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宦海浮沉 一代權監 為避禍決定進宮

就這樣,李家人就在旁人異樣的眼光中過著提心吊膽的日子。咸豐五年(一八五五年)春天,李蓮英八歲了,到了啟蒙的年齡。於是,李玉就送他去鄉塾裡讀書。李蓮英頭腦聰穎,雖沒有過目成誦的本事,卻有驚人的記憶力,一年間就把《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各賢集》等一類啟蒙讀本掌握了,書背得滾瓜爛熟。第二年,李萬芝由北京回來,到村西海潮寺去施捨,並向住持討回一副碗筷給李蓮英使用,還在寺裡掛了單,意思是說這樣就等於出家,雖然在家裡吃飯,也不算是家裡的人了。這些顯然是在北京經過「高人」指點後的「大作」。

對於「出家」這件事,李蓮英始終都記在心上,凡涉及莊重場合都會強調自己的這個身份。光緒二十幾年,他回家時還在寺裡正殿上掛了一塊長方形大匾,上書「以享億年」四個金光閃閃的大字,下款署「信士弟子李英泰」,以此表明自己「出家人」的身份。匾的上方中間還刻有一方大印「慈禧御筆」。這塊匾又厚又長,原是一塊樟木所製,屬於珍貴的歷史文物,可惜在一九四七年土改時被盜,至今下落不明。直到今天,當地凡是涉及李蓮英的題詞落款等都用李英泰,怕用蓮英二字,以免因太監身份惹人笑話。例如,光緒二十三年,大城縣重修縣志,他捐款資助,今天我們看到的《大城縣志》中的記載是:「李英泰捐助銀一百兩。」

李萬芝在海潮寺給李蓮英掛單出家的消息一經傳出,村裡那些關心此事的人都說不行。說李家這是自己欺騙自己,孩子已經九歲了,再也耽擱不起,還是想個萬全之策為妙,別等真的出了什麼意外,弄得家敗人亡,後悔藥都沒處買去。李家人見這麼多人表示懷疑,加上七嘴八舌這麼一說,整日裡提心吊膽。經過反覆商議,也拿不定主意。他們認為出家當和尚、做道人,受一輩子窮、吃一輩子苦,枉來一世,不妥;送去淨身當太監,又是斷子絕孫的路,自己家庭雖算不上富裕,但衣食無憂還是綽綽有餘的,況且宮裡可不比尋常百姓人家,萬一做錯了事,不僅孩子倒霉,說不定還會株連家族,風險太大。一家人為此躊躇不決,實在拿不定主意,但面對村裡人的議論紛紛,又不得不趕快做出決定。

李蓮英常常聽到家人談論,外人對他也是閃爍其詞、指指點點,也慢慢知道這些事情了。他自己想,必須盡快做出決定,一來解除家人的擔心,二來堵上村裡人的嘴,免得他們嚼舌根。於是,他心裡就在當和尚和進宮做太監之間權衡:當和尚沒意思,禿頭頂,穿沙鞋,一身灰布衣裳,整日擔水弄柴,當道人也不過如此!於是,他就對最信任的奶奶說:「我不願去廟裡當和尚或當道人,我要去北京當太監。」其實,他連什麼是太監都不知道,但他去過北京,只是從感官上覺得北京城又大又好,比鄉村裡熱鬧繁華,那麼太監也不會差到哪兒去。就這樣,他在眾人複雜的眼光中做出了自己的命運選擇。

太監是封建制度下的特殊產物,本來好端端的一個男子,硬生生改變他的生理結構,變得似男非女,成了一個畸形人,供帝王之家奴役。這在中國歷史上一直持續了兩千多年。

太監在中國古代稱作寺人、閹人、閹宦、宦者、中官、內侍、內監等。太監的稱謂始見於唐代。唐高宗龍朔二年(六六二年),皇帝改掌管車輿、服飾的殿中省為中御省,改監為中御「太監」、「少監」。這裡的太監和少監是指充當這種職務的官銜。因其以宦官充任太監或少監,人們便把早已存在而且沿用已久的宦官通稱為太監了。清代,滿語稱太監為「誇蘭達」,漢語為「內奏事處太監」。

咸豐六年(一八五六年),在春寒料峭中,李蓮英拜別祖母、母親、老師和夥伴,又一次踏上了去往北京的路途。這次跟以前不同,常言道「兒行千里母擔憂」,何況這又是去那深宮大內,過那與世隔絕的生活?臨走時,一家人大哭一場。一向疼愛她的奶奶和媽媽一再囑咐他,皇宮不比外面,規矩多,一定要小心謹慎、勤快辦事,只有討好主子,才有出頭之日。李蓮英雖然沒說什麼,但都銘記在心。告別家鄉和親人之後,便隨父親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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