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民間傳統與寺院傳承

主傳統與次傳統

所謂民間傳統,是指傳統的民間生活文化。在這一層次的文化中,反映出了民間日常生活理念與價值觀。這種生活方式的部分或全部,為該社會絕大多數人民所共同遵循。一般常見的名詞如:民族藝術、民俗技能、民間生活、民間禮俗、民間藝術、民間口傳文學、民間信仰、民間傳統性組織等,均可包括在民間傳統的範圍之內。民間傳統,一般具有較強的地方色彩,尤其在交通訊息未發達的時代,特別顯著。

一般而言,一個民族或一個社會的歷史傳統,來自其民間傳統的昇華。而一旦昇華成為其歷史傳統的一部分,即成為該民族或該社會核心文化的一部分。歷史傳統或稱之為主傳統,相對的,民間傳統文化常被歸為一種次傳統的文化。

寺院傳承形成西藏文化的主傳統

然而,在西藏卻有不同於一般文化理論模式的架構出現。由於佛教文化勢力凌駕西藏各個層面的文化之上,寺院傳承取代了歷史傳統而成為西藏文化的主傳統。也可以這麼說,西藏的歷史傳統,其實就是以佛教文化為主流的宗教傳統。對藏人而言,所謂的西藏史,根本就是西藏宗教史,也就是藏傳佛教教法史。

今日,在藏族分布地區,佛教氣氛濃厚,可以說是佛教世界。佛教是西藏全民族的共同信仰,且深入人心,從許多方面均可看出這種絕對的傾向。例如,家有二子以上,常是多數出家,只留一、二,以延家嗣。求援時呼叫三寶(佛、法、僧),發誓時先呼佛號(覺臥)。歷代著述文字,均出自學問僧之手,而其內容或多或少,也皆與佛教相關聯。各類藝術創作,如繪畫、雕刻、鑄塑、建築等,均以佛教為題材。從嬰兒出生,即請高僧命名起,自少至老死,皆受佛教之支配。遇有疑難求大德佔卜,患病則延僧侶誦經;死後則依佛教布施之理,以遺體飼鳥或餵魚—即最為常見之天葬、水葬。可以說,佛教和西藏,已經融為一體。

最能表現此種宗教氣息者,一入西藏立即感受到的,就是遍布西藏大大小小的寺廟。在中土,寺廟文化被歸入民間傳統重要之一環。與歷史傳統(即主傳統)文化,可說界限分明。在西藏則不然,寺廟文化除了對民間傳統造成巨大影響之外;由於政教合一的文化傳統,寺廟文化是屬於主傳統的核心部分。由於藏傳佛教與一般所謂的寺廟,在本質上有很大的不同,所以稱之為寺院較為適切。這些寺院,既是宗教活動場所,又是寺院所在地區的政治、經濟、教育、文化的中心,以及當地財富的集中地。寺院在西藏社會的特殊地位,與佛教發展息息相關,有其深植的歷史淵源。

文成公主與西藏民間信仰

在八世紀就已存在於唐蕃古道的「公主佛堂」,初始可能只是純樸的民間信仰。雖然歷史研究指出,當時的「公主佛堂」所紀念的公主,不一定是指文成公主,可能是金城公主,也可能是當時的吐谷渾王妃—弘化公主。然而,藏人日常用語中所謂的「kong—jo(公主)」,是從漢語音譯而得的「外來語」,歷經時代的變遷,歷來所代表的,乃是護送「覺臥」佛像入藏及移植「公主柳」的文成公主。所以,唐代的「公主佛堂」,就與唐蕃古道上無數文成公主的傳說,結合在一起,流傳後世。

值得注意的,唐蕃古道上的文成公主傳說,極少藏傳佛教的成分,尤其是青海路上的傳說。最有名的是日月山與倒淌河的傳說。其中所表現的思想,主要是啟示文成公主西行入藏乃是不可違抗的天意。在黃河源的孔雀河、星宿海之間,星羅密布的無數「海子(小水塘)」,說成是文成公主鳳冠上的珍珠及文成公主隨手拋灑的珍寶所化成;除了意味文成公主對沿途藏區所表現的慷慨氣度之外,也顯示出中土的富足與奢華。

另外,青海湖東邊有一片綿延數里的大沙丘,每年風季風狂沙驟,人畜難行。而在大沙丘南邊一隅,奇蹟似的存在著一處草青水碧、繁花似錦的花草甸子—小北湖。藏人傳說是為了阻擋山中妖魔口噴狂風襲捲黃沙的攻擊,文成公主扔掉手中色彩斑斕的琵琶,琵琶化作這片神奇的花草甸子,有效的阻隔了山妖的襲擊。小北湖花草甸子就成了大沙丘中永遠存在的奇蹟。

而黃河古河源之一的鄂陵湖,起風時所幻化的黑帳、白帳等壯觀場景,竟可說成是吐蕃贊普迎接文成公主的駐帳群,說是當地的山神、水靈被這種浩大的場面所感動,特將其影像錄下,永久留念。

玉樹文成公主寺裏的壁畫,繪著山神、龍神歡迎文成公主的盛大場面,所體現的民間信仰,無疑的,更多的成分是西藏本土苯教文化的特色。

因此,文成公主初始成為藏民信仰的一部分,是與西藏本土苯教神靈結合在一起,存在於民間信仰,進入民間傳統。

佛教復興從青海傳回衛藏

天高皇帝遠的年代裡,由於交通的不便,形成資訊的閉塞,一般鄉間對改朝換代常是渾然不覺的。那麼,在所謂「漢藏通道」附近的邊境地區,無論是來自中土或是西藏政權中心的信仰,意圖普及到邊境,就必須有突破時空的重大因素。

佛教初傳西藏,一開始就被統治者引用為政爭的工具。僧侶完全是受贊普宮庭的豢養,甚至讓僧侶執掌了行政大權,聲勢似乎很大。但是,當時在西藏社會中,佛教可以說是沒有任何基礎,民間信仰的很少。赤松德贊之後的崇佛贊普惹巴瑾,要實施七戶養僧制,曾遭到人民反對。

其後,反佛贊普朗達瑪實行滅佛行動時,僅對寺院僧徒停止供養,僧徒就四散逃奔。他強迫僧人棄佛為苯或作獵人,僧人勢必奉命,不奉命就無以為生,因為民間幾乎無人供養僧侶。少數不奉命者,就必須逃往贊普勢力範圍之外。就在朗達瑪的兒子輩想恢復佛教時,在衛藏地區(註)竟找不到僧人來住持寺院。佛教在這一階段,在衛藏地區絕跡達百餘年,正足以說明,當時在衛藏,佛教在民間是沒有基礎的。

當朗達瑪滅佛時,有三名僧人以騾馱負戒律、佛書,逃往西部邊境的阿里地區。又從北路前往新疆的回鶻,三人受到當地官員的供養。後又東行至青海西寧一帶,就此居住下來。他們晚年收了一個徒弟,這個徒弟就是後來有名的喇欽上師,是把佛教從青海西寧傳回衛藏的重要人物。藏傳佛教後弘期由此開始,時當西元十世紀中葉。

當佛教從青海傳回衛藏,取經的僧人往來唐蕃古道,不能不注意到充斥古道沿途的文成公主傳說,以及附著其上的文成公主遺蹟。唐朝以來,中土的繁華印象,成就了文成公主的瑰麗傳說,也成就了文成公主被藏傳佛教取用為對抗苯教的資具。在「後弘期」的全面佛教化運動之中,被有識之士的精心設計之下,屬於民間傳統次傳統的文成公主傳說,就與主傳統的藏傳佛教結合在一起了。

原始社會的說唱故事師

英國人類學家馬淩諾夫斯基(Malinowski),是人類學功能論者,他對神話傳說故事進行討論分析時,舉新幾內亞東北的美拉尼西亞族為例。馬氏在當地進行田野工作時,趁閒暇的季節—也就是講故事的季節,於薄暮的微光中,走進一個村莊,和村民坐在火堆旁,傾聽他們講故事。如果講故事的人舌燦蓮花,立即引起一陣縱聲歡笑,不時有人插嘴,樂成一團。他的故事常會發展成一個慣例表演。

一個講故事的高手,一定要能夠變換聲調,忽男忽女、忽老忽少、自問自答,舉眉弄眼、舉手投足、連歌帶舞等,作出迎合聽眾趣味的表演。故事的趣味是渲染出來的,故事的性質是演述的方式所賦予。演述故事的整個過程:腔調、擬態、聽眾的刺激與反應等,對村民的意義極為重大。

而被信以為真的「神聖故事」,講述者通常是見多識廣的老者。其中有些附麗於歌謠之上,有些編成歷史傳奇。這些故事活在一般人的記憶裏,在傳說的過程中,過去祖先的事蹟,必然令人引以為榮。說者眉飛色舞、有笑有淚,有時氣忿填膺、有時癲嗔如狂;聽者如癡如醉,如身歷其境,激發了希望與野心、仇恨與愛欲。

講故事的人是一個常重要的角色。故事講得精采,驚駭處令人毛骨悚然,歡樂處令人捧腹不止。這是天賦的才能,不是學習可以得到的。這名天才在某種時空裏,掌握了群眾的喜怒哀樂,不能忽視他對群眾的影響力。在原始社會裏,講故事的場合是主要的群眾聚會。故事的題材,如果是「神聖故事」,天才講述者,會使之更加神聖。「神聖故事」也會增強這名天才的影響力,使其領袖群倫,成為神的代言人,進而擁有某種特權。

在原始社會中,巫術要靠神話來加強信仰。神話乃某事件的權威轉述,為某種巫術的有效性做一次保證。有時候,神話是某一種巫術啟示的真實記錄。神話不只是隸屬於巫術,而且能附加於社會權力的任何方式之上,常用以說明特殊的權利和義務。在原始文化中,神話常和巫術力量的起源傳說,摻雜混同。典型的高度發展的神話,就是巫術神話。

神話與信仰的深厚關聯,在於加強信仰所發揮的實際功能;並使巫術的成功,不能須臾脫離神話。因而,依靠巫術享有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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