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項羽的十宗罪 怒烹太公

龍且兵敗戰死,武涉無功而返,項羽軟硬兩手都沒得逞,情況愈加緊急。漢四年(西元前二○三年)十月,劉邦堅守不戰,彭越在梁地阻斷了楚軍糧道,又是這一招,項羽心有餘悸,情急之下,不得不打起了人質的主意。

躁怒的項羽命人架起一口大鍋,把劉邦的父親太公架在上面,對漢王說,你趕快投降,要是晚了,我就把你老父給煮了(今不急下,吾烹太公)!沒想到劉邦卻回應說,我和你曾經同為懷王之臣,結拜為兄弟(約為兄弟)。我爹就是你爹,如果你真要把你爹給煮了,也給我分一杯肉羹吧。激將法沒有奏效,項羽勃然大怒,真要殺了太公洩憤。項伯趕緊出面勸解,天下大事尚未落定,爭奪天下的人哪裡會顧得了家人,您殺了太公也沒用,只會增加仇恨(殺之無益,只益禍耳)。項羽極力剋制,最後放了太公。項伯這次出手相救,只有一種解釋:幫自己的親家公。

後世之人常以劉邦「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若翁,則幸分我一杯羹」三句做為劉邦流氓本性的典型描述,這樣的話從未來的漢高祖嘴裡說出來,確實有傷大雅。但我們結合這句話的大環境來看,劉邦這樣說實屬無奈。項羽用人質要脅對手,本身就是流氓行為,劉邦也絕不可能為了救自己的老父而投降,只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流氓之道還施流氓之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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