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同埋一丘

台灣政治犯的製造經過,大致上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偵訊期,普通都在調查局或在台灣警備司令部保安處,最為艱難。社會上受到普遍尊重又有充分自由的紳士,突然間被捕,推入四周都是鐵欄桿的小房間裡,被侮辱,被毆打,精神會霎時崩潰。貨真價實的「叛徒」,反而比較輕鬆,因為只要決定招出什麼,或不招出什麼就夠了。只有那些欲招卻無供可招的人,苦難最多,因為他必須揣摩問官所引導的方向,假設當初預定你是參加民主同盟的話,如果你忽然參加了共產黨,他們就無法接受,假定你的猜測始終不能符合他們給你的暗示,苦難就更大。有人在刑求下,悲憤的叫:

「我是匪諜,我是匪諜,你們教我招什麼,我就招什麼!」

這種絕望的哀求,只會更激起審問官的憤怒,因為你冒犯了他職業的尊嚴,審問官會抓住政治犯的頭髮,教他跪在算盤上:

「我們從不教人招什麼,你自己做了什麼,就招什麼。」

不是每個政治犯都跪過算盤,也不是每個政治犯都搖過電話(把電話線的電流通到手指上,然後搖動把手,電流會使一個人渾身發抖,屎尿齊出),但是,最後都會照著特務們的預期,招出答案。只要你第一件事自誣,就一瀉千里,每件事都會自誣,直到法律把你完全嚴密的綁住。如果只看筆錄,只看口供,每句話都是囚犯說的,事實上,每句話都是特務說的,真是:

他白即自白,一一服上刑。

這段時間大約四個月(法律規定偵訊期間不能超過四個月,特務非常守法,四個月內足可以完工,即令超過四個月,也會捏造沒有超過四個月),這是最苦的階段,很多人就在這個時候被逼死或逼瘋。一九六八年國立政治大學學生代聯會主席許席圖,在學校組織了一個學生社團——統一社,結果被捕,不到三個月,神智完全錯亂。我在警備司令部看守所囚禁時,每天都聽到他從一個單獨囚禁的幽暗房間裡,發出淒厲的哀號:

「我要出去!」

「我要出去!」

「我要出去!」

「我要出去!」

四個單音節的字不斷重複,從他那僵硬的、帶著哭聲的嘴中喊出,二十四小時,從不停止。監獄官在那寒冷的冬天,把他剝光,教他手淫。一間僅可容身的單獨禁閉室,堆滿了屎尿,他就在屎尿堆中,一聲聲呼喚:

「我要出去!」

「我要出去!」

「我要出去!」

「我要出去!」

每一聲都像鞭子一樣,把人的心抽碎,每遇有大官前來視察,監獄官就把許席圖捆綁起來,用布條塞住嘴巴。軍法處一度決定準許他保外就醫,可是許席圖出身貧寒,父母雙亡,只剩姐弟二人相依為命,姐姐省吃儉用,供弟弟讀上大學,她拒絕把弟弟領回,在法庭上哭訴說:

「我弟弟進來的時候,是一個好好的大學生,現在成了這個樣子,我怎麼養他?而且養好後又要再交給你們,還能再受得了嗎?萬一養病期間,他逃掉或失蹤了,這麼嚴重的罪名,我怎麼承擔得起!」

我不久被調做外役,再不知道他的下落。轉眼二十年,九○年代初期,白色恐怖已成為過去,《中國時報》忽然有一條消息,報導說花蓮玉里瘋人院,有一位來路不明的病患許席圖,希望能查出他的來歷。許席圖這三個字的同名度很低,我打電話給報館,說明原委,願挺身作證。我心中十分感慨,就在許席圖稍前,外交部長錢復在國立台灣大學讀書,也是學生代聯會主席,人生際遇,如此懸殊。

第二階段是軍法審判,除非像許席圖那樣,偵訊期間被苦刑逼瘋,否則,大多數政治犯的移送書,就等於軍事檢察官的起訴書,而軍事檢察官的起訴書,也等於軍事法庭的判決書。好像黑社會的洗錢一樣,軍事法庭只是把屈打成招的黑箱作業,使它合法而已,軍法官假定判決某一個政治犯無罪,他的下場就是自己成了下一個政治犯。至於公設辯護人更是可憐角色,唯一的功能就是替政治犯認罪,祈求庭上法外施恩。大多數政治犯都知道官司的結果是什麼,所以比起在調查局或保安處,心情要平靜得多。只有一種人是驚恐的,那就是被判決死刑的囚犯,立刻被戴上腳鐐,準備隨時槍決。

看守所執行槍決的時間,總在凌晨五時左右,天色初呈朦朧,囚門卡啦一聲,門鎖打開,傳喚的聲音早已經驚醒了從地鋪上坐起來的死囚。

「某人,開庭!」

大家當然知道怎麼回事,然後,再聽到腳鐐的聲音,一步一步,走向大門。有時候,一次執行六、七個人,腳鐐聲更像鋼鋸一樣,鋸碎囚犯們滴血的心頭。有時候,有人高喊:

「毛主席萬歲!」

有時候,也有人高喊:

「蔣總統萬歲!」

往事如煙,忠貞與叛徒同樣伏屍牆下,同樣埋葬一個亂崗荒丘,現在全都化成塵土,無一點蹤跡可尋,蒼蒼者天,曷其罔極。

一位年紀最輕的政治犯莊信男先生,他是馬來血緣的原住民,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很知道上進,也喜歡讀書。我們之所以成為好友,因為他在軍法處看守所時,有一場傳奇的演出,幾乎喪生。原來,另一位政治犯林美海先生,在台灣糖業公司人事室當股長,思念留在大陸上的母親,託他女兒的一位南非同學,帶美金五百元給他的母親。南非同學把錢帶到了,而且和他母親拍了一張合照,加上收據,從南非寄給林美海,以慰遊子的孝思。這封信落在特務之手,通匪資匪,證據確鑿,被判死刑。

事情就在這時候發生,莊信男和林美海舖位相鄰,那天晚上,不知道什麼原因,莊信男跟林美海互相調換舖位,監獄官和看守都不知道。第二天拂曉,押房門突然打開,兩個班長衝進來,撲向莊信男,用一塊毛巾把他的口塞住,然後雙手反綁,一直帶到法庭。桌上擺了一盤肉、一碗酒,和兩個饅頭,莊信男嘴被塞住,有口難言。最後,軍法官叫他在一張紙上簽字,對有些不識字的難友,按手印就可以了,莊信男幸而受過教育,他寫下自己的名字,書記官才發現不對勁,報告軍法官說:「他不是林美海!」莊信男這才被送回押房,法警另把林美海綁赴刑場槍決。

這是大時代的一個小插曲,大官場裡的一件小醜聞。寫到這裡,充滿了當一個中國人的悲情。

使人最傷感的一件事是,一件牽涉到八個人的「蘇北匪諜」案中,有三個政治犯被判死刑,五個政治犯被判十二年。死刑政治犯正在上訴,而十二年徒刑政治犯,依照法律規定,超過十天後,刑罰即行確定,任何情形下都不能再提起上訴。兩個月後,五個人都以「受刑人」的身份調作外役,在洗衣工廠工作。又過了半年,遠在美國的一聲槍響,改變了五個人的命運。台獨份子鄭自才先生向訪問美國的當時國防部長蔣經國開槍,一擊不中,鄭自才逃亡。蔣經國回到台北,當外國記者向他詢問這場虛驚時,他微笑說,他已經忘記了。當然,他並沒有,而是把對台獨的憤怒,發洩在紅帽子上,下令八個人全部槍決。那天凌晨,一個恐怕是政治犯中身材最高的蘇北老鄉,正蹲廁所,班長撲上去,把他雙臂反銬,拖出押房,褲子都來不及提上來,沿途全是屎尿。為了防止他們呼號和詬罵,嘴巴都用布條塞住。後來,才知道軍法處大費周章,先代那原來被判十二年徒刑的五個人,暗中提出非常上訴,然後再由國防部軍法局(那時候局長就是後來被擢升為副總統的李元簇先生)發還再審,再審的目的是改判死刑。

第三階段就是火燒島,政治犯到了火燒島就到了終站。無期徒刑囚犯只有死亡才能出去,有期徒刑囚犯雖然出獄的日子總在十年、二十年之後,但總算有一個盼望。

大腦是一個最難控制的東西,越是不願去想的事,越會更強烈的去想。

在看守所時,難友蔣海容先生有一天警告我說:

「對不起,我要告訴你,你快要瘋了。」

「你怎麼知道?」

「因為,」蔣海容說,「你坐在那裡,一直喃喃自語,到最後嘴角還吐出白沫,根據我的經驗,這是精神錯亂的前兆。如果你不能夠自我剋制,你的喃喃自語將變成無緣無故的喊叫,那時候就無藥可救!」

我否認喃喃自語。

「你問問別的朋友!」蔣海容說。

我用一種探詢眼光,看著其他難友,他們逐一點頭。這是我最害怕的事,並且對自己竟然陷於瘋狂的邊緣,感到難以為情,但我接受這個事實,向蔣海容懇求說:

「拜託你救救我,以後再遇到喃喃自語時,請給我一拳。」

蔣海容承諾。於是不久,蔣海容的一拳擊中我的右肘。

「有什麼事?」

「你剛才又自言自語。」

「我沒有。」

一個難友在旁說:

「你剛才確實說了一連串無聊的話。」

就這樣的,蔣海容把我從瘋狂邊緣拉回,然而,我卻無以為報。他是當時政治犯中身價最顯赫的一位,官拜調查局調查處長,多少「匪諜」喪生在他的手下,最後擢升為調查局主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