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殘政如血 第二節 逢迎反擊皆無處著力 李斯終歸落入了低劣圈套

天下暴亂之初,李斯由難堪而絕望,幾次想到了自殺。

自七月以來,丞相府每日都要接到山東郡縣雪片般的告急文書。先是大澤鄉,再是蘄縣,之後便是一座座縣城告破,一處處官署潰散;職司捕盜的郡縣尉卒被暴亂的潮水迅速淹沒,郡守縣令背叛舉事者不可勝數。盜軍勢力大漲,奪取郡縣城邑連打仗都用不上,只派出一群群亂哄哄的人馬鼓噪舉事,且公然號為「徇地」。短短月餘,暴亂颶風般席捲天下,除了嶺南、隴西、陰山、遼東等邊陲之地,整個帝國山河都不可思議地風雨飄搖了。長子李由為郡守的三川郡,也是好幾個縣接連出事,縣令逃跑了,縣吏舉事了,官署潰散了。李由為抗禦盜軍四處履險疲於奔命,然始終無法挽回頹勢,終究被吳廣的數萬盜軍圍困在滎陽。三川郡是關中的山東門戶,消息傳來,咸陽廟堂頓時騷動了。依附趙高的新貴大臣們紛紛攻訐丞相府,說李斯身為三公,竟令天下群盜蜂起,該嚴加治罪以謝天下。李斯大感難堪,幾次對馮去疾示意,老臣們該出來說說公道話,天下盜民蜂起究竟罪在何方?然僅存的幾個功勳元老素來對李斯在始皇帝病逝後的種種作為心有疑忌,包括馮去疾在內,始終沒有一個人為李斯說話。

正當此時,趙高送來了一件胡亥批下的奏章,李斯頓時惶恐不安了。這是此前李斯給胡亥的上書,請皇帝大行朝會,議決為天下減輕徭役並中止阿房宮修建。胡亥在這件奏章後批下了一大篇話,先說了《韓非子》中對堯帝禹帝辛勞治民的記述,而後顯然地宣示了對堯帝禹帝的不屑:「然則,夫所貴於有天下者,豈欲苦行勞神,身處逆旅之宿,口食監門之養,手持臣虜之作哉!此不肖人之勉也,非賢者所務也。彼賢人之有天下也,專用天下適己而已矣!此所以貴於有天下也。」這等荒謬之極的強詞奪理,李斯連對答的心思都沒有,只有輕蔑了。因為,照胡亥這般說法,始皇帝一代君臣的奮發辛勞也就是「不肖人」了。但是,胡亥後面的責難卻使李斯如芒刺在背了:「夫所謂賢人者,必能安天下而治萬民,今身且不能利,將惡能治天下哉!故,吾願恣志廣欲,長享天下而無害,為之奈何?」

李斯立即嗅到了這件問對詔書潛藏的殺機,此等辭章陷阱,絕非胡亥才具所能,必有趙高等人在背後作祟。然則,這是明明白白的皇帝詰問臣下的詔書,你能去追究趙高麼?天下大亂之時,皇帝問如何能安天下而治萬民,身為丞相,能說不知道麼?以自古以來的政道法則,三公之天職便是治民以安,民治不安,責在三公。今天下群盜蜂起,丞相能說這是皇帝過失而自己沒有過失麼?況且,丞相兒子身為大郡郡守,也是丟土失城一片亂象,皇帝若從了一班新貴攻訐,將李氏滅族以謝天下,又有誰能出來反對?其時,李斯白白做了犧牲,也還是百口莫辯,又能如何?誠然,李斯可以痛快淋漓地批駁胡亥之說,可以留下一篇媲美於《諫逐客書》的雄辯篇章,全然可以做另外一個李斯。然則,必然的代價是李氏舉族的身家性命,甚或三族六族的滅門之禍。一想到畢生奮爭卻要在最後慘遭滅族刑殺,李斯的心頭便一陣猛烈地悸動——反覆思忖,李斯終覺不能與這個絕非明君的胡亥皇帝認真論理,只有先順著他說話,躲過這一舉族劫難再說了。

當夜,李斯寫下了一篇長長的奏對。

此文之奇,千古罕見,唯其如此,全文照錄如下:

夫賢主者,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責之術者也。督責之,則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君矣。此臣主之分定,上下之義明,則天下賢不肖莫敢不盡力竭任以徇其君矣。是故,主獨制於天下而無所制也,能窮樂之極矣。賢明之主也,可不察焉!

故申子曰「有天下而不恣睢,命之曰以天下為桎梏」者,無他焉,不能督責,而顧以其身勞於天下之民,若堯、禹然,故謂之「桎梏」也。夫不能修申、韓之明術,行督責之道,專以天下自適也,而徒務苦行勞神,以身徇百姓,則是黔首之役,非畜天下者也,何足貴哉!夫以人徇已,則己貴而人賤;以己徇人,則己賤而人貴。故徇人者賤,而人所徇者貴。自古及今,未有不然者也。凡古之所以尊賢者,為其貴也;而所為惡不肖者,為其賤也。而堯、禹,以身徇天下者也,因隨而尊之,則亦失所為尊賢之心矣夫,可謂大謬矣!謂之為「桎梏」,不亦宜乎?不能督責之過也。

故韓子曰「慈母有敗子而嚴家無格虜」者,何也?則能罰之加焉必也。故商君之法,刑棄灰於道者。夫棄灰,薄罪也,而被刑,重罰也。彼唯明主,為能深督輕罪。夫罪輕且督深,而況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是故韓子曰「布帛尋常,庸人不釋;鑠金百鎰,盜跖不搏」者,非庸人之心重,尋常之利深,而盜跖之欲淺也;又不以盜跖之行,為輕百鎰之重也。搏必隨手刑,則盜跖不搏百鎰;而罰不必行也,則庸人不釋尋常。是故,城高五丈,而樓季不輕犯也;泰山之高百仞,而跛樣牧其上。

夫樓季也而難五丈之限,豈跛樣也而易百仞之高哉?峭塹之勢異也!明主聖王之所以能久處尊位,長執重勢,而獨擅天下之利者,非有異道也,能獨斷而審督責,必深罰,故天下不敢犯也。今不務所以不犯,而事慈母之所以敗子也,則亦不察於聖人之論矣。夫不能行聖人之術,則捨為天下役何事哉?可不哀邪!

且夫儉節仁義之人立於朝,則荒肆之樂輟矣;諫說論理之臣間於側,則流漫之志詘矣;烈士死節之行顯於世,則淫康之虞廢矣。故明主能外此三者,而獨操主術以制聽從之臣,而修其明法,故身尊而勢重也。凡賢主者,必將能拂世磨俗,而廢其所惡,立其所欲,故生則有尊重之勢,死則有賢明之謚也。是以明君獨斷,故權不在臣也。然後能滅仁義之塗,掩馳說之口,困烈士之行,塞聰掩明,內獨視聽。故,外不可傾以仁義烈士之行,而內不可奪以諫說忿爭之辯。故,能犖然獨行恣睢之心而莫之敢逆。若此,然後可謂能明申、韓之術,而修商君之法。法修術明而天下亂者,未之聞也。故曰「王道約而易操」也,唯明主為能行之。若此,則謂督責之誠,則臣無邪。臣無邪則天下安,天下安則主嚴尊,主嚴尊則督責必,督責必則所求得,所求得則國家富,國家富則君樂豐。故,督責之術設,則所欲無不得矣!群臣百姓救過不給,何變之敢圖?若此,則帝道備,而可謂能明君臣之術矣!雖申、韓復生,不能加也。

列位看官留意,李斯這篇上書被太史公斥為「阿意求容」之作,誠公允之論也。此文之奇異,在於極力曲解法家的權力監督學說,而為胡亥的縱慾享樂之道製作了一大篇保障理論,對法家學說做出了最為卑劣的閹割。二世胡亥說,我不要像堯帝禹帝那般辛苦,我要使天下為我所用,廣欲而長享安樂,你李斯給我拿個辦法出來!於是,李斯向二世胡亥屈服了,製作了這篇奇異的奏章,向胡亥獻上了以「督責之術」保障享樂君道的邪惡方略。

在這篇奏章中,李斯是這樣滑開舞步的:首先,明白逢迎了胡亥的享樂君道,讚頌胡亥的「窮樂之極」是賢明君道;其次,引證申不害的恣意天下而不以天下為桎梏之說,論說胡亥鄙薄堯禹勞苦治國的見識是聖明深刻的,最終得出堯帝禹帝的辛苦治理「大謬矣」,是荒誕治道,而其根本原因則是不懂得督責之術;再次,引證韓非的慈母敗子說,論說以重刑督責臣民的好處,肯定這是最為神妙的「聖人之術」;最後,全面論說督責術能夠給君主享樂騰挪出的巨大空間,能夠使君主「犖然獨行恣睢之心而莫之敢逆」,「督責之術設,則所欲無不得矣!」「群臣百姓救過不給,何變之敢圖?」

李斯的這篇奏章,再一次將自己釘在了歷史的恥辱柱上。

如果說,李斯此前的與政變陰謀合流,尚帶有某種力行法治的功業追求,尚有其懼怕扶蘇蒙恬改變始皇帝法治大道的難言之隱的話,這次上書阿意,則是李斯全然基於苟全爵位性命而邁出的背叛腳步。這篇卑劣奇文,意味著李斯已經遠遠背離了畢生信奉並為之奮爭的法家學說,肆意地歪曲了法家,悲劇性地出賣了法家。蓋法家之「法、術、勢」者,缺一不可之整體也。術者,法治立定之後的權力監督手段也。法家之術,固然有其權謀一面,然其原則立場很清楚:確保法治之有效執行,而最大限度地減少種種貪贓枉法,並主張對此等行為以嚴厲懲罰。也就是說,作為「法術勢」之一的「術」,必須以行法為前提,而絕不是李斯所說,離開整體法治而單獨施行的督責術。李斯不言法治,唯言督責術,事實上便將督責官員行法,變成了督責官員服從帝王個人之意志,其間分野,何其大哉!後世對法家的諸多誤解,難免沒有李斯此等以法家之名塗抹法家的卑劣文章所生發的卑劣功效。李斯之悲劇,至此令人不忍卒睹也。

「若此,則可謂能督責矣!」

這是李斯上書三日後,胡亥再次批下的「詔曰」。

趙高特意親自上門,向李斯轉述了皇帝的喜悅。趙高不無揶揄地說:「陛下讀丞相宏文,深為欣然也!丞相能將享樂之道論說得如此宏大深刻,果然不世大才,高望塵莫及矣!」第一次,李斯難堪得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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