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宦海浮沉 一代權監 終於成為大總管

本來清廷有規定,不能讓太監做二品官的,但李蓮英卻是個例外,他最後做了二品頂戴花翎總管。他是如何做到這一點的呢?

唐益年先生在《總管太監李蓮英的寵辱一生》一文中有著詳細的記載。看了這個記載,許多事情就一目了然,也揭開了不少謎底:

同治七年(一八六八年)七月,安德海被賞七品頂戴,而李蓮英剛剛得到八品頂戴,兩個月後,安德海就被賞六品頂戴藍翎。不過,安德海很快因少年得志,狂妄恃寵,不能自重,終以違背祖制,擅離京師私逃之罪,於同治八年(一八六九年)八月初七日被山東巡撫丁寶楨在濟南正法。

但是,李蓮英也並不像民間傳說的那樣,迅速取代了安德海的位置,而是遭到了安德海一案的拖累,和全宮所有的有官職太監一起受到罰俸處分。一個月後,當其他太監陸續被解除處分之際,他又因「滑懶不當差」被革去八品頂戴及錢糧。直到十二月才被解除處分,並恢復八品頂戴及錢糧。這一時期,李蓮英並沒有得到慈禧太后的格外青睞和賞識。

李蓮英畢竟是一個十分聰明靈巧的人,正如墓誌碑文中所說「聰穎有大過人者」那樣,他很快就通過安德海的遭遇弄清楚一個問題,就是如何擺正主子和奴才之間的關係。安德海是由於過分恃才邀寵而送掉了性命,這個慘痛的教訓,被李蓮英牢牢地記在心裡。因此,他不僅學會了揣測主子的心理性格、習慣愛好,能夠千方百計地討好主子,同時還能時時處處謹慎小心。「事上以敬,事下以寬,如是有年,未嘗稍懈。」這正是李蓮英繼安德海之後的成功秘訣。

同治十一年(一八七二年)起,李蓮英經過多年的蓄積和隱忍,終於迎來了爆發期,就在這一年的九月二十一日,他被賞六品頂戴花翎,食「月薪銀」八兩五錢。

同治十三年(一八七四年),李蓮英的官運開始發力。在這年的三月三十日,他被任命為儲秀宮掌案首領太監。你也許並不感到驚訝,因為畢竟李蓮英已經進宮十七年。但按清宮舊制,太監進宮服役滿三十年沒有大過失者,才能選補首領太監,並且還需要有兩個首領以上太監推薦或擔保。從中足見宮中對這一位置的重視,也可看出慈禧太后對李蓮英的恩眷之深。同年九月十五日,李蓮英又被賞四品頂戴花翎,十一月十二日,又被加賞貂皮馬褂。

光緒五年(一八七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三十一歲的李蓮英被任命為儲秀宮四品花翎總管,月薪二十兩;光緒十年(一八八四年)十月初一,賞銀三十八兩月薪;光緒十六年(一八九○年)六月十七日,再奉旨加添銀十兩,共食月薪銀四十八兩;光緒二十年(一八九四年)正月初一,李蓮英被賞二品頂戴花翎。至此,李蓮英的陞遷之路暫告一段落。不是他的運氣到了頭,而是他的官職已經到了頭,連慈禧也不知道要給他什麼職位好了。

從同治十一年(一八七二年)起到光緒二十年(一八九四年)止,在二十多年間,他從一個普通的八品太監,一路升為二品花翎總管,用現在的話說,他這是坐了直升機,其他人是無法與之相比的。

由於慈禧太后賞識的原因,即使是在他的官職比別的太監小的時候,他也總是可以獲得更多的尊敬。不僅如此,慈禧對他的賞賜也總是比別人優厚得多。光緒七年(一八八一年)十二月,李蓮英就收到了大荷包三雙、小荷包六個、一兩重銀錁六個、五錢重銀錁六個的賞賜。類似這樣的情況在這一時期是數不勝數的。

光緒二十年(一八九四年)李蓮英被賞給二品頂戴花翎以後,馬上就成為朝中大臣、市井百姓的關注熱點。人們認為,把一個刑餘之人晉陞到與朝廷大員等同的位置,是對眾大臣的侮辱和輕蔑。其實,二品頂戴花翎總管是不能與朝廷官員混為一談的。唐益年先生曾有過這樣的論述:

朝廷中宗室王公均為天潢一脈,有著高貴的血統及崇隆的政治地位;而各級文武大臣或正途出身(科舉考試)、或軍功、或世襲,無論其出身如何,他們都已置身於國家政治活動之中,是對國家政治有發言權並且行使管理權的統治集團成員之一。相反,對於太監來說,無論總管還是首領,他們的政治地位根本無法與那些朝臣相比,實際上,太監官職品級,並不屬於國家官員範疇,他們只不過是皇室私家奴僕的首領,職權範圍也僅限於宮闈之中。

雖然慈禧太后對李蓮英恩寵有加,但畢竟慈禧太后也有自己的分寸,不會無限度地寵著李蓮英。光緒六年(一八八○年),李蓮英做錯了差務被摘去頂戴,並罰銀六個月。光緒九年(一八八三年)七月,李蓮英本人因犯有失察過錯而自罰月銀一年。光緒十一年(一八八五年)十二月,又因失察本處首領誤班而被罰月銀六個月。從光緒十二年(一八八六年)的正月起,敬事房按月收到李蓮英交來六個月的罰銀計二百零四兩。這樣看來,慈禧還是一個有手段、有心計的政治人物。李蓮英之所以能受到她的青睞,看來真的是認準了她的脾性,獲得了她的信任。至於那些懲罰,多半是掩人耳目吧?無論如何,李蓮英在三十齣頭就坐上大總管的位子已經說明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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