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我們且看易卜生寫個人與社會的關係。
易卜生的戲劇中,有一條極顯而易見的學說,是說社會與個人互相損害。社會最愛專制,往往用強力摧折個人的個性(individuality),壓制個人自由獨立的精神。等到個人的個性都消滅了,等到自由獨立的精神都完了,社會自身也沒有生氣了,也不會進步了。社會裡有許多陳腐的習慣,老朽的思想,極不堪的迷信。個人生在社會中,不能不受這些勢力的影響。有時有一兩個獨立的少年,不甘心受這種陳腐規矩的束縛,於是東衝西突,想與社會作對。上文所院的褒匿,當少年時也曾想和社會反抗。但是社會的權力很大,網羅很密;個人的能力有限,如何是社會的敵手?社會對個人道:「你們順我者生,逆我者死;順我者有賞,逆我者有罰。」那些和社會反對的少年,一個一個的都受家庭的責備,遭朋友的怨恨,受社會的侮辱、騙逐。再看那些奉承社會意旨的人,一個個的都升官發財、安富尊榮了。當此境地,不是頂天立地的好漢,決不能堅持到底。所以像褒匿那般人,做了幾時的維新志士,不久也漸漸的受社會同化,仍舊回到舊社會去做「社會的棟樑」了。社會如同一個大火爐,什麼金、銀、銅、鐵、錫,進了爐子,都要熔化。易卜生有一本戲叫做《雁》(The Wild Duck),寫一個人捉到一隻雁,把他養在樓上半閣里,每天給他一桶水,讓他在水裡打滾遊戲。那雁本是一個海闊天空、逍遙自得的飛鳥,如今在半閣里關久了,也會生活,也會長得胖胖的,後來竟完全忘記了他從前那種海闊天空、來去自由的樂處了!個人在社會裡,就同這雁在人家半閣上一般,起初未必滿意,久而久之,也就慣了,也漸漸的把黑暗世界當作安樂窩了。
社會對於那班服從社會命令、維持陳舊迷信、傳播腐敗思想的人,一個一個的都有重賞。有的發財了,有的陞官了,有的享大名譽了。這些人有了錢,有了勢,有了名譽,就像老虎長了翅膀,更可橫行無忌了,更可借著「公益」的名譽去騙人錢財,害人生命,做種種無法無天的行為。易卜生的《社會棟樑》和《博克曼》(John Gabriel Borkman)兩本戲的主人翁都是這種人物。他們錢賺得夠了,然後掏出幾個小錢來,開一個學堂,造一所孤兒院,立一個公共遊戲場,「捐二十磅金去買麵包給貧人吃」(用《社會的棟樑》二幕中語),於是社會格外恭維他們,打著旗子,奏著軍樂,上他們家來,大喊「社會的棟樑萬歲!」
那些不懂事又不安本分的理想家,處處和社會的風俗習慣反對,是該受重罰的。執行這種重罰的機關,便是「輿論」,便是大多數的「公論」。世間有一種最通行的迷信,叫做「服從多數的迷信」。人都以為多數人的公論總是不錯的。易卜生絕對的不承認這種迷信。「多數黨說他總在錯的一邊,少數黨總在不錯的一邊。」(《國民公敵》五幕)一切維新革命,都是少數人發起的,都是大多數人所極力反對的。大多數人總是守舊、麻木不仁的,只有極少數人——有時只有一個人——不滿意於社會的現狀,要想維新,要想革命。這種理想家是社會所最忌的。大多數人都罵他是「搗亂分子」,都恨他「擾亂治安」,都說他「大逆不道」。所以他們用大多數的專制威權去壓制那「搗亂」的理想志士,不許他開口,不許他行動自由;把他關在監牢里;把他趕出境去,把他殺了,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活活的釘死,把他捆在柴草上活活的燒死。過了幾十年、幾百年,那少數人的主張漸漸的變成多數人的主張了,於是社會的多數人又把他們從前殺死、釘死、燒死的那些「搗亂分子」,一個一個的重新推崇起來,替他們修墓,替他們作傳,替他們立廟,替他們鑄銅像。卻不知道從前那種「新」思想,到了這時候,又早已成了「陳腐的」迷信!當他們替從前那些特立獨行的人修墓、鑄銅像的時候,社會裡早已發生了幾個新派少數人,又要受他們殺死、釘死、燒死的刑罰了!聽以說「多數黨總是錯的,少數黨總是不錯的」。
易卜生有一本戲叫做《國民公敵》,裡面寫的就是這個道理。這本戲的主人翁斯鐸曼醫生,從前發現本地的水可以造成幾處衛生浴池。本地的人聽了他的話,覺得有利可圖,便集了資本,造了幾處衛生浴池。後來四方的人聞了浴池之名,紛紛來這裡避暑養病。來的人多了,本地的商業市面便漸漸發達興旺,斯鐸曼醫生便做了浴池的官醫。後來洗浴的人之中忽然發生一種流行病症,經這位醫生仔細考察,知道這病症是從浴池的水裡來的,他便裝了一瓶水寄與大學的化學師請他化驗。化驗出來,才知道浴池的水管安的太低了,上流的污穢,停積在浴池裡,發生一種傳染病的微生物,極有害於公眾衛生。斯鐸曼醫生得了這種科學證據,便做了一篇切切實實的報告書,請浴池的董事會把浴池的水管重行改造,以免妨礙衛生。不料改造浴池須要花費許多錢,又要把浴池閉歇一兩年。浴池—閉歇,本地的商務便要受許多損失。所以,本地的人全體用死力反對斯鐸曼醫生的提議,他們寧可聽那些來避暑養病的人受毒病死,卻不情願受這種金錢的損失。所以他們用大多數的專制威權,壓制這位說老實話的醫生,不許他開口。他做了報告,本地的報館都不肯登載;他要自己印刷,印刷局也不肯替他印;他要開會演說,全城的人都不把空屋借他做會場。後來好容易找到了一所會場,開了一個公民會議,會場上的人不但不聽他的老實話,還把他趕下台去,由全體一致表決,宣告斯鐸曼醫生從此是國民的公敵。他逃出會場,把褲子都撕破了,還被眾人趕到他家,用石頭擲他,把窗戶都打碎了。到了明天,本地政府革了他的官醫;本地商民發了傳單不許人請他看病;他的房東請他趕快搬出屋去;他的女兒在學堂教書,也被校長辭退了。這就是「特立獨行」的好結果!這就是大多數懲罰少數「搗亂分子」的辣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