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休懷粉身念」

進了飯廳,飯剛擺好。飯是高粱米混小米,北京普通人不常吃大米飯,因為太貴。菜只三盤,二大一小,大盤一盤是素燒白菜豆腐、一盤炒蛋,小盤是醬瓜。和尚請康有為入座,坐的是直角的硬木椅,人坐在這種椅子上,除了正襟危坐,不容易有第二種坐法。飯桌是方的,是普通的、不怕燙的紅漆桌,簡單而乾淨。正面牆上掛著一幅橫幅,上面寫著:

西漢有臣龔勝卒,

閉口不食十四日;

我今半日忍飢渴,

求死不死更無術。

精神時與天往來,

不知飲食為何物。

若非功行積未成,

便是業債償未畢——

是謝枋得的絕命詩。把這位不食而死的烈士的遺詩,這樣掛在食堂裏,倒是一種含意深遠的對比。

和尚等康有為看完牆上的橫幅後,請康有為用飯:

「剛才有言在先,不為康先生特別準備,我們吃什麼,康先生就吃什麼,請用飯吧。在世俗標準,絕不好意思拿這樣菲薄的菜請客,但康先生不同,所以我也不覺得失禮。」

「法師是真人。」

三個人就吃起來。和尚沒吃以前,把蛋分做雙份,說:「蛋由康先生和普淨合吃,我不吃蛋。剛才康先生看的橫幅,是一百年前廟上一位和尚寫的,康先生是行家,這字寫得怎麼樣?」

康有為看都沒再看一眼,隨便答道:「字是寫得不錯,寫了一手好趙字,只可惜用趙孟頫的字體,寫謝枋得的絕命詩,未免太不相稱了。」

「這——我一時想不起來為什麼?」

「他們是同時候的人哪!趙孟頫投降了元朝,謝枋得跟元朝不合作,謝枋得死而有知,發現他的絕命詩竟是趙體字,不是太可笑了嗎?」

「啊!康先生說得是。我們淺學,都看不出來,真荒唐、真荒唐。」

康有為笑著,有一點自得的神色。和尚問:

「為什麼一百年前這位和尚寫了這手趙體字呢?這有什麼道理嗎?」

「可有道理呢,一百年前正是乾隆時候,乾隆皇帝喜歡趙體字啊!所以流行趙體。再往前,乾隆的祖父父親康熙皇帝雍正皇帝喜歡董其昌,所以當時又流行董其昌的字。一切都是上行下效,這是中國的特色。這也說明了,中國的許多事情,要辦,都得從上面來。」

「像乾隆皇帝喜歡趙孟頫的字,喜歡以外,大概也有政治作用吧?」

「政治作用是很明顯的。元朝是蒙古人,在漢人眼裏是胡人。趙孟頫不但是漢人,而且是宋朝的皇族,元朝統治中國,有這麼一個人來捧場,當然是很好的號召。乾隆皇帝是滿洲人,在漢人眼裏也是胡人,他當然也會援例利用趙孟頫,何況他真的喜歡趙孟頫的字呢。」

「那麼趙孟頫是漢奸了?」

「奸不奸的問題要看用那一種標準,如果用的是漢滿蒙藏等各族都是中國人的標準,對中國人自己的種族來說,並無所謂奸。並且,忠奸問題也並不像表面上那麼簡單、那麼黑白立刻分明。在一個人閱歷較多一點以後,他有時難免會發現,人間許多對立的問題,如是非、正邪、善惡、好壞等等,並不都是很草率就能斷定的。同時對立的情況,往往並不如想像中那樣明顯,對立的雙方,可能有混同的成分、相似的成分,甚至還有完全相反的尷尬場面發生。中國正史中,從宋朝歐陽修主編的《新唐書》開始,有所謂『奸臣』傳,後來的正史,像《宋史》、《遼史》、《元史》、《明史》,紛紛援例,於是忠奸之分,在歷史上和觀念上,也就愈發顯明。正史以外,中國的小說戲劇,對忠奸的判決,影響極大。尤其在戲劇裏,為了幫助觀眾有『忠奸立判』的效果,『紅臉』和『粉白臉』,也就應運而生。忠肝義膽的自然是勾紅臉,如關公;權奸誤國的自然是勾粉白臉,如曹操,這種分法俐落,固然給了觀眾不少方便,於施展愛憎之間,少掉了不少麻煩。但是一旦分錯了,就對不起人了。試看《宋史》『奸臣』傳中被戴上奸臣帽子的,有的根本不算奸臣,像趙嗣!而該戴奸臣帽子的,像史彌遠,卻又逍遙於『奸臣』傳之外!由此可見,忠奸問題,並不像書上和民間傳說上所說那麼簡單。例如曹操,不但不是奸臣,並且是大英雄。曹操不是奸臣,還屬容易翻案的。像馮道,就複雜得多了。馮道在五代亂世裏,他不斤斤於狹義的忠奸觀念上,不管是那朝那代、不管是誰做皇帝,只要有利於老百姓,他都打交道。宋朝時候,唐質肅問王安石,說馮道『為宰相,使天下易四姓、身事十主,此得為純臣乎?』王安石認為當然是純臣、是刮刮叫的了不起的大臣。王安石以伊尹為例,反駁說:『伊尹五就湯、五就桀,正在安人而已。』賢者伊尹在商湯、夏桀間遊走,目的不在對誰忠、對誰奸,而在照料老百姓。王安石認為馮道能委屈自己,『屈身以安人』,這種行為,『如諸佛菩薩行』,簡直和佛和菩薩一樣偉大呢!例如契丹打進中國,殺人屠城,無惡不作,中國的英雄豪傑,誰也保護不了老百姓,但是馮道卻用巧妙的言詞、大臣的雍容,說動了契丹皇帝,放中國人一馬。歐陽修寫《新五代史》雖然對馮道殊乏好評,但也不得不承認『人皆以謂契丹不夷滅中國之人者,賴道一言之善也』!馮道能夠以:『一言之善』,從胡人手中,救活了千千萬萬中國百姓,這比別的救國者對老百姓實惠得多了。馮道這樣與胡人合作,罵他是漢奸,通嗎?公道嗎?」

「用這種標準,謝枋得死得不是沒有意義了?」和尚問。

「謝枋得死的意義有他更高的價值標準,這種標準,是人為他信仰而死,這就是意義。至於他信仰的對不對,或值不值得為之一死,那是另一個問題。那種問題,往往時過境遷以後,可能不重要,甚至可能錯。例如謝枋得忠於宋朝,但宋朝怎麼得天下的,宋朝的天下,得之於欺負孤兒寡婦之手,謝枋得豈有不知道?所以,宋朝的開國之君,十足是篡位的不忠於先朝後周的大臣,不能不說是奸臣。這麼說來,忠臣謝枋得,竟是為奸臣所篡奪到的政權而死,這樣深究起來,不是死得太沒意義了嗎?」

「謝枋得自己知道嗎?」

「我認為他知道,可是他不再深究下去。」

「為什麼?」

「因為宋朝已經經過了十八代皇帝,經過了三百二十年的歲月,謝枋得本人在宋朝亡國十年以後才去死,他對三百三十年的舊賬,要算也沒法算。」

「沒法算就算了?」

「也不是算了,真相是他根本就沒想算。」

「為什麼?」

「因為他已經成了習慣。宋朝的三百二十年的天下、三百二十年的忠君教育,已經足以使任何人把這個政權視為當然,時間可以化非法為合法,忠臣是時間造出來的。時間不夠,就不行。宋朝以前的五代,五十三年之間,五易國、八易姓、十三易君,短短五十三年中,走馬換將如此,國家屬於誰家的都不確定,又何來忠臣可言?事實上也沒有忠君的必要。原因是那些君的統治朝代,都很短促,時間不夠,誰要來忠你?但宋朝就不然了,宋朝時間夠。時間夠了,就行。」

「你可以把狗關在屋裏,但要牠對你搖尾巴,時間不夠,就不行。」小和尚忽然插上一句。

和尚看小和尚一眼,小和尚低了頭。康有為卻說:

「小師父的比喻,完全正確。人間的事,如果用低一點的標準去看,的確也不高。很多人的忠心耿耿,其實和狗一樣,甚至還不如狗。」

「剛才康先生說『忠臣是時間造出來的』,要多少時間才能造出來?」和尚問。

「時間多少是無法硬定的,不過,有在同一時間裡就出現『誰都是忠』的肯定現象。忠奸問題一直是困擾中國人的一個老問題。但是,真正會讀古書的人,必然發現:中國傳統中『忠』的觀念,其實有兩個不同的方向:就是『相對的忠』與『絕對的忠』。偉大的晏子,在齊莊公被殺時候,不肯死難。他的理由很光明,他說:『君為社稷死,(我)則死之;為社稷亡,(我)則亡之。若(君)為己死(為)己亡,非其私暱,誰敢任之!,齊莊公既然是因為偷別人老婆而被本夫所殺,顯然不是『為社稷死』、『為社稷亡』,對這種無道之君,國之大臣,是不會為他死難的,但他的『私暱』,卻可以為他死難。所謂『私暱』,不是別的,就是統治者的家臣和走狗。中國『忠』的觀念,起源是很好玩的,在古文字中,根本沒有『忠』這個字,『忠』字出現在春秋時期,但那時候的『忠』,是『委質為臣』式的『忠,』、『質』是雉、是野雞,野雞在古人眼中,是一種『守介而死,不失其節』的象徵,『委質』就是表示對個人的效忠;『臣』的原始意義是俘虜或奴隸,『委質為臣』就是『私暱』者對主子的效忠。這種『忠』,是無條件的,是『絕對的忠』。相對的,晏子所主張的『忠』卻是有條件的、是以統治者『忠於民』做相對條件的、以大臣『以道事君』做相對條件的,這種『忠』,是『相對的忠』。不幸的是,中國傳統思想中,『相對的忠』的一系,未能正常的發展下去;而『絕對的忠』一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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