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第十一章

兒戲似的宮廷政變,談笑間就處置了。當然會有人倒楣,但比起雍正朝那種重臣大吏,動輒五條鐵鏈綑起,解到「天牢」,甚至送到圓明園或西苑,由皇帝親審的恐怖景象,僅僅革爵訓斥,真算不了一回事了。

皇帝的心思很深,他不在乎弘皙「造反」,關心的是,這麼一件可謂之「謀反大逆」的要案,竟輕輕發落,在臣民心目中會引起怎麼樣的一種猜測?

經過數度思考,他決定親自動筆,輕描淡寫地讓大家知道有這回事,而會很快的忘記。然後再看情形,逐漸加重刑罰。

於是他根據宗人府議奏,莊親王胤祿與弘皙、弘昇等結黨營私,往來詭祕,請分別革爵,永遠圈禁的摺子,寫了一道硃諭。拿莊親王來「開刀」,沖淡弘皙為「主犯」的身分,也是預先策劃好的。他說:「莊親王胤祿,受皇考教養深恩,朕即位以來,又復加恩優待,特令總理事務,推心置腹,又賞親王雙俸,兼與額外世襲公爵,且畀以種種重大職位,俱在常格之外,此內外所共知者。乃王全無一毫實心為國效忠之處,惟務取悅於人,遇事模稜兩可,不肯擔承,唯恐於己稍有干涉,此亦內外所共知者。」

連用兩個「內外所共知者」,一筆帶過,可以避免敘述當初爭奪皇位的真相;接下來要表示他將此事看的甚輕;「至其於弘皙、弘昇、弘昌、弘晈等私相交結,往來詭祕,朕上年即已聞知,冀其悔悟,漸次散解,不意至今仍然固結。據宗人府一一審出,請治結黨營私之罪,革去王爵,並種種加恩之處,永遠圈禁。朕思王乃一——。」

寫到此處,皇帝覺得為難了,要將莊親王形容成怎樣一種人?說他能幹,則「私相結交」弘皙等人,便是有心謀反,處置不能不重;說他庸碌,則「畀以重大職任,俱在常格之外」,顯失知人之明。

考慮下來,唯有自承無知人之明,才能「開脫」莊親王,當下又寫:「朕思王乃一庸碌之輩,若謂其胸有他念,此時尚可料其必無,且伊並無才具,豈能有所作為?即或有之,豈能出朕範圍?此則不足介意者。」

寫是寫了,內心不免愧怍。他從小由莊親王胤祿的生母宓妃王氏,及果親王的生母勤妃陳氏所撫養,聖祖晚年萬歲之暇,課幼子自娛,親授胤祿以天算之學、火器之道,而皇帝又從胤祿受教,名為叔侄,義同師弟。自己一向講究尊師重道,如今將胞叔而又為恩師的莊親王貶得一文不值,所謂師道尊嚴,掃地無餘,良心實在不安。

但非如此,這條苦肉計便無效用,只好隨後補過。就文氣推敲了一回,提筆又寫:「但無知小人如弘皙、弘昇、弘昌、弘晈輩,見朕於王加恩優渥,群相趨奉,恐將來日甚一日,漸有尾大不掉之勢,彼時則不得不大加懲創,在王固難保全,而在朕亦無以對皇祖在天之靈矣。」

這樣措辭,意示為了保全莊親王,不得不然;稍稍道出了苦衷。接下來論弘皙之罪,筆下就不必客氣了。

「弘皙乃理密親王之子,皇祖時父子獲罪,將伊圈禁在家,我皇考御極,敕封郡王,晉封親王,朕復加恩厚待之,乃伊行止不端,浮躁乖張——。」浮躁乖張者何在,皇帝心想,照實寫出來,自己亦覺得丟臉。但如不寫,便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而且,以後倘有必要加重刑罰時,亦無根據。

所以決定據實而書:「於朕前毫無敬謹之意,唯一諂媚莊親王為事。胸中自以為舊日東宮之嫡子,居心甚不可問。即如本年遇朕誕辰,伊欲進獻,何所不可?乃製鵝黃肩輿一乘以進,朕若不受,伊將留以自用矣。今事蹟敗露,在宗人府聽審,仍復不知畏懼,抗不實供,此尤負恩之甚者。」

以下論弘昇之罪:「弘昇乃無籍生事之徒,在皇考時先經獲罪圈禁,後蒙赦宥,予以自新之路。朕復加恩用至都統,管理火器營事務。乃伊不知感恩悔過,但思暗中結黨,巧為鑽營,可謂怙惡不悛者矣。」

這就要輪到弘昌、弘晈了。想到這兩個人,皇帝覺得最不可恕,而且心中浮起了難以形容的厭惡之意。怡親王受先帝之恩,天高地厚,所以他人略欠忠愛,猶有可說;怡王子孫如此,便是忘恩負義,絕無可恕。

深一層去想,弘昌、弘晈實在亦非背叛先帝,只是對他個人有成見而已。最明顯的一個事實是,在以前,他們對和親王弘晝跟對他的態度是大不相同的;偶然流露出來的那種認為他「出身微賤」的輕蔑神色,一想起來就會百脈賁張,無名火發。

此刻就是如此。但多年來他從師傅之教,學會了一個「忍」字;對「小不忍則亂大謀」這句成語,了解得再透澈不過。因此一到這種時候,他就不期而然地會作自我提示,心境也就比較能夠平靜了。

「弘昌秉性愚蠢,向來不知率教。」皇帝寫道:「伊父怡賢親王奏請圈禁在家;後因伊父薨逝,蒙皇考降旨釋放。及朕即位之初,加封貝勒,冀其自新,乃伊私與莊親王胤祿、弘皙、弘昇等交結往來,不守本分,情罪甚屬可惡。」至於:「弘晈,乃毫無知識之人,其所行為,甚屬鄙陋,伊之依附莊親王諸人者,不過飲食讌樂,以圖嬉戲而已。」

寫到這裡,又出現了一個難題,弘普比他小五歲,從小就拿他當個小弟弟看待,與同胞手足無異;弘普亦當他胞兄看待,處處唯馬首是瞻。即如弘皙的行逕,便經常由他來密陳。這樣一個論事有功、論人有情的人,加以莫須有的譴責,實在問心有愧。

可是漏了他就是一個易於引起猜疑的漏洞,也就只好很一狠心不顧他了。

不過話雖如此,措詞還是儘量求緩和,「弘普受皇考及朕深恩,逾於恆等,朕切望其砥礪有成,可為國家宣力,雖所行不謹,又伊父使然,然亦不能卓然自立矣。」

罪狀是宣佈的相當明白了,接下來該定處分,當下宣召平郡王至養心殿,打算聽聽他的意見。

平郡王很聰明,何肯亂作主張,平白地得罪人,當下磕頭說道:「莊親王誼屬懿親,其處分除出宸斷以外,任何人不得擅擬。」

皇帝亦知道他的用意,只好自己先定了處分,再跟他斟酌,「先說莊王,當然不會革爵;內務府亦仍舊要他管。我想親王雙俸及議政大臣是不能保留了;還有理藩院尚書,想來他亦不好意思再跟蒙古王公見面,也免了吧?」皇帝問說:「你看如何?」

「臣愚。」平郡王答說:「竊以為皇上莫如先召見莊親王加以溫諭,以示倚任如故。」

「這——。」皇帝有些躊躇,因為不知道召見莊親王時該說些甚麼?

「或者,」平郡王很機警的又說:「召見貝子弘普,囑咐他轉告莊王。」

「這倒行!」

平郡王立刻介面:「弘普現在鑾儀衛。臣當傳旨,命其即刻進見。」

「可以。」

平郡王就此脫身,親自到鑾儀衛傳旨,陪著弘普到養心殿門前,拍拍他的肩說:「記住!做戲。」

要言不煩的兩個字,說得弘普心情改變了,已知是「做戲」就不必認真,所以進殿磕頭以後,表情木然。

「小普,」皇帝仍舊用從小至今未改的稱呼;他用不勝疚歉的聲音說:「你總知道,我是萬不得已。俗語說:『作此官,行此禮。』當皇上也是一樣。官樣文章,亦不能少。反正我心裡知道就是了。」

「是。」

「小普。你能不能把你的貝子借給我?」

這使得弘普想起十年前的一樁事,不知是誰從「羅剎」——俄羅斯奉使回來,貢上兩個精巧的打簧表,先帝分賞了「四阿哥」和他。那知四阿哥在圓明園沿著福海散步,取視金錶時,一不小心,掉在湖中。第二天先帝召見,他怕問起金錶,無以為答,便去找弘普商量:「小普,你能不能把你的金錶借給我?」

回憶到這段往事,少年友於之情,油然而興,不自覺地出以當年戲謔之詞,「金錶能借,貝子不能借。」他說。

「算了,算了!」皇帝笑道:「先把你的貝子借給我,將來還你一個貝勒;也許是郡王也說不定。」

※※※

處置分作兩部分,一部分照宗人府所議;一部分加恩從寬。弘昇永遠圈禁,弘昌革去貝勒,都是宗人府的原議。弘普的貝子,既為皇帝所「借」,當然也革去了。

從寬的第一個是莊親王,免革親王,只撤雙俸及議政大臣、理藩院尚書。他的差使還多得很,何者應去,何者應留,自行請旨。懲罰臣下,開一新樣;而其中自有深意,暗示對莊親王的處分,別有衷曲。

第二個是寧郡王弘晈,上諭中說:「弘晈本應革退王爵,但此王爵係皇考特旨,令其永遠承襲者,著從寬仍留王號,伊之終身永遠住俸,以觀後效。」

宣旨的是方觀承。奉差既畢,正心裡在想應該如何安慰弘昌時,忽然發現弘晈淚流滿面,接著伏地飲泣,不免詫異,急忙蹲身下去,將他扶了起來。

「王爺何以如此傷心?王號仍舊保留,住俸亦不是甚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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