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時勢英雄 第十章 倫常慘劇

<華美藥房二小開弒兄案詳情。>

觀察了幾天,並無跡象可以證明那個叫巫煦仁的記者曾經敲竹槓;金雄白的態度越發謹慎。敲竹槓固然不可;未敲竹槓說部下敲竹槓更不可。

金雄白每天晚上到報館第一件事是,拆閱讀者來信;這一天拆到一封信,既無稱呼,亦未具名,而且筆跡凌亂、點捺有勁,看得出是在一種憤怒的情緒下所寫的。

信上說:「華美藥房發生了胞弟殺親兄的兇案,如此倫常鉅變,索以社會新聞見長的平報一字不登!是否在華美藥房的銀彈攻勢下,你們也被收買了?你們得了人家多少錢?」

這一下,金雄白心頭疑雲大起,隨即找了巫煦仁來問,「華美藥房的事,」他說:「你知道不知道?」

「知道。」

「知道何以不寫新聞?」金雄白信口用了一句信中的話,「你得了人家多少錢?」

一聽這話,巫煦仁頓時臉脹得通紅,「社長,」他氣急敗壞地說:「這件事,如果我得了人家一毛線,叫我一出報館就讓汽車撞死。」

「不必賭咒,你看看這封信。」

巫煦仁將信看完,一臉的詫異,想了一下,然後開口說道:「社長要不要聽聽這件事的經過?」

「好!你說。」

「四馬路畫錦裏口的華美藥房,社長是知道的;老闆叫徐翔蓀,他的大兒子,前幾天暴病死掉了。屍首車送同仁輔元堂驗屍所,經法醫檢驗結果,填了屍格,是『因病而死』,屍首由徐傢俱領收殮。事實就是如此。不過,這話是同業告訴我的;我並沒有在驗屍所。既然信中這樣說;我再去詳細調查清楚,來報告社長。」

「好,這封匿名信你帶去好了。」

巫煦仁實在是被冤枉的,但心裡在想,倘無其事,讀者不會寫這樣一封不可能會有結果的信來。而且,果真因病而死,屍首當然送殯儀館,何必送驗屍所?再說同仁輔元堂是個慈善團體,經常收殮路斃的流民乞丐;只是附設的驗屍所,受法租界工部局監督而已。以死在公共租界屍首,要送到法租界這樣一個驗屍所去檢驗,情理上也很難說得過去。

於是巫煦仁先去找同業,重新探問,毫無結果;再打聽到徐翔蓀的長女,留德學醫,在辣斐德路開了一家濟華醫院,便興匆匆地登門採訪。那知剛一開口,就讓人推了出來,

「砰」然一聲,餉以閉門羹。

這一來巫煦仁益覺於心不甘,日夜奔走,不道線索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就在眼前;報館中有個同事,跟徐家有葭莩之親,託他一打聽,居然確有起事。

原來徐翔蓀以囤積西藥起家,十分殷實;他生有兩個兒子,長子已婚,生得少年老成,是個克家的令子,深得徐翔蓀的信任,在家庭、在店中,都是第一號權威人物。

次子年方二十;父兄忙於囤積發財,疏於管教,成了個標準的紈褲,也是個標準的「火山孝子」,下午跳茶舞、帶出場吃夜飯;吃完飯送進場,一直到打烊吃宵夜。這樣,錢自然不夠用了。

徐家的經濟大權,握在老大手裏;老二要用錢,不能不問老大要,可想而知的,一回兩回,還則罷了;三番五次,臉色不免難看,於是齟齬日起,心病日深,吵起架來,話也就越說越難聽了。

在徐老二想,父親的財產,本有一半可分,此時要用,大不了記一筆帳,將來分家照算。而徐老大早期遲眠孳孳為利,掙來大把銀子,自覺一大半是他的功勞;老二不但不想一想創業維艱,也該動動手、幫幫忙,反而拿父兄的血汗錢去揮霍。這樣的敗家子,要不要氣煞?

即由於彼此的想法,南轅北轍,終於同胞手足之間,有一天發生了大衝突。哥哥罵弟弟沒出息,是討飯的命;弟弟指哥哥把持財產,思量獨吞。徐老大暴怒之下,出手教訓弟弟,一個要打,一個要逃;一個要逃,一個要追,由三樓追到二樓,看看要追上了,徐老二不免情急。恰好樓梯轉角處,有一把開進口藥品木箱用的小斧頭,徐老二抄到手裏,當頭一下。德國貨的斧頭雖小,鋒利非凡,這一斧砍在徐老大的天靈蓋上,頓時倒地不起,等家人趕來勸解,血流滿面的徐老大,已經魂歸地府了。

徐翔蓀得知兇訊,幾乎昏厥,驚痛稍定,想到善後。這一想又幾乎魂靈出竅,弒兄是逆倫大罪,不必查六法全書,就可以斷定是遇赦不赦的死罪。大兒子死在小兒子手裏,小兒子又要為大兒子償命,剎那間不可思議地變成絕後,真正叫慘不可言!

怎麼辦呢?死了一個,不能再死一個!徐翔蓀知道,這件事的關鍵在媳婦手裏。於是走到哀痛欲絕的「大少奶奶」面前;叫得一聲,彎倒雙膝,直挺挺地跪在兒媳婦面前。

他開出來一個請「大少奶奶」饒恕老二的條件,財產先提一半歸長房,其餘將來按股另分。此外,只要「大少奶奶」提出要求,能辦得到的,無不照辦。事已如此,「大少奶奶」就是心中萬分不願,也只好應允,不加追究。

雖然安撫了長房媳婦,但要瞞住這件事,問題還是很多。首先屍首一送殯儀館,傷痕顯著,殯儀館依照規定要報告巡捕房;那裏耳目眾多,就算殯館肯馬虎,亦必會有消息洩漏出去。所以屍首決不能送殯儀館。

不送殯儀館送何處?上海租界上,從無買棺材抬到家來盛殮之事;經至親密友商量,決定先送到同仁輔元堂驗屍所去驗屍;當然,這要費很大一番周折,好得錢多,居然買通了那裏的職員,弄來一具病死的丐屍,冒充徐老大,經過檢驗,順利過關,法醫在屍格上所填的死因是:「委系因病致死,並無別情。」然後就在同仁輔元堂棺殮,再移送殯儀館去辦喪事。

當時,有幾個記者在場,總覺得耳目難瞞;徐家便又分別緻送紅包,都是來者不拒。

其實,駐在的記者,並不知道有此偷天換日,屍首調包的情形。收到了紅包,反而覺得奇怪,倒要問一問,何以如此「客氣」?

這一問起來,方知真相;而且知道事主是殷實出名的徐翔蓀,想想替他瞞這樣一件逆倫重案,而紅包只是戔戔之數,太劃不來。但「得人錢財,與人消災」,不便翻悔;中間也有少數人表示不滿,無奈這件事擺不到槓面上去談,也就只好認吃啞巴虧,悶聲不響。所以各報隻字未登;除了徐家極少的關係人以外,外界並不知道有這麼一件駭人聽聞的兇殺案。當然,華美藥房上上下下的職工,每人都收到了「老老闆」的一個厚甸甸的紅包,是不消說得的。

《平報》的記者巫煦仁,窮數日之力,將真相細節,摸得清清楚楚;他的筆下本也來得,加以為了要洗刷自己,所以行文語氣之間,毫無隱諱。這篇特稿寫成以後,送到金雄白那裏,認為不論從新聞、法律、是非上任何一個觀點去看,都不能不發表,於是批了個「照發」;總編輯關照本埠社會新聞版編輯,列為頭條。

第二天一早,整個上海都轟動了!平報館門口擠滿了人,因為報攤上的《平報》一搶而光,有些讀者親自到報館來買報;也有些人是看了報來打聽消息的。報館電話不斷,更是件可想而知的事。

再下一天,各大報急起直追,連篇累牘都是徐家有弟弒兄的報導。這一來,徐翔蓀又要急得昏厥,託出人來四處打招呼;解鈴繫鈴,第一個要找金雄白。

徐翔蓀託的是他的一個同行,中法藥房經理許曉初;由許曉初託一個金雄白的同鄉,而且有私交的章正范來疏通。

「徐家的要求是,希望不再登這條新聞。」章正范說:「我知道你辦報,從來不拿人家的錢;所以徐翔蓀跟我說:條子要多少,請金先生開口。我回覆他說:金先生雖姓金;金條是打不倒的。而且他自己有爿銀行,金條也不少。不過,我希望你賣一個交情。」

金雄白早就知道,必有人來說情;答覆是早就想好了的,此時不慌不忙地答說:「此事我本無成見,不過,別家報紙已經登了。我們亦不便中斷;否則豈不是自己招供:此地無銀三百兩。如果能保證其他各報都不登,我也一定不登。」

這個保證,章正范如何辦得到。事實上,不登也來不及了,因為法租界警務當局,已經採取行動,由捕房律師向上海第二特區法院提起公訴;提到徐老大的棺材,開棺相驗,腦袋上斧痕極深,確系傷中要害致死。

接下來,便是徐老二被捕;徐翔蓀已下了決心,為了能留下一條根,不惜傾家蕩產要買次子的一條命。

徐翔蓀的銀彈攻勢。起先不夠強烈;後來又忒嫌過火,從法院到報館,鈔票處處送到,那知越送越壞,送得越多,消息的標題做得越大。事實上審判的過程,亦很戲劇化,更增加了新聞性;各報為了本身的銷路,對此大好題材,亦不容記者輕輕放過,無不加枝添葉,盡力渲染,因而連謠言都登了上去;不過最後加一句:風聞如此,真相不明。

當然,徐家所請的律師,酬勞是出乎一般想像地高;律師挖空心思,想出一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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