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搶先入關的秘訣 三招定秦地

劉邦搶先入關成功,僅是「萬里長征」邁出了第一步。入關以後應該怎麼做?這才是考驗劉邦政治智慧、政治水平和政治氣度的關鍵時期。

第一,放棄復仇

以勝利者的身分進入咸陽的劉邦,面臨著一系列的歷史問題亟待解決。

劉邦率軍進入咸陽時,咸陽城中一片混亂。劉邦手下的將領爭著跑到藏有金銀珍寶的官府,一起瓜分。蕭何直奔秦丞相府、御史府,把府中的「律令、圖書」收藏起來。後來,劉邦和項羽爭天下,劉邦對天下的關塞、戶口、強弱等情況知道得那麼清楚,全靠蕭何搶到了秦帝國的圖書資料。

這還不是最要命的,最棘手的就是對投降的子嬰怎麼辦?秦帝國的覆滅是天怨人怒的集中爆發,說到底是歷史的必然要求,子嬰很不幸地成了替罪羊。秦國統一天下的十五年間,橫徵暴斂,民不聊生。劉邦的手下基本上是楚地的百姓,幾乎人人深受其害,將領們紛紛要求讓子嬰血債血償。面對眾人異常強烈的復仇情緒,劉邦表現得很冷靜,他勸阻大家說,當初懷王派我西入秦關,看中的就是我待人寬容。再說子嬰已經投降,現在殺了他就多了血光之災,不吉利。最終,劉邦決定把子嬰交給相關部門拘押看管。

如何處置子嬰這件事情其實很具有挑戰性,劉邦以「寬人律己」為由,說服眾人,保住了子嬰一條命。這樣做的社會效益遠大於逞一時之快的即時效應,從而也彰顯了劉邦比較成熟的政治智慧。

插句後話,這秦王子嬰最終是為項羽所殺。後來項羽領兵屠城咸陽,殺了子嬰,燒了秦宮,徹底滅絕了秦國復辟的那點微小可能性。痛快是痛快了,仇也報了,卻落下了嚴重的後遺症,這些不夠人道的做法都成了劉邦未來指責項羽的罪狀。

回顧西入秦關的每一場戰爭,劉邦在軍事上的確沒有太多過人之處。偷襲陳留計出酈食其,智取南陽歸功於張良和陳恢,破嶢關皆因張良出謀、酈食其遊說……恐怕沒有人能比得上劉邦這般善於借力,知人善用的了。

與軍事上的略顯凡庸相比,劉邦在政治是比較成熟的。他不殺降,放棄復仇的事情並沒有謀士的摻和,而是他自主自願自己決定的,這些一般人很難做得到。

第二,還軍灞上

平定秦王子嬰的事情之後,劉邦終於有機會參觀一下咸陽秦宮,時年五十一歲的劉邦第一次見到了傳說中金碧輝煌的宮殿。無數奇珍異寶,數以萬計的絕色美女,名貴的良駒獵犬,令他眼花繚亂心馳神往。劉邦一時難以抑制激動之情,決定當晚在秦宮下榻。

樊噲見狀,立即急了眼,他極力勸說劉邦出宮,可笨嘴笨舌的樊噲如何能勸得動劉邦呢!好歹還是張良出面,接著樊噲的意思講了三點:第一,沛公您是怎樣進入秦宮的呢?是因為秦王無道,沛公今天才能夠出現在這裡的;第二,為天下清除暴君的人該怎麼做呢?應該以儉樸為準則才對,如果剛剛進入都城就淨想著尋歡作樂,這不是助桀為虐嘛;第三,應該怎樣對待忠言呢?「忠言逆耳利於行,良藥苦口利於病啊。」希望沛公您能虛心聽取樊噲的勸告。

對於美好事物的嚮往是人之本性,劉邦禁不住誘惑也是很正常的。無奈張良的三點陳述個個擊中要害,這是在告誡劉邦,如果他再像當初的秦王一樣貪圖物慾,只會重蹈秦國的覆轍。劉邦是虛懷若谷之人,聽到這樣的言詞後冷靜了不少,為了自己的長遠利益,毅然決定離開秦宮,還軍灞上。

第三,爭取民心

秦帝國滅亡的根本原因在於民心盡失。劉邦入關後,努力爭取民心成為他必須做的功課。漢元年(西元前二○六年)十一月,劉邦將關中各路豪傑召集到一起,宣布說,關中父老長期飽受秦朝苛法之害,以至於「誹謗者」滅族,兩個人在一起說話就得處死。我曾經和諸侯們約定:第一個入關者便是關中王。所以現在,我作為關中王跟大家「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害他人及偷盜者,按情節輕重處以相應的處罰;其他秦律全部廢除!各級政府官吏應當恪盡職守,讓百姓們過上安居樂業的日子。我來咸陽是為父老鄉親們除害,不是來害大家的,大家不要怕。我駐軍灞上是等待天下諸侯到了後再定大計。

「約法三章」給劉邦增加了不少印象分,他深知打鐵還須趁熱,於是派人與秦國官吏去到地方各縣各鄉發布安民告示。百姓們看了告示就像吃了定心丸,自然都很高興,爭相拿來酒肉慰問劉邦的軍隊。面對人們的熱情,劉邦委婉地表示了拒絕,並對眾人說,我們的軍糧足夠多,不能給大家再添麻煩。劉邦的這番話說不清是虛情假意還是真心實意,不過效果很明顯,直接導致其人氣爆棚,關中百姓都「惟恐劉邦不當秦王」。

爭取民心的工程暫告一個段落,「約法三章」是此工程的核心措施,也是劉邦最值得稱道的舉措。他抓住了秦國失掉民心最重要的原因:暴政和苛法。在這樣的雙重枷鎖下,百姓的生存環境極其惡劣。忍字頭上一把刀,忍無可忍之時便是動刀反抗之際,大澤鄉起義就是這樣被逼出來的。

那麼,劉邦的「約法三章」,其價值又該如何評定呢?

第一,化繁為簡。秦國的法律不但嚴苛而且繁複,諸如「誹謗者族,偶語者棄市」這樣的條文,讓人的神經隨時都處於高度緊張的狀態,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掉腦袋。而劉邦的「約法三章」實際操作性其實很差,殺人的情況千奇百怪,傷人的情況紛紜萬象,其間是非曲直又該如何界定,僅用「殺」和「抵罪」來描述,實在不明不白。可正因為這樣的「不明不白」,一下子讓關中百姓從長期受壓的精神困境中解脫了出來。給予期盼已久的一點自由,足以讓關中百姓感激涕零。

第二,雙向制約。和秦律不同,「約法三章」既對平民百姓有約束力,也對入關的義軍有約束力。改朝換代的動盪時刻,最容易出現社會秩序紊亂的狀況。劉邦嚴格要求義軍遵紀守法,以求盡量確保關中地區的社會秩序正常,同時也向百姓們展示出值得信賴的新軍形象。

第三,廢止連坐。秦律中的連坐,令人聞風喪膽。「約法三章」廢除了連坐,改用「一人做事一人當」的形式,只懲戒罪者,不涉及其家人,這樣的設定無疑更加人性化,更深得人心。

「約法三章」是迎合百姓切身利益的舉措,如此這般,很快便為劉邦贏得了民眾的信任與擁戴。劉邦對於扮演仁義之師的角色似乎頗有天賦,不但賺得滿堂彩,更重要的是,為後來戰勝項羽打下了堅實的群眾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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