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家財萬貫,聚之有「道」 第二章 經營眼光勝商家

——是貪官也是智慧商人 善投資甘當後台

在茫茫人海之中,一個人與另一個人相遇的可能性很小,成為朋友的可能性就更小,成為夫妻的可能性卻幾近渺茫,夫妻結合是千年等一回的緣分。和珅是一個十分重感情的人,貪婪無度又吝嗇無比的他竟擁有一個溫柔的港灣。和珅自小沒有享受到家庭的溫暖,所以,他盡量把自己的家庭經營得更加完美。

和珅為了讓家人不再受人冷眼,他瘋狂聚斂財富,不斷向上攀爬……這都是他幼時留下的陰影,即便他後來已經位高身顯,但仍然揮之不去。

和珅把對家庭的關愛轉化為具體的給予錢財。他斂財的辦法多、路子廣,在整個清朝官吏中也是少見的。因身份和地位的原因,他往往並不一定親自出面去活動,而是身居幕後進行操縱,成為後台老闆,出面辦事的往往是他的管家和隨從,如劉全、呼什圖等人。和珅聚斂錢財的手段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是兼併土地、收取高額地稅。和珅擁有大量土地,據清朝有關檔案記載,和珅家擁有「取租地共一千二百六十六頃零」。但檔案中記載的僅是「取租地」,如果加上和珅的莊園和他家的非出租土地,數目就更加驚人了。

和珅這麼多的土地是怎麼得到的呢?首先是皇帝的賞賜。乾隆對和珅十分寵信,時不時就賞賜他很多土地。

其次是典買。當時有很多地主對經營土地失去了興趣,而和珅看到地價便宜,又便於收租,也就不時買入一些土地。在這方面他手段陰險而毒辣,就連太岳父英廉的土地也被他兼併了。而且這些土地一旦被他擁有,別人很少有能力把土地再贖回去。

再次,和珅給別人幫忙、關照,趁機向別人索取土地。不僅如此,和珅在其掠奪的土地上,派出家人到各地收租、逼債。同時,他仗著其權勢,進行經濟剝削。和珅用各種方法不擇手段地進行土地兼併。每當土地一到手,便立刻提高地租,甚至不顧佃農的死活,把地租增加一倍以上。這種殺雞取卵、敲骨吸髓式的剝削,使得他家的佃戶,甚至連莊頭、園頭都叫苦不迭。沉重的剝削,使許多人傾家蕩產,家破人亡。

收取地租是和珅家每年重要的收入之一——貪污除外,而且每年莊園中的大批糧食、雞、鴨、魚、肉及各種乾鮮果品都源源不斷地運到他家,供他們一家享用。因此,和珅非常注意這項收入。

第二是佔有大批房產以出租房屋是和珅家的另一大固定財源。和珅家的房產主要分住宅房、鋪面房、手工作坊的廠房以及佈滿莊園的民房等。僅就北京城來說,和珅的房產幾乎「遍佈五城」,如什剎海畔的宅第、西四驢肉衚衕的老宅、北長街會計司衚衕住房及平安里廠橋地方、前門大柵欄等處的鋪面房、匠作房等。

這些房屋的來源渠道很多,有乾隆帝賞賜的,有花錢典買的,也有的是給別人幫忙得到的報酬。甚至連皇子永錫為了能承襲肅親王的爵位,也要走和珅的後門,把自己在前門外的兩所鋪面房送給他。

第三是放高利貸,從事典當業,獲取暴利。放債取息與開當鋪、銀號、錢店都屬於高利貸的範疇。高利貸本來是伴隨著人類私有制的出現,特別是由於貨幣經濟的發展而產生的。和珅本著什麼能賺錢就幹什麼的原則,大力從事放債、開當鋪、開銀號和錢店等高利貸行業。

和珅的放債面很廣,不但包括官吏、商人和市民,而且還有他的家人、隨從等屬下,就連他家的至親好友,他也通過高利貸進行盤剝。例如,和珅的舅父明保曾向其借庫平銀一萬五千兩,所借銀每月一分起利,欠利銀六千四百五十兩,共欠本利銀二萬一千四百五十兩。和珅的外祖父伍彌泰,與和珅同朝為官,均為大學士。伍彌泰曾向和珅借銀二千兩,但和珅不放心,逼著伍彌泰「取田契價值相當者署券歸償」。英廉是和珅的太岳父,英廉的孫子玉全曾向和珅借過銀兩,但也是拿地契作為抵押的。

典當業在清朝是非常發達的。按其店東的身份和資金的來源來看,大體可分為三類,即所謂皇當、官當和民當。皇當是以皇帝為後台,由內務府經營的;官當是由封疆大吏與道府州縣官員主持、經營的;民當即由商人、富民等一般人經營的。北京是皇帝與王公貴族、達官顯宦的聚居之地,是當時全國的政治中心,也是商業金融資本最集中、最活躍的地區之一。

和珅家的當鋪不但遍佈京城,而且遍佈直隸的保定地區、通州地區和薊州地區。傳說他家共有當鋪七十五座。

據綿恩、淳穎等人奏稱:「續查出和珅借出本銀錢所開當鋪十二座,及家僕劉全、劉印、劉陔、胡六自開、伙開當鋪共八座,亦經奏聞在案。」現在還可以查到名字的有:北京城內的永慶當、慶餘當、恆興當、恆聚當、合興當、恆升當與恆慶當等。在北京城外主要有三河縣的和興當、新城縣的恆興當和昌平州的恆義當等。

和珅大開當鋪,除牟取暴利外,還有另一個目的,就是藉此轉移和消化貪污、納賄所得的不義之財。再者,當鋪是各種生意中最易收效、萬無一失的買賣,可以「旱澇保收」,不怕典當人逃匿,也不用分神去追索,逼債。因此,當鋪在他經營的工商業中佔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第四是經營多種工商業。和珅除經營傳統的封建性很強的高利貸、銀號和當鋪外,也開設許多各式各樣的工商企業。其中除各種商業店舖外,還經營少數製造作坊和煤窯等。據提督衙門在送給嘉慶帝的呈文中說:「奉旨查抄和珅及伊家人等各家產。今在劉全家抄出櫃箱、鞍氈鋪房取租折二本,訊之該鋪戶僉稱係和珅之產,嗣又詳查尚有弓箭鋪並無租折。因劉全現在刑部,隨移咨查訊去後,今准刑部覆稱,訊據劉全供:櫃箱鋪、弓箭鋪、鞍氈鋪這三處房子,我記得是我主人的舅舅烏大父指房押錢,多少錢數我記不清了,契紙原是在內宅收藏交管賬女子管著,只求查我主人的匣,並問管內賬的女子們就明白了。」由此可知,和珅經營的店舖往往是派親信家人帶著資本,然後利用別人典押的房屋開辦起來的。除上述幾種店舖外,和珅還經營著糧食店、酒店、古玩店、槓房、旅店、瓷器店和灰瓦店。

和珅所經營的店舖往往與人民生活有關,個別的與軍事用品生產有關,如弓箭、鞍氈等店舖。和珅利用他的聲望和地位,看到什麼生意賺錢就經營什麼,無人敢與其競爭。

乾隆五十二年(一七八七年),北京米價驟漲,十分昂貴,各家糧店紛紛囤積居奇。和珅家糧店正趕上庫存不多,且他怕米價騰貴,引起社會不安。於是他上奏說,各家糧店囤積糧食不得超過五十石。商人不服,仍然囤積不賣。於是和珅令兵丁到各戶查視,共查出「鋪戶囤積米麥六萬餘石」,並奏請乾隆批准「交廠減價糶賣」這實際上就是和珅利用政府和皇上的權威,以達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實際上控制了北京的糧食業。

第五是利用職權、地位大肆收取別人的饋贈和禮物。例如,和珅的妻子馮氏去世時就有部下和精額、寅著和伊江阿等人送給的銀兩「自數百兩至千兩不等」。此外,他家的珍珠手串、寶石也多是朝中或外地官員進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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