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博物志》十卷,西晉張華撰。張華字茂先,范陽方城(今河北固安縣南)人。生於魏明帝太和六年(公元232年),卒於晉惠帝永康元年(公元300年)。據《晉書·張華傳》記載,他少時孤貧,曾以牧羊為生,但好學不倦,「圖緯方伎之書莫不詳覽」。他寫過一篇《鷦鷯賦》,得到阮籍的讚賞,由是名聲大著。魏末曾任佐著作郎、長史兼中書郎等職。入晉,歷任黃門侍郎、中書令、太子少傅、中書監等要職,官終司空,故世稱張司空。趙王司馬倫等謀反,他拒絕參與篡奪陰謀,被殺,夷三族,時年69歲。他「身死之日,家無餘財,惟有文史溢於幾篋」,「天下奇秘,世所希有者,悉在華所,由是博物洽聞,世無與比」,可見他的嗜書博學。他既精於方術,又工於詩賦,詩作辭藻溫麗,但可惜已亡佚,今傳明人張溥輯的《張司空集》一卷。

地理博物體志怪小說集《博物志》,是張華最負盛名的著作。關於這部書的著錄,《晉書》、《隋書》列入雜家類,新舊《唐書》移入小說家類,《宋史》復歸入雜家類,清修《四庫全書》又移於小說家瑣語之屬,且稱今見存本非張氏之舊帙。之所以產生分類上的歧異,是因為《博物志》的內容相當博,也相當雜,用通常的分類標準來衡量,實難作一個準確的界定。

《博物志》一書,闕佚甚多,次第紊亂,往往斷亂不成章,令人難以卒讀,所以歷來對此書的作者及成書過程頗多臆測和附會之說,這裡選擇幾種有代表性的說法,以窺一斑。一是疑此書非出張華之手,如姚際恆《古今偽書考》雲「案此書淺猥無足觀,決非華作」。二是疑此書系後人拾掇佚文、雜取諸書而成,如《四庫提要》即持這一觀點。三是疑張華原著有四百卷,晉武帝命刪為十卷,此說本晉王嘉《拾遺記》。據前賢時人考證,這些說法都缺乏足夠的憑據,不可信。但有一點是學術界所公認的,這就是:今天見到的《博物志》確實不是張華所著的原本,而是經後人竄亂刪削過的,原貌已被大大改變了。另外,前代論者曾疑《博物志》外,別有《博物記》一書。其實這是一種誤解,《博物志》即《博物記》,二名是通用的。

《博物志》的版本,有兩個系統。一是常見的通行本,分三十九目,除單行者外,《古今逸史》、《稗海》、《快閣叢書》、《秘書二十一種》、《百子全書》、《四庫全書》等皆收之;二是不分細目的刻本,次第與通行本迥異,段目分合亦多有不一,但內容則一。後一類版本,以黃丕烈刊《士禮居叢書》本為代表,據云是連江葉氏的宋刻本,然亦有人懷疑並非宋本,而是明代的葉氏刻本(見范寧《張華博物志校證後記》)。其後,《指海》、《龍溪精舍叢書》、《叢書集成》、《四部備要》均採用這個版本。今人范寧以《秘書二十一種》本為底本,旁搜博征,校訛釋疑,考辨異同,輯佚補闕,撰成《博物志校證》(中華書局1980年出版),這是迄今為止最為完備的版本。

《博物志》一書,多采晉以前典籍中的材料,內容很雜,包括山川地理、飛禽走獸、歷史軼事、人物傳說、神仙方術等等,可謂熔神話、古史、博物、雜說於一爐的著作。正如前人所評:「天地之高厚,日月之晦明,四方人物之不同,昆蟲草木之淑妙者,無不備載」(崔世節《湖廣楚府刻本博物志跋》)。從通行本看,前三卷記的是地理動植物;四、五卷是方術家言;第六卷是雜考,其中又分人名、器名、物名等八目;第七至十卷是異聞、史補和雜說。最後三卷的小說意味最濃,有不少神話傳說和奇聞異事,雖然其中有少量是近世事,但大多已見於前代的子史以及卜筮、讖緯、志怪書,無怪乎魯迅先生《中國小說史略》說它「類記異境奇物及古代瑣聞雜事,皆刺取故書,殊乏新異」。

張華撰《博物志》一書,明顯受到《山海經》等前代著作的影響,如女媧補天、夸父逐日、精衛填海等神話及白民國、君子國等異方絕域的傳說,顯然是採錄自《山海經》等材料的。然而,《博物志》既有繼承,又有創新。它突破了地理博物體志怪專記山川動植、殊方異族的範圍,記載了許多生動的、故事性很強的傳說。如卷三的「獼猴盜婦人」條,刻划了靈巧而頗通人性的獼猴形象;卷十的「八月浮槎」條將牛郎織女的故事形象化,充滿奇思遐想,反映了古代人民征服自然的願望;卷八的「東方朔飲不死酒」條抨擊了封建帝王信奉長生不老說的荒唐可笑;卷十的「天門郡殺蟒」讚頌了有膽有識的人以勇敢的行為揭露怪異現象的真相,具有破除迷信的意義等等。這些著名的故事,常為後世所引用。

毋庸諱言,《博物志》中也有不少消極的成分,有濃厚的巫術迷信的色彩。但精華與糟粕往往混雜在一起,應注意細加鑒別。如卷五記方士死而復生、屍解柩空之說固然荒誕不可信,但如封君達的養性法之類以及服食導引法等,對於今人的強身健體、氣功研究等仍有所裨益。

總之,《博物志》「聞見甚廣,取材宏富」(范文瀾《中國通史簡編》修訂本,第二編,296頁),是志怪小說之林中獨具特點的著作,在中國文學史上亦佔有一席之地。它對後世的影響也是多方面的,後代的一些小說、戲曲作品,在題材、素材、藝術想像、表現方法等方面往往從《博物志》中得到啟示,得到借鑒。《博物志》在體裁上也給後代以深遠的影響,形成了文言小說的一個流派,宋代有《續博物志》,明代有《博物志補》等,可謂源遠流長。

迄今為止所能見到的《博物志》譯註本,是1992年由貴州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拙撰《博物志全譯》。此書系「中國歷代名著全譯」叢書中的一種。譯註以范寧校本為工作底本,凡范校信而有徵者,或補或刪或改,徑直寫定,並於注釋中標出「范校據某書改」一類文字,所依校改之書的卷數概不列出;凡范校有疏漏者,則參據他本(《指海》本素稱佳本,參校尤多)他書,酌出己見,於注釋中標出「據某書改」一類文字,並寫明所依校改之書的卷數。注釋中除校勘內容外,主要側重名物制度和生僻詞語的訓解,多援引原始資料並註明出處,或簡或繁,酌情而定。

1997年,台灣古籍出版社將本人譯註的《博物志》作為「中國古籍大觀」叢書的一種出版發行。與《博物志全譯》相比較,該書增加了各卷導讀和原文逐字注音兩項內容。

近年來,為使《博物志》的註譯更臻完善,本人對前二書作了全面修訂,主要包括字音審訂、詞義糾謬、出處複核、佚文訂補以及譯文的加工潤色等。修訂後的本子名之曰《博物志新譯》,以示區別。

本書的校勘大量採納了范寧先生的研究成果;在初譯過程中,業師蔣禮鴻先生給予了具體指導;在修訂過程中,承上海漢語大詞典編纂處徐文堪編審、上海市社科院虞萬里研究員、浙江省社科院吳光研究員、復旦大學吳金華教授、浙江大學俞忠鑫教授等提出寶貴意見,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東亞圖書館蔣吳慶芬館長和程洪博士提供圖書資料幫助;在出版過程中,上海辭書出版社楊蓉蓉編審和沈毅驊先生審訂了全部書稿,責任編輯焦貴平副編審為本書的出版付出了辛勤勞動。謹在此一併致以衷心的感謝。

《博物志》一書多經後人增竄,或殘缺不完,傳抄多誤,滿紙魯魚,加之筆者學識譾陋,又缺乏可資借鑒的參考資料,因而譯註工作困難重重,且經多次修訂仍難以盡如人意。書中粗疏謬誤之處,尚祈方家和讀者指正。

祝鴻傑

2009年6月於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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