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項羽的十宗罪 十罪項王

韓信攻佔了齊地,劉邦可謂曙光乍現,但只要韓信不出兵救援,劉邦就只能在滎陽戰場苦苦煎熬。人質戰術失敗後,項羽又打起了攻堅戰,想要跟劉邦決鬥。劉邦付之一笑,對項羽說,我寧可鬥智也不會跟你硬碰硬!

項羽讓手下將領出場挑戰,均被漢軍神箭手射殺。怒不可遏的項羽索性親自披甲上陣。漢軍神箭手本想放箭,結果被項羽雙眼一瞪大吼一聲,嚇得「目不敢視,手不敢發」,魂飛魄散,逃回大營不敢再出來。劉邦得知此事,大為震驚,為了給將士們鼓勁,他來到陣前,當面指責項羽犯下的十大罪狀:「吾始與羽俱受命懷王,曰:先定關中者王之。羽負約,王我於蜀漢,罪一也;羽矯殺卿子冠軍,自尊,罪二也;羽當以救趙還報,而擅劫諸侯兵入關,罪三也;懷王約入秦無暴掠,羽燒秦宮室,掘始皇帝塚,收私其財,罪四也;強殺秦降王子嬰,罪五也;詐坑秦子弟新安二十萬,王其將,罪六也;皆王諸將善地而徙逐故主,令臣下爭叛逆,罪七也;出逐義帝彭城,自都之,奪韓王地,並王梁楚多自與,罪八也;使人陰殺義帝江南,罪九也;夫為人臣而殺其主,殺其已降。為政不平,主約不信,天下所不容。大逆無道。罪十也。」

第一宗罪,項羽負約

此罪其實眾人皆知,都是被「懷王之約」給鬧的。只怪項羽「負約」在先,這就讓劉邦而後的屢次爽約有了理直氣壯的藉口。項羽實在是不善於、或許也是不屑於揭劉邦那些底細,可劉邦卻牢牢抓住項羽的「負約失信」說事,由此再一次證明,劉邦的政治頭腦與手腕,項羽遠不能及。

有人認為「懷王之約」不存在,比如張子俠先生《劉邦數項羽「十罪」考評》中所持觀點。我認為,「懷王之約」確實存在,否則劉邦不會屢屢拿「懷王之約」說事。項羽「負約」是事實,其實,劉邦也「負約」。入關之時,他派酈食其與嶢關秦將約定共同滅秦,嶢關秦將與劉邦達成協定後,劉邦卻聽張良之計,趁嶢關秦將放鬆戒備之際發動突襲。這樣的負約之事,劉邦可是沒少做。

第二宗罪,殺宋義自立為帥

項羽確曾矯懷王之詔殺宋義而自立為「假上將軍」,懷王被迫封項羽為上將軍。這才有了名垂青史的巨鹿之戰。項羽為什麼要殺宋義?《史記.項羽本紀》記載,項羽與宋義的不和緣於戰法不同:項羽主張「疾引兵渡河,楚擊其外,趙擊其內」,宋義主張「先鬥秦趙」,「我承其敝」。這兩種主張各在其理。但是,宋義其實是項羽與楚懷王熊心鬥爭的犧牲品罷了。

首先,項羽與懷王早有矛盾。

懷王熊心不甘心做政治傀儡,但項梁權勢極大,他只能隱忍。項梁戰死,給了懷王可乘之機,他合「並項羽、呂巨軍自將之」,奪了項羽的軍權。項羽和熊心自此結怨甚深。在西征和救趙問題上,懷王堅持讓劉邦西入秦關,不許項羽西征,要項羽以「次將」身分隨上將軍宋義北上救趙。懷干奪項氏軍權令項羽憤怒,強派項羽為副將隨宋義出征加重了項羽的不滿。

其次,宋義借懷王所授主將之權壓制項羽。宋義和項羽在救趙策略上發生爭執後,下令軍中:「猛如虎,狠如羊,貪如狼,強不可使者,皆斬之。」此令完全針對項羽而發,讓項羽更加不滿。

宋義在安陽「停留四十六日不進」,此時,「天寒大雨,士卒凍饑」。宋義派他的兒子到齊國任相國,親自送行,「飲酒高會」。項羽遂以「不恤士卒而徇其私」為由,先發制人,在宋義的大帳中發動兵變,矯楚王詔斬殺宋義。

宋義該不該殺?這個問題很難回答。

張子俠先生《劉邦數項羽「十罪」考評》認為,矯殺宋義絕非憤其救趙之遲,這場火拚背後隱藏著政治鬥爭的暗流,和血淋淋的利害衝突。此說有理。

第三宗罪,擅劫諸侯之兵入關

劉邦指責項羽在巨鹿之戰後未向懷王報告,擅自劫持諸侯兵力入關。這宗「罪狀」裡潛藏著兩個問題:一是項羽救趙成功後應該向懷王匯報嗎?二是項羽率領的諸侯聯軍是擅自劫來的嗎?

楚懷王派兵北上有兩大任務:一是救趙,二是滅秦。項羽在巨鹿之戰後率諸侯聯軍入關,完全符合懷王的既定戰略方針,怎麼能叫「擅劫」呢?多累啊!仔細想想,這「罪三」與「罪一」還自相矛盾。既然有約在先,以「先入定關中」為標準,那項羽大捷後入關何須「還報」,何來「擅劫」?可見,劉邦在項羽頭上扣下的「擅劫」罪名其實完全「莫須有」,他這麼做,顯然想要在政治上壓項羽一頭。

第四宗罪,擅燒秦宮,擅掘始皇陵,私吞秦陵財寶

項羽入關後,屠咸陽,燒秦宮,這都是事實,不過劉邦口口聲聲大罵項羽擅掘始皇陵,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對於這個問題,張子俠先生提出了三條意見:第一,挖掘始皇陵是大工程,項羽入關後雖曾駐軍鴻門,但僅「居數日,項羽引兵西屠咸陽」,時間上來不及挖驪山陵。第二,秦始皇陵考古隊歷經十幾年調查、鑽探,雖然發現始皇陵封土堆和有關陪葬坑中有個別盜洞,但是,封土堆的土層未被掘動,地宮宮牆沒有被破壞的痕跡,項羽盜毀的僅是陵園地面上的附屬建築。第三,據《史記.秦始皇本紀》載,始皇陵內曾「以水銀為百川江河大海」。現經測定,今天封土堆中有強汞異常區,而且汞異常高含量點分布比較集中和有規律,如果秦始皇陵墓確實遭受過大規模的破壞和火焚,一般不可能再出現這種形態較為規整的汞異常。所以我們明白,關於項羽「掘始皇陵」的說法,完全是劉邦對政敵捕風捉影的攻訐與誣陷。

洗劫秦都咸陽,大肆搶奪城中的珠寶美女,就項羽一個人帶兵做的嗎?按照《史記.秦始皇本紀》的說法:「諸侯兵至,項籍為縱長,殺子嬰及秦諸公子宗族,遂屠咸陽,燒其宮室,擄其子女,收其珍寶貨財,諸侯共分之。」「諸侯共分之」這五個字一語道破實情,說明參與搶劫屠殺的絕不只項羽之兵。

更何況,劉邦入關滅秦之後就沒有「暴掠」的行徑嗎?之前被曹無傷揭發,「沛公欲王關中,使子嬰為相,珍寶盡有之。」《史記.蕭相國世家》裡也說,「沛公至咸陽,諸將皆爭走金帛財物之府,分之。」可見劉邦才是第一個洗劫咸陽城的罪魁禍首。回想一下,當初鴻門宴時劉邦獻上的白璧玉斗從何而來?賞賜張良的「金百鎰,珠二斗」自何而來?讓張良帶給項伯的厚禮重金從何而來?讓陳平大行反間之計,一出手就是黃金(黃銅)四萬斤……顯而易見,劉邦的經濟實力在滅秦之後大為提升,坐擁的這些金銀財寶絕不是從天下掉下來的。

客觀地講,進入咸陽之後,各路諸侯均有掠奪財物的行徑,不拿白不拿,兩千多年前的軍隊哪有什麼「三大注意八項紀律」呢。劉邦自己不清不白,反倒指責項羽「暴掠」,確實有失公允。

第五宗罪,殺秦降王子嬰

項羽殺秦降王子嬰,劉邦定為「罪」,後世人大多認為項羽是報私仇,因為項羽的祖父項燕和叔父項梁都是被秦所殺。張子俠先生認為:項燕死於秦將王翦之手,王翦的孫子王離在巨鹿之戰中被俘,但沒有記載表明項羽殺了王離。項梁被秦將章邯所殺,項羽與項梁的感情極深,但章邯降楚後,項羽卻立了章邯為雍王,可見項羽考慮問題的出發點不僅僅只是復仇。項羽殺子嬰是另有原因的。

子嬰繼位之初,所處環境極其危險,趙高隨時可能動手將他除掉。沒想到秦子嬰竟然反戈一擊,滅了趙高三族,一舉搗毀趙高集團,之後又派兵駐守嶢關,阻止劉邦的入侵,可見他並非無能之輩。後來項羽入關,曹無傷告密,「沛公欲王關中,使子嬰為相」,把秦子嬰給扯了進來。此時項羽已決定將三名秦國降將封於關中,沒想到這個秦降王陰魂不散,如果不除掉,難保不生後患。

第六宗罪,坑殺秦降士兵

這件事情史料記載得很翔實,項羽確實坑殺秦軍降卒。項羽不憨不傻,為什麼要做這樣得罪關中百姓的事呢?他的殘暴只是一種表象,真正的原因在《史記.項羽本紀》裡說得很清楚:秦軍投降之後,六國將士對降卒隨意羞辱,以報多年來所受的虐待。秦軍士兵因此擔心,若是項羽無法滅秦,自己將被虜往關東,最終家人遭殃。有人洞察到這些微妙的情緒,報告給了項羽。項羽擔心秦降士兵心中仍有不服,這麼大一批人,帶到關中,一旦反抗起來,異常危險。乾脆全都處理掉,只帶章邯、長史欣、都尉翳入秦,這才引發了夜坑秦降卒二十萬的慘案。

客觀地講,項羽的擔心不無道理,只是把事情估計得過於嚴重,處理的方法實在拙劣。這麼多人的生命,一埋了之,的確是大罪過。

第七宗罪,分封不公

劉邦認定項羽分封不公,主要是指項羽把好的地盤都分給了跟隨他入關的將領們,而六國故主卻被貶到偏遠地區。劉邦的這項指責有沒有道理呢?項羽分封天下,並非沒有原則,一切都是「計功割地,分土而王之」。項羽在大分封之前曾經講過一段話:「天下初發難時,假立諸侯後以伐秦。然身被堅執銳首事,暴露於野三年,滅秦定天下者,皆將相諸君與籍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