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玉座珠簾 七十 天象示警

人事如此,天象可慮。欽天監的官員發現西北出彗星,夜夜觀察,經歷十天不滅,跡象是「紫微藩衛為彗星所掃」。

彗星俗名「掃帚星」,見之不祥,何況亙歷十日不滅,而且掃著作為「帝星」的紫微星的藩衛,則出警入蹕,大為可虞。所以在弘德殿行走的徐桐和廣壽,正好藉此立言,說皇帝屢次巡幸圓明園,視察工程,是孝養心殷,非一般遊觀可比,但炎暑之際,風雨不時,海澱路遠,十分勞累,萬一馬驚獸逸,有失敬身之道。皇帝負宗廟社稷之重,承兩宮太后之歡,不宜再有臨幸巡視園工的舉動。

就在這時候,李光昭與洋商發生了糾紛。當福州旗昌洋行的代表,自從押運木料到達天津,找不到李光昭,便向美國領事署提出申訴。副領事畢德格,將旗昌洋行的信,交了給天津海關道孫士達,其中詳細說明了合約內容,三船木料,總值不過銀洋五萬四千餘元,已到的一船,連同遲延貼補的費用,應付一萬五千元。

這一下李光昭的西洋鏡,完全拆穿。李鴻章聽取了孫士達的報告,勃然大怒,但一時還不預備抓他辦罪,只叫孫士達通知李光昭,趕緊跟洋商將帳目結算清楚。

洋商找不到李光昭,孫士達也找不到,轉託天津道丁壽昌派人四處查訪,才在一處客棧裏把他尋著,當面交付了海關道的公事。

李光昭已經悄悄到京裏去了一趟,目的是找成麟去借錢,照他的想法,一萬五千銀元,折算不過一萬一千銀子,成麟無論如何,可以籌措得到。那知成麟不但不肯替他想辦法,而且還追著他要年前所借的五百兩銀子。李光昭一看路數不對,連夜溜回天津,四處跟人套交情,拿著內務府的公事和洋商的合同,想找到一個肯墊款的人,交款取貨,然後再跟內務府去打交道。如果沒有確切的結果,不能先撥幾萬銀子出來,他打算私下賣掉這一批木料,溜之大吉。

李光昭最大的本事,就是能把死的說成活的,而況有公文、有合同、還有停泊在新關的貨色,自更易於措詞,居然有個長蘆鹽商,願意借錢給他,不要利息,只要將來內務府奏請獎勵時,為他加上一個名字。有此成議,李光昭有恃無恐,想好一套說法,從從容容地去見孫士達。

「老兄太不成話了!」孫士達一見面便開了教訓,「既稱報效,何以欠了人家的貨價不給?趕快去了結!別丟人現眼了。」

「回大人的話,」李光昭不慌不忙地答道:「貨價我早已預備妥當,隨時可付。只是不能付!為甚麼呢?因為木植的尺寸,與原議不符。欽命要件,不敢草率從事。我請大人照會美國領事,轉飭旗昌洋行,交出原訂的尺寸底單,一看就可以明白。」

「底單?」孫士達也是辦洋務的,知道與洋商貿易的規矩,想了想問:「底單彼此各執一份,你的呢?」

「我的在這裡。」李光昭從靴頁子裏取出一張紙,恭恭敬敬地雙手呈上。

「是個抄件?」

「是。」李光昭答道:「原本是洋文,我特為譯了出來,大人看了,才會明白。」

「喔!」孫士達問道,「你會洋文?」

「是!我能說能寫。」

孫士達聽他這一說,倒不敢小覷他,點點頭作了個嘉許的表示。

於是李光昭把握機會,要求孫士達跟美國領事提出交涉,說木料延誤已久,必須嚴飭洋商,限期照原訂底單的尺寸,趕運到京,以便解到圓明園應用。

孫士達接受了他的要求,跟美國領事署交涉,要他們轉飭旗昌洋行交出底單。押運的洋商,不曾料到有此變故,自然不會把合同帶在身上,這一來便變成李光昭有理了。美國領事署仔細研究案情,發覺貿易的主體是在法國木商勃威利身上,旗昌洋行不會受多大的損失。既然如此,犯不著為法國的利益跟中國起交涉,因而採取了一個很明快的措施,一面叫洋商向法國領事署去申訴;一面通知孫士達,此案美方已經不管,歸法國領事處理。

開是法國領事狄隆,照會天津海關道,說明案情,要求「設法拘留」李光昭,理由是怕他逃走。孫士達很幫李光昭的忙,不但拒絕法領事的要求,而且將李光昭所送的「底單」抄了一份,隨著復照一起送達,希望「公平成交」。

狄隆辦事,不像美國領事署那樣和平,立刻提出一件措詞強硬的照會,說是「此案本擬秉公會審,茲關道據李光昭一面之詞,胸有成見,只可另行控辦。」孫士達還在回護李光昭,據理辯駁,但總督衙門的洋務文案,知道了這件事,頗生憂慮,因為照狄隆的照會來看,是預備向總理衙門提出交涉。是非曲直,姑且不論,為了一個商人,萬把兩銀子貨款的地方事件,搞成兩國政府之間的糾紛,這辦的是甚麼洋務?

因此,總督衙門通知孫士達,不必打筆墨官司,約集法國領事會商,和平了結。孫士達遵照命令,帶著譯員與法國領事署的代表,面對面坐下來談判。無奈雙方各執一詞,一面說木料尺寸短小,一面說木料尺寸與合同所訂相符,但合同在福州,一時無從攤開在桌子上公評,就無論如何也談不出一個結果了。

這些情形皇帝都還不知道。李鴻章雖對李光昭異常不滿,但其中關礙著「欽命」和內務府的人,能夠讓他付了價款,運木進京,是為上策,所以對孫士達回護李光昭,亦就聽他去辦,能將真相瞞得一天是一天。這樣到了七月初,終於不能再瞞了。

不能瞞是出於兩個原因,一是李光昭的行徑,雖還未上達天聽,卻已成了宮廷以外的一件大新聞。由此又引起修園的奏諫,除了兩江總督李宗羲明請停園工,暗勸絕微行的一疏以外,南書房翰林李文田,還為此跟寶鋆起了言語衝突。

李文田原來放了江西學政,三年任滿,本來要「告終養」,回廣東順德原籍侍奉老母,就因為京裏有大興土木之舉,特地入京覆命,仍舊派在南書房行走。有一天遇見寶鋆,李文田責備他不能及時匡救,寶鋆從那方面來說,都是李文田的前輩,受此指責,臉上自然掛不住,便這樣答道:「你在南書房,亦可以講話。何必責備軍機?」

「對!」李文田也頂了過去:「此來正是如此,無勞相勉!」

這樣不歡而散以後,李文田第二天就上了一道奏摺,以彗星的「天災」,說到「人害」,對內務府以及近臣太監,有極嚴厲的攻擊,引《大學》中的話,「聚斂之臣,不如盜臣」,指「左右近習與夫內務府大小臣工,皆聚斂之臣而盜臣者也」;說「皇上以天下為家,今欲削皇上之家,以肥其家」;其「自為之計,於皇上何益?」

這樣引經據典寫下來,結論自然是歸於請停園工。皇帝看了,學明神宗的辦法,既不接納,亦不加罪,將原摺丟開了事。李文田卻還師法古人「焚諫草」之義,有人問到,只說「摺底燒掉了」。但同在南書房的潘祖蔭是知道的,由他傳了出去,頗有人見賢思齊,預備跟著上摺,犯顏直諫。京中的清議,李鴻章非常注意,知道了這種情形,認為拿李光昭一案掀出來,可為桴鼓之應,大家合力做一篇熱鬧文章,說不定能把皇帝和慈禧太后的興致硬壓了下去。

再有一個原因是,新任通永道英良請訓出京時,皇帝面諭,轉知李鴻章將李光昭所報效的木植,趕緊啟運進京。當初奉旨驗收,因為李光昭未付貨價,驗無從驗,收無從收,成為懸案,此時奉旨催促,如果再無一個了結,如何說得過去?

因此,李鴻章便囑咐文案,辦了一個相當詳細的奏摺,將李光昭與洋商的糾紛,及與美、法領事署交涉的經過,撮要敘明,加上這麼一段議論:「李光昭在內務府呈稱,購運洋木報效值銀三十萬兩,木價即浮開太多,銀兩亦分毫未付,所謂報效者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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