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異俗

25

原文

越之東有輒休之國 ,其長子生,則解而食之,謂之宜弟。父死,則負其母而棄之 ,言鬼妻不可與同居。

譯文

越國的東面有個叫輒休的國家,那裡的人生出第一個嬰兒,就開膛剖肚地拿來吃掉,說是這樣做對後面生的孩子有好處。一旦父親死了,他們就把母親背到荒野去扔掉,說是不能同鬼的妻子住在一起。

26

原文

楚之南有炎人之國 ,其親戚死 ,朽其肉而棄之 ,然後埋其骨,乃為孝也。

譯文

楚國的南面有個炎人國,那裡的人父母死了,家裡的人便剔下屍體上的肉扔掉,然後把骨骸掩埋起來,這樣才算是孝。

27

原文

秦之西有義渠國 ,其親戚死,聚柴積薪而焚之熏之 ,即煙上謂之登遐 ,然後為孝。此上以為政 ,下以為俗,中國未足為非也。此事見《墨子》。

譯文

秦國的西面有個義渠國,那裡的人父母死了,便堆積柴草焚燒熏烤屍體,那煙氣上升了,就說是死人升天了,這樣做才可稱為孝子。這種做法,上面的當政者以此為法則,下面的民眾以此為風俗,中原地區的人也不值得去非議它。這類事情,在《墨子》中有記載。

28

原文

荊州極西南界至蜀,諸民曰獠子 ,婦人妊娠七月而產。臨水生兒,便置水中。浮則取養之,沉便棄之,然千百多浮。既長,皆拔去上齒牙各一,以為身飾。

譯文

荊州最西南邊界到蜀地一帶,那裡的人被稱為「獠子」,婦女懷孕七個月便生小孩。她們到水邊生孩子,一生下便把嬰兒放到水裡。如果嬰兒浮在水面上,就抱回哺養;如果嬰兒沉入水中,就丟棄不管。但千百個嬰兒大多是浮的。孩子長大成人後,都把上門牙、臼齒各拔下一顆,用來作為身上的裝飾品。

29

原文

毌丘儉遣王頎追高句麗王宮 ,盡沃沮東界。問其耆老「海東復有人不」 ,耆老言國人常乘船捕魚,遭風見吹 數十日,東得一島,上有人,言語不相曉。其俗常以七夕取童女沉海 。

譯文

三國魏時,毌丘儉派太守王頎追逐高句麗國的國王宮,一直追到沃沮縣東部邊界。問那裡的老人「海的東面還有沒有人」,老人回答說:這裡的百姓曾有一次乘船到海上捕魚,遇上狂風船被颳走,漂了幾十天,被吹到東面一座海島上,島上有人,與他們交談,言語互不通曉。當地的習俗常常在七月初七取未婚少女沉入海中。

30

原文

交州夷名曰俚子 ,俚子弓長數尺,箭長尺余,以燋銅為鏑 ,塗毒藥於鏑鋒,中人即死 。不時斂藏 ,即膨脹沸爛,須臾肌肉都盡 ,唯骨在耳 。其俗誓不以此葯法語人 。治之,飲婦人月水及糞汁,時有差者 。唯射豬犬者,無他 ,以其食糞故也。燋銅者,故燒器 。其長老唯別燋銅聲,以物杵之 ,徐聽其聲,得燋毒者 ,便鑿取以為箭鏑 。

譯文

交州的少數民族叫俚子,俚子的弓長有好幾尺,箭長一尺多,他們用一種燋銅來做箭頭,又把毒藥塗在箭鋒上,射到人立即就死。如不及時殯葬,屍體就會膨脹潰爛,不多久肌肉會全爛光,只剩下骨頭在。當地風俗要發誓不把這種製作葯箭的方法告訴別人。治療中毒箭的方法是喝婦女的月經和糞汁,有時也有治癒的。這種箭,只有射到豬狗身上不會造成傷害,這是因為它們都是吃糞的緣故。燋銅,本是用來製作燒煮食物的器具的。那個地方唯獨年長者能辨別銅燒器的聲音,他們用棒子叩擊,慢慢地辨聽它們的聲音,找到帶有毒質的,便鑿取下來做箭頭。

31

原文

景初中 ,蒼梧吏到京 ,云:「廣州西南接交州數郡,桂林、晉興、寧浦間人有病將死 ,便有飛蟲大如小麥,或雲有甲,嘗伺病者居舍上 ,候人氣絕 ,來食亡者。雖復撲殺有斗斛 ,而來者如風雨,前後相尋續 ,不可斷截,肌肉都盡,唯余骨在,便去盡 。貧家無相纏者,或殯殮不時 ,皆受此弊。有物力者,則以衣服布帛五六重裹亡者。此蟲惡梓木氣 ,即以板鄣防左右 ,並以作器,此蟲便不敢近也。入交界更無,轉近郡亦有,但微少耳。」

譯文

景初年間,蒼梧郡的官吏到京都,說:「廣州西南鄰界交州的幾個郡,即桂林、晉興、寧浦一帶,人有病將死時,就有大量飛蟲出現,這些蟲大如小麥,有人說還是帶甲殼的,常常為窺伺病人而停在房舍上,等人一斷氣,就飛下來吃死人。雖經反覆扑打,消滅的飛蟲成鬥上斛,但飛來的蟲仍像風雨一樣,前後連續不斷,無法禁絕。屍體的肌肉全都吃光,只剩下骨頭時,這些蟲便全都飛走了。貧窮人家沒有纏裹死人的東西,或者屍體收殮入棺不及時,都會深受飛蟲之害。家境好,有物力的,就用五六層衣服布帛把屍體包裹起來。這種蟲厭惡梓木的氣味,於是人們就用梓木板遮隔在屍體的兩旁,並用梓木來做棺材,這種飛蟲就不敢飛近了。進入交州境內,這種飛蟲就沒有了,附近幾個郡也還是有,只不過稍少些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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