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易卜生主義(胡適) 三

其次,且看易卜生論社會的三種大勢力。那三種大勢力一是法律,二是宗教,三是道德。

第一,法律。法律的效能在於除暴去惡,禁民為非。但是法律有好處也有壞處。好處在於法律是無有偏私的,犯了什麼法,就該得什麼罪。壞處也在於此,法律是死板板的條文,不通人情世故,不知道一樣的罪名,卻有幾等、幾樣的居心,有幾等、幾樣的境遇情形;同犯一罪的人卻有幾等、幾樣的知識程度。法律只說某人犯了某法的某某篇、某某章、某某節,該得某某罪,全不管犯罪的人的知識不同,境遇不同,居心不同。《娜拉》戲裡有兩件冒名簽字的事:—件是一個律師做的,一件是一個不懂法律的婦人做的。那律師犯這罪全由於自私自利,那婦人犯這罪全因為他要救他丈夫的性命。但是法律全不問這些區別。請看看這兩個「罪人」討論這個問題:

(律師)郝夫人,你好像不知道你犯了什麼罪。我老實對你說,我犯的那樁使我一生聲名掃地的事,和你所做的事恰恰相同,一毫也不多,一毫也不少。

(娜拉)你! 難道你居然也敢冒險去救你妻子的命嗎?

(律師)法律不管人的居心如何。

(娜拉)如此說來,這種法律是笨極了。

(律師)不問他笨不笨,你總要受他的裁判。

(娜拉)我不相信。難道法律不許做女兒的想個法子,免得他臨死的父親煩惱嗎?難道法律不許做妻子的救他丈夫的命嗎?我不大懂得法律,但是我想總該有這種法律承認這些事的。你是一個律師,你難道不知道有這樣的法律嗎?柯先生,你真是一個不中用的律師了。(《娜拉》一幕)

最可憐的是世上真少這種入情入理的法律!

第二,宗教。

易卜生眼裡的宗教久已失了那種可以感化人的能力;久已變成毫無生氣的儀節、信條,只配口頭念得爛熟,卻不配使人奮發鼓舞了,《娜拉》戲裡說:

(郝爾茂)你難道沒有宗教嗎?

(娜拉)我不很懂得究竟宗教是什麼東西。我只知道我進教時那位牧師告訴我的一些話。他對我說宗教是這個,是那個,是這樣,是那樣。(三幕)

如今人的宗教,都是如此。你問他信什麼教,他就把他的牧師或是他的先生告訴他的話背給你聽。他會背耶穌的《祈禱》文,他會念阿彌陀佛,他會背一部《聖諭廣訓》。這就是宗教了!

宗教的本意,是為人而作的。正如耶穌說的:「禮拜是為人造的,不是人為禮拜造的。」不料後世的宗教,處處與人類的天性相反,處處反乎人情,如《群鬼》戲中的牧師,逼著阿爾文夫人回家去受那盪子丈夫的待遇,去受那十九年極不堪的慘痛。那牧師說,宗教不許人求快樂,求快樂便是受了惡魔的魔力了。他說,宗教不許做妻子的批評他丈夫的行為;他說宗教教人無論如何總要守婦道,總須盡責任,那牧師口口聲聲所說是「是」的,阿爾文夫人心中總覺得都是「不是」的。後來阿爾文夫人仔細去研究那牧師的宗教,忽然大悟:原來那些教條都是假的,都是「機器造的!」(《群鬼》二幕)

但是這種機器造的宗教何以居然能這樣興旺呢?原來現在的宗教雖沒有精神上的價值,卻極有物質上的用場。宗教是可以利用的,是可以使人發財得意的。那《群鬼》戲裡的木匠,本是一個極下流的酒鬼,賣妻賣女都肯乾的。但是他見了那位道學的牧師,立刻就裝出宗教家的樣子,說宗教家的話,做宗教家的唱歌祈禱,把這位蠢牧師哄得滴溜溜的轉(二幕)。那《羅斯馬庄》(Rosmersholm) 戲裡面的主人翁羅斯馬本是一個牧師,後來他的思想改變了,遂不信教了。他那時想加入本地的自由黨,不料黨中的領袖卻不許羅斯馬宣告他脫離教會的事。為什麼呢?因為他們黨里很少信教的人,故想借羅斯馬的名譽來號召那些信教的人家。可見宗教的興旺,並不是因為宗教真有興旺的價值,不過是因為宗教有可以利用的好處罷了。如今的「基督教青年會」竟開明的用種種物質上的便利來做招攬會員的釣餌,所以有些人住青年會的洋房,洗青年會的雨浴,到了晚上仍舊去「白相堂子」,仍舊去「逛衚衕」,仍舊去打麻雀、撲克。這也是宗教興旺的一種原因了!

第三,道德。法律、宗教既沒有裁製社會的本領,我們且看「道德」可有這種本事?據易卜生看來,社會上所謂「道德」不過是許多陳腐的舊習慣。合於社會習慣的,便是道德;不合於社會習慣的,便是不道德。我且舉中國風俗為例:我們中國的老輩人看見少年男女實行自由結婚,便說是「不道德。」為什麼呢?因為這事不合於「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社會習慣。但是這班老輩人自己討許多小老婆,卻以為是很平常的事,沒有什麼不道德。為什麼呢?因為習慣如此。又如中國人死了父母,發出訃書,人人都說「泣血稽顙」、「苫塊昏迷」。其實他們何嘗泣血?又何嘗「寢苫枕塊」?這種自欺欺人的事,人人都以為是「道德」,人人都不以為羞恥。為什麼呢?因為社會的習慣如此,所以不道德的也覺得道德了。

這種不道德的道德,在社會上造出一種詐偽不自然的偽君子。面子上都是仁義道德,骨子裡都是男盜女娼。易卜生最恨這種人。他有一本戲,叫做《社會的棟樑》(Pillars of Society),戲中的主人名叫褒匿,是一個極壞的偽君子。他犯了一樁姦情,卻讓他兄弟受這惡名,還要誣賴他兄弟偷了錢跑脫了。不但如此,他還雇了一隻爛脫底的船送他兄弟出海,指望把他兄弟和一船的人都沉死在海底,可以滅口。這樣一個大奸,面子上卻做得十分道德,社會上都尊敬他,稱他做「全市第一個公民」、「公民的模範」、「社會的棟樑」!他謀害他兄弟的那一天,本城的公民,聚了幾千人,排起隊來,打著旗,奏著軍樂,上他的門來表示社會的敬意,高聲喊道:「褒匿萬歲!社會的棟樑褒匿萬歲!」這就是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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