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的一天,《新京報》的朋友在網上給我轉來一組新聞照片,讓我不得不停下手中的工作。這組照片見證了一場悲劇:成都一位女企業家,站在自家的屋頂上,澆上汽油,縱身火海。寂靜的屋頂,沒有風,一邊是共和國低垂的旗幟,一邊蔽日升騰的濃煙。新聞里說,離這位女子不遠的地面上,正有一群如狼似虎的政府工作人員在強拆她家的房屋。而這位女子,在火堆邊的求饒,既沒有感動任何人,也沒有阻嚇住任何人。
這是怎樣的一位女子,這樣的行為,這樣的悲慘,已經讓人無言以對。就在那一天,我給這組照片起了一個名字,叫「屋頂上的礦難」。之所以有此思路,實在沒有多想,許是因為礦難作為發生在這個國家的一種日常的、近乎無法根治的巨大災難,已經深深烙在我的記憶里。礦難,是這個時代令人羞恥的潰瘍,屢禁不止的哀傷。而潛意識告訴我,這種礦難,從來不只是發生在地下,它同樣會發生在地上。
為什麼是「屋頂上的礦難」?讀者也許要責怪我了。屋頂,原本是個多麼詩意的字眼啊!「我在屋頂唱著你的歌」,「我站上全世界的屋頂」,「屋頂上的騎兵」以及「屋頂上的小提琴手」……屋頂是人生的高處,是世界的高處,它連接藍天與星空,是高歌自由與超越凡俗的象徵。同樣,在我喜愛的電影《肖申克的救贖》里,最讓我難忘的鏡頭之一也是來自屋頂,儘管那是一座監獄的屋頂,然而那一刻,它迎來了解放。
然而,在成都這個寫滿悲情的新聞故事裡,自由早已經逃之夭夭。我,一個共和國的公民,只看到唐福珍低眉垂首的側影,看到絕望站在高處,看到高處不勝寒。
老實說,我是在幾天後才牢牢記住「唐福珍」這個名字的。之所以如此,不是因為我記憶差,或者看新聞不問究竟,而是因為「悲劇主人翁」有著怎樣一個名字在這個時代並不重要。如你所說,今日中國,災難新聞的門檻已經越來越高了。過去,我們常說,不要輕言死去的人們,那是我們生命的一部分;而現在,我更知道,不要輕言一個人的名字了。這個不幸女人的名字,也是我們生命的一部分,名字的一部分。當唐福珍縱身火海的時候,這世界只有兩種人或者兩個名字——她是受難者,而我們只是僥倖活下來的人,是倖存者。
讓人無言的是,唐福珍的自焚,被當地官方解釋為「暴力抗法」。唐福珍沒有襲擊任何人——除了她自己,她的自殺如何成為一種暴力?而在她死後,更讓人心痛的是,她的親戚要求見她最後一面,還被要求「先請示一下領導」。
歷史不會簡單重複,卻總是那樣似曾相識。大概在幾百年前,有一群英國農民因為領主的巧取豪奪這樣向國王「上訪」訴苦:「這個有權有勢的約翰·米波爾用欺騙、暴力佔有您的苦難臣民——我們的牧場,這些土地是我們世代所擁有的。他把這些牧場和其它土地用籬笆圍上據為己有。後來,這個約翰·米波爾又強佔我們的住宅、田地、傢具和果園。有些房屋被拆毀,有些甚至被他派人放火燒掉,我們被強行驅逐出來。如果有誰不願意,米波爾就率領打手包圍他的家。這些人手持刀劍、木棒,氣勢洶洶,砸破他家的大門,毫不顧忌他的妻兒的啼哭……」
近些年來,「推土機經濟」大行其道,米波爾的幽靈在中國早已經開起了嘉年華與演唱會。在中國,個體的物權又一次被粗暴踐踏。2009年的那個冬天,我是真的在那個屋頂上看到一場礦難。只是,和以往礦難不同的是,在那裡不是藏在暗處的地塌了,而是光天化日下的天塌了。我看到物權的天空在屋頂上坍塌。
隔日的評論課上,我讓學生們討論唐福珍所遭遇的悲劇,並要求他們在紙上寫下各自的感想。沒有哪個學生不詛咒這樣一場悲劇。其中有位女生,用了一個讓我十分震驚的標題——「青山無柴燒自己」。所有的評論都終結了,讀到這個標題的那一刻,我幾乎無法動彈。你不用細看餘下的文字就知道這位學生在寫什麼了。人們不是總在說「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么?而這一切,在已然絕望的唐福珍那裡,早已經失去了意義。權利的青山如此荒涼,剩下的或許真的只有「拆下肋骨當柴燒」了。
從張海超開胸驗肺到孫中界斷指自清,再到這場屋頂上的自焚,有時候,你又不得不悲嘆:維權者「反求諸己」究竟上演了一出出怎樣的悲劇!別人搶奪你的房屋,你卻要放棄自己的生命,又是怎樣的一種不幸!
絕望無濟於事。自殺式的維權表達,雖然能激起社會的注意,甚至也會在客觀上推動社會的進步,但對個體而言,終究是在給自己的生命做減法,在某種程度上說甚至也是在給自己的不幸命運「落井下石」。而此前我之所以常說「悲觀是卧底」,即是因為我意識到悲觀會與這不如意的世界、貌似強大的侵權者構成合謀,裡應外合掀翻我們的鬥志,或者像唐福珍一樣,因絕望而消滅自己的身體。
有生命就有希望。雖說「人人死而平等」,但每個人還是要堅強地活下去。因此之故,我願誠心誠意地希望,那些因抗爭命運而絕望的人,在試圖結束外界施加於自己的種種暴政之時,首先更應該結束的是自己殺死自己的那一場「暴政」。
2009年的平安夜,網路比往年似乎更清靜。我在微博上偶爾看到肖雪慧女士和幾個網友在為媒體的年度人物評選「拉票」———「請為身體維權者投一票,這是一個雖弱但絕不怯懦的群體!」「雖然喜歡韓寒,但還是奮勇投了身體維權者一票。」
在該媒體的網上投票站列有十個候選人(群體),包括韓寒、周立波、趙長青、湖北救人大學生、伍皓、王帥等等。其中,對「身體維權者」的描述是這樣的:
「孫中界,砍下手指向『釣魚執法』說不,在維權所抵最高處留下標記;張海超,為求真相開胸驗肺揭穿謊言,以滿腔的炙熱映襯出外界的冰冷;唐福珍,為抗拒拆遷最終點燃自己。他們以鮮活的生命為權利而鬥爭,在刀鋒和烈火中伸張正義,他們是為生活奔波的小人物,是權利運動的悲情踐行者。」
讀到這,我不禁悲從中來。實話實說,我當時心情壞透了,尤其當我看到唐福珍這個名字。就在此前,那場「屋頂上的礦難」曾經讓我做了整整兩晚的噩夢。
其一,我非常不認同這樣的投票互動。
由於唐福珍出現在「身體維權者」名單中,在客觀上意味著將明星與死者放在一起來競爭「年度人物」。悲情還未消退,許多拉票者卻把這個搞成了一個嘉年華。我覺得,媒體可以搞個專家委員會選出年度人物,倡導其精神與價值,而大可不必如此興師動眾,讓一幫網友敲鑼打鼓。若是搞民意調查,那就不要冠以媒體的名義,變成什麼「××年度人物」。
其二,「身體維權」是否值得鼓勵?
此次「身體維權者」包括孫中界、張海超與唐福珍三人,他們無一不是傷害自己的身體以維權。的確,面對這些「身體維權」者,媒體時常會陷入兩難。記得胡適先生曾經說過,「自由平等的國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來的!」我同樣認為,一個自由平等的國家不會建立在一群被慫恿的「烈士」之上。
當然,我這裡並不是說唐福珍是被慫恿的「烈士」。我只是強調社會輿論在這方面不要鼓勵大家去做犧牲,以自殘明志,以悲情為旗。我的基本看法是,媒體可以不遺餘力鼓勵公民維護自己的權利,但不要高標自殺、自殘在救濟社會方面的意義。
有網友善意地反駁,「這並不妨礙我們給予唐福珍們所應得的尊敬和感謝啊!」尊敬我是認同的,對於任何一個勇於捍衛自己權利的人,都應該尊重。問題在於,你怎麼好意思對唐福珍道謝?唐福珍是想捨生取義以死廢除拆遷條例么?她的家還在么?誰都知道,她不過是想守住家園活下去,我們卻要不斷在她身上賦予意義,證明她「死得其所」,死得「重如泰山」,這不荒謬么?
身處同一時代,每個人都應該盡自己的公民責任,誰也不要鼓勵或者讚美他人多做犧牲,鼓勵他人以血肉之軀捍衛自己的權利,即使這在客觀上會推動社會進步。畢竟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手指也不過十根。所以我說,如果需要在拆遷條例死掉與唐福珍活下來之間做選擇,我寧可選擇後者,因為在一個死人身上追求社會進步是可恥的;一切建立在這之上的進步也是可恥的;自己無所作為而高歌他人犧牲是可恥的。
我記住唐福珍,決不是記住她對廢除拆遷條例做了多大貢獻,而是要記住這個時代有著怎樣的恥辱。在唐福珍死前,那些自稱有良知、有知識的人都到哪裡去了?唐福珍死後,這個條例終於要被廢除,這不能證明唐福珍「死得其所」,只能證明本來有能力廢除這個條例的人集體失語、失職。
轉天晚上,肖雪慧就拉票一事在微博上給我留言:「是不公正,唐福珍已無法為自己拉票,孫、張也沒有能力拉票。但起初我是很欣賞……能把這個群體提出來,對投票形勢也有誤判。受這幾種傷害的人太多,各社會階層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