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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周後,還是沒有芙芮達·斯貝林的消息。本來我已經做好了應付各種情況的準備:半夜來電、特快專遞、電報、傳真,要我趕到海克特病榻邊的絕望懇求,但在十四天的沉默之後,我已經不再對她抱什麼期望。我的懷疑論又回來了,一點一點地,我又回到了以前的工作軌道。紙板箱重新放回了儲藏室,又鬱悶了十天或者一個禮拜,我撿起夏多布里昂開始接著往下干。我已經浪費了近一個月時間,我竭力把蘇埃諾鎮擠出腦海,但還是有些殘留的失望和厭惡感。海克特又死了一次。他要麼是1929年死的,要麼是前天死的。什麼時候死的都無所謂。他已經不屬於這個世界,我再也沒有機會見到他了。

我把自己又關了起來。天氣陰晴不定,時好時壞。一兩天的大太陽後緊接著就是狂風暴雨;傾盆大雨,然後晴空萬里;一下大風,一下沒風;一下暖,一下冷;一下薄霧瀰漫,一下又清澈明凈。山上的氣溫總是比山下的鎮子的要低五度,但有些下午我在四周散步時只用穿短褲T恤。而在另外一些下午,我卻得生火取暖,並在身上裹上三件毛衣。轉眼間,6月變成7月。我已經一鼓作氣工作了大概十來天,漸漸跟上了過去的節奏,並進入了我認為的衝刺階段。就在國慶假期那個周末之後的一天,我早早收工開車到布萊特爾博羅購物。我在大聯盟超市裡花了四十分鐘,接著,把購物袋放進卡車駕駛室後,我決定再待一會兒,看場電影。那只是一時的心血來潮,是我站在停車場上,在將近傍晚的陽光下眯著眼睛流汗時的一時興起。我的工作已經接近尾聲,沒有理由不可以改變一下計畫,沒有理由急著回家——如果我不想回去的話。我興之所至地來到主街的萊奇斯電影院,正好趕上六點鐘的電影就要開場。我買了一杯可樂和一袋爆米花,在最後一排中間找了個位子坐下,看完了《回到未來》系列電影中的某一部。電影荒謬而有趣。電影結束後,我決定延長出遊時間,到街對過的韓國餐館吃晚飯。我以前在那兒吃過一次,就佛蒙特的標準來說,東西燒得相當不錯。

我在黑暗中待了兩個小時,走齣電影院的時候,天氣已經又變了。老天爺又一次突然變臉:烏雲翻滾,氣溫驟降,狂風開始呼嘯。如果是像先前那樣陽光燦爛的日子,這個鐘點應該還有一點天光,但太陽在黃昏之前就消失了,漫長的夏日變成了潮濕、陰冷的夜晚。我穿過街道走進餐館時已經開始下雨,而當我在前排一張桌邊坐下點餐的時候,外面的風暴已經一觸即發。一個紙袋從地面上飛起來貼到山姆軍用品商店的櫥窗上;一隻空的易拉罐咔嗒咔嗒地沿著街道滾向河邊;子彈般的雨點打在人行道上。我先來了一大盤的韓國泡菜,每吃一口就吞一口啤酒。那玩意刺激得舌頭好像著了火一樣,開始吃主菜的時候,我又不停地拿烤肉去蘸辣醬,而那就意味著我要不停地喝啤酒。我總共喝了三瓶啤酒,也許四瓶,到付賬的時候,我已經喝得有點過頭了。走走地上粉筆畫的直線還行,我想,考慮一下自己的翻譯問題也還行,但開車,恐怕不行了。

儘管如此,我還是不想把責任都推給啤酒。我的反應或許有點兒遲緩,但裡面還有其他的因素,即使把啤酒這一項從事故方程式里拿掉,我懷疑結果也不會有什麼不同。我離開餐館的時候大雨還在傾盆而下,跑到幾百碼外的公共停車場後,我已經被淋成了落湯雞。那使我在摸鑰匙想把它們從濕褲子里拿出來時困難重重,等我好歹抓住鑰匙抽出來,卻馬上又失手掉到了地上的水坑裡。那意味著我要浪費更多的時間蹲下來在黑暗中找鑰匙,終於站起來爬進車裡的時候,我全身已經濕得像穿著衣服洗了一場澡。怪啤酒,也怪那些濕衣服和滴到我眼睛裡的雨水。我不得不再三地一隻手離開方向盤去擦拭前額,再加上汽車除霜系統壞掉造成的不便也叫人分心(那意味著當我不用擦拭前額時,我就要用同一隻手去擦起霧的擋風玻璃),接著操作不靈的雨刮器也來湊熱鬧(它們什麼時候靈過?),總之那晚的狀況實在很難說有什麼安全保證。

諷刺的是,這一切我都心知肚明。雖然穿著濕衣服在瑟瑟發抖,雖然渴望著快點回去換上暖和衣服,但無論如何,我還是努力把車開得儘可能地慢。正是那救了我,我想,但同時也可能正是那導致了事故發生。如果開得快一點,也許我就會更警醒,就會跟那變化莫測的路況更合拍,但事實是過了一會兒我的思想就開始走神,隨後我便墮入了那種長久的、漫無目的的、似乎只有一個人單獨駕車時才會產生的冥想狀態。如果沒記錯的話,那次我想的是給日常的生活瑣事做個量化統計。在過去的四十年里我花了多少時間在系鞋帶上?我開關了多少扇門?我打了多少噴嚏?有多少小時被我花在找那些找不到的東西上?有多少次我踢到腳趾或撞到頭或因為眼睛進了東西眯眼流淚?我發覺這相當有趣,於是一邊在黑暗的泥濘中駕車艱難跋涉,一邊不停地加列統計清單。離開布萊特爾博羅大概二十英里,在T鎮和西T鎮之間的一條開闊路上,距離通向我房子的那條土路的拐彎岔道只有三英里的地方,我突然看到一隻動物的眼睛在汽車前燈的燈柱里閃爍。隨即,我看到那是條狗。它在前方二三十碼處,一個濕乎乎的、髒兮兮的、在夜裡四處流竄的畜生,跟大部分迷失的流浪狗相反,它不是沿著馬路邊上走,而是在路中央溜達——或者是在中央靠左,剛好就在我的車道中間。我猛打方向以免撞上它,同時一腳踩到剎車上。我知道不該那麼做,但就在我告訴自己不要踩剎車之前我的腳已經踩了下去,由於路面被雨下得又濕又滑,輪胎根本剎不住。我滑出了路邊的黃線,我還來不及把方向打回來,汽車已經撞上了一根電線杆。

我系著安全帶,但那一撞使我的左臂磕到方向盤上,所有東西都從購物袋裡飛出來,一罐番茄汁從天而降砸到我的臉頰上。我的臉傷得像鬼一樣,前臂一陣陣地痛,不過我的手還能伸縮,嘴巴還能開合,而且我能感覺到身上沒有骨折。我本該鬆口氣才對,該為自己沒有什麼大礙而感到慶幸,但我根本沒心思去慶幸,也沒心思去推測身體的受損情況。這些已經夠糟了,再說我還在為撞了車而怒火中燒。前燈碰掉了一個;擋泥板壓得皺巴巴的;前擋風玻璃的下部震得粉碎。不過,發動機還是好的,可當我想倒車開走時,才發現前輪有一半陷進了泥漿里。我又在泥雨里花了二十分鐘推車才把輪子弄出來,那時我已經全身濕透筋疲力盡,也懶得去清理車廂里掉得到處都是的食品雜貨。我只是坐到方向盤前面,倒迴路上,然後出發。後來我才發現,在我背心與座位的狹小空間里還卡著一袋冰凍豌豆,我就那樣一路開回了家。

在屋前停好車時已經過了晚上十一點。我冷得身體直打哆嗦,下巴和胳膊隱隱作痛,心情極端惡劣。人們常說,要做好最壞的打算,但如果最壞的事情已經發生了,你就不會再去做更壞的打算。我的防衛已經鬆懈下來,爬出卡車時我還在對那條狗和電線杆耿耿於懷,還在回想事故的細節,所以沒注意到那輛停在屋子左邊的汽車。我的車前燈照不到那個方向,我熄滅引擎關掉車燈,周圍的一切都陷入了黑暗之中。那時雨勢已經小了,但還在淅淅瀝瀝地下,屋裡沒有亮燈。我本以為會在太陽落山前就回來,所以走時沒打開前門的廊燈。天空一片漆黑。地上也一片漆黑。我什麼也看不見,只能憑著記憶跟感覺摸索著走向房子。

在南佛蒙特,離家時不鎖門是很平常的事,但我做不到。每次出去我都要把門鎖得死死的。那是種頑固的舊習,我不想改,哪怕只出去五分鐘。那天晚上當我第二次翻找鑰匙的時候,我才明白這種無謂的警惕有多麼蠢。我把自己鎖在了自己的家門外。鑰匙已經在我手裡,但鑰匙串上有六把鑰匙,我根本搞不清楚哪把是大門鑰匙。我盲目地在門上摸來摸去,想找到鎖的位置。一旦找到了鎖,我就隨便挑了把鑰匙插進鎖孔里。它進去了一半,然後卡住了。我本來還要再試另外一把,但在那之前,我必須把第一把鑰匙先拔出來。那比我預計的要麻煩得多。到最後關頭,就在把鑰匙最末端的卡口從鎖孔里抽出來的時候,我用力稍稍猛了一點,鑰匙串從手裡滑了出去。它哐當一聲掉在木頭台階上,然後彈到黑漆漆的天知道什麼地方去了。於是我轉了一圈又回到了開頭的那一幕:四肢著地在地上爬來爬去,一邊暗暗詛咒,一邊搜尋看不見的鑰匙。

當一道燈光在院子里亮起的時候,我過了兩三秒鐘都沒回過神來。我朝下掃了一眼,本能地把頭轉向燈光的方向,在我還沒機會害怕之前,在甚至還沒搞清楚發生了什麼之前,我看見了一輛汽車停在那兒——一輛來路不明的汽車停在我的地盤上——一個女人正從車裡出來。她撐開一把紅色的大傘,砰地關上身後的車門,車燈還開著。需要幫忙嗎?她說。我手忙腳亂地從地上爬起來,稍過片刻又有一道燈光亮起來。那個女人拿一把手電筒指著我的臉。

你他媽是誰?我問。

你不認識我,她答道,但你認識叫我來的那個人。

那不行。告訴我你是誰,不然我就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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