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的「文化衝突」——「以經解經」讀《紅樓》之一

《紅樓夢》和其他許多世界名著一樣,是一部名副其實的「百讀不厭」之書。它能夠叫人家一讀再讀的道理,便是它能使讀者在不同的年齡、不同的知識水平、不同的社會階層,甚至不同的地區——不論是國內或是海外——讀起來都會發生不同的領悟和不同的夢境。人生自幼及長到老,原是變化無窮、遷徙不定的。在簡易、變易、不易的諸種情況之下,每次一翻《紅樓夢》,都會覺得它是一部新書,所以又要把它重看一遍,或至少是再看一部分。這樣《紅樓夢》便永遠看不完了。

在我自己的記憶里——我想這也是和我同輩知識分子的共同經驗——我幼年啟蒙未幾,那些黛玉、寶釵一類的名字,便和林沖、武松、趙子龍、關雲長等絞在一起,分不清了。這也是傳統中國當年的一種社會教育吧,在我尚未讀過《三國》、《水滸》和《紅樓夢》時,我對那些書里的故事,有許多都已相當熟悉了。

筆者是在一個農村中的大家族裡長大的。我們那個大家族——乃至我所熟悉的和我們門當戶對的大家族——論人才、論錢財,當然是無法與榮、寧二府相提並論的。但是那種有條不紊的宗法結構和錯綜複雜的人事糾紛,以及表兄妹之間談情說愛的故事,和榮、寧二府里所發生的倒是一模一樣的,有時甚至有過之無不及。所以《紅樓夢》里所描寫的大小事故,在剛會看小說的我們那批青年讀起來,真是如見其人、如聞其聲。

可是,一個學歷史的大學生,坐在重慶防空洞中看《金玉緣》,其領悟就又不一樣了。在大學時代我就覺得《紅樓夢》是一部內容豐富的社會史料書。它所描繪的是大清盛世上層階級腐化的社會生活。書中主要的大情節當然難免於虛構和誇張。但是全書中的細枝末節——言談嬉笑、吃喝嫖賭等數不盡的小故事,倒是反映出當時社會生活的實況。小說家下筆能使讀者讀來有栩栩如生之感也者,就是他善於反映當時社會生活的實情。

且看「這裡茗煙走進來,便一把揪住金榮,問道:『我們……』」這段筆者實在不應抄下去。但這種生動的故事,你能說是假的?在這回「茗煙鬧書房」里,作者提供了我們傳統士大夫——例如樊樊山、易實甫等,所不以為恥的;美國人士認為民權所在,憲法應有明文規定的;而筆者不忍照原文引述的有關「同性戀愛的史料」!這種對當時社會史料做了有聲有色的保存,實在不是《細說清朝》的黎東方教授和編撰《清史》的蕭一山、張其昀諸先生所能做得到的。

劉姥姥不也是告訴我們:「這樣螃蟹,今年就值五分一斤,十斤五錢,五五二兩五,三五一十五,再搭上酒菜,一共倒有二十多兩銀子。阿彌陀佛!這一頓的銀子,夠我們庄稼人過一年了!」(第三十九回)

這不是康熙時代的「物價指數」嗎?在蕭一山的《清代通史》里,哪廂去找呢?曹雪芹對「可卿救我」那場香艷的夢,可能是胡吹或暗諭;對物價,他就犯不著另造了。寫小說的人也不會想到要擾亂市場、坐收漁利!

當然《紅樓夢》中所描寫的也有許多足使讀者迷惘的生活情趣和美中不足的缺筆。例如賈府中自老太太而下,大家都喜歡吃「野味」。那年冬季多風雪,住在「園子里」的寶二爺和青年姑娘們,一日三餐都要踏雪回到賈母上房來吃飯,未免太辛苦了點。老祖宗為愛惜兒孫,就叫他們在園子里自開其「小灶」。至於開小灶所需的柴米油鹽和一般肉類和菜蔬,大家可按「分例」到總管賬房裡去支取,可是那些名貴的「野雞獐狍各樣野味」,就只好到王夫人或賈母那裡去「分」了(第五十一回)。

《紅樓夢》里提到賈母以「野味」賞人的,還可找到很多條,足見賈府上下都嗜食野味,《紅樓夢》的作者本人有此同好,也就可以想像了。「野雞獐狍」,對廣東佬說來,可能確是珍品;但是長江流域的人和北方人,可能就沒有這種嗜好了,大家偶一食之則可,像賈府上下那樣常年不斷地吃,這情況可能就不多了。

筆者在大學時代,對《紅樓夢》描寫人物方面,最感到遺憾的則是作者的缺筆。我們的作者對書中男主角寶玉的描寫,真是從頭到腳,處處顧到,無一絲遺漏。他對寶玉烏油油的辮子,不厭其詳地一提再提(見第三回及第二十一回)。而對我們女主角黛玉的繡花鞋則隻字不提!

我國傳統社會裡,女子做女紅,整日價手不離針的,多半是在做繡花鞋——因為鞋在日常生活上需要量最大,也是家庭婦女隨做隨放、攜帶起來甚為方便的針線活。在京劇里《探親相罵》的那位婆婆就「罵」她的不中用的媳婦:「一雙繡花鞋,綉了三年多!」我們安徽鳳陽花鼓裡那位妻運欠佳的老大便自嘆他的老婆是「一雙大腳窩」。筆者作此文的前夕,侯榕生女士曾請夏志清和我一起去看紐約「雅集」票房公演的《烏龍院》。志清情不自禁地大叫:「陳元香最好!」那位陳元香姑娘所扮演的閻惜姣用手指所表演的美妙姿態,便是在替馬二娘做繡花鞋。

總之,我國傳統小說里和戲曲里對繡花鞋的描繪真是無書無之,無台無之——「繡花鞋」是我國傳統女性美的重點之一。繡花鞋的式樣自然以愈巧愈小愈美了。因此穿這繡花鞋的美女的腳,也就愈小愈美了。「小腳」也就成為我國美女顛倒眾生的性感之所寄。

何以我國老輩男人對「小腳」那樣瘋狂呢?這實在是一件不易以常理來判斷的事。宋代的大詩人蘇東坡就為它寫過「纖巧說應難,須從掌上看」的歌誦詩章。辜鴻銘這位近代的英國留學生可就更不得了,據說他「掌上看」之不足,還要跪下去用鼻子去「聞」,可能還要用嘴唇、用舌頭,亦未可知。

正因為辜鴻銘這一類的男人——不!可能傳統中國里所有的男子漢、大丈夫——都歡喜它,所以傳統社會裡的少女要找個好婆家,她們一定要把腳裹得小小的——小到只有三寸長,那就最好了。終於裹得女孩子們旦夕哀啼,坐立不安,夜不能眠。為此,曾有一位女詩人——她可能為「大腳」所累,也可能是足部受重傷之後痛定思痛——曾寫出一首咬牙切齒的恨腳詩來。她說:

三寸金蓮自古無,觀音大士赤雙趺。

若問纏足從何起?起自人間賤丈夫!

這位姑娘——可能是一位自梳女吧——沒有怪錯人。我國「固有文明」里的「小腳」,的確是辜鴻銘這一類「賤丈夫」搞起來的。千把年來,我國士大夫階級里的「賤丈夫」們對它的珍惜和愛護,真是無微不至,否則它也不會存在得這麼久——有人說「小腳」是南朝陳後主這個「賤丈夫」搞「步步生蓮花」搞起來的。據說唐朝的楊貴妃也是小腳呢!詩人們嘆息說:「可憐一掬無三寸,踏盡中原萬里翻。」唐明皇的錦繡江山,便是被他娘娘的「三寸金蓮」踩翻了的。

儘管有考據癖的歷史學家——像我的朋友周策縱——對上述這些小故事的真實性,都要「不疑處有疑」地認為有重行考證的必要。但是從社會史學、文學、美學、生理學、民族學、民俗學、社會學、人類學等多種不同的學術觀點來看,我敢斷定沒有哪個學者能否認「小腳」這一制度(institution),對我國傳統社會生活的各方面,如家庭、文娛、兩性生活……所發生的重大影響。至於它對我們「撐半邊天」的女人的心理、生理、生產、勞動等方面所發生的直接關係,那就更不必提了——小至夫婦情感,大至軍國大事,小腳有時都會發生決定性的作用。

在明朝末年,當努爾哈赤提七大恨伐明、明廷文武主戰主和莫衷一是之時,一位名士瞿九思便提出一篇精彩的小腳國防論。他認為滿虜入侵,無非是貪慕上國的子女玉帛,尤其是邊外的蠻夷婦女都是大腳,丑不可耐,所以才想入寇中原。如今和戎的正本清源之道,莫過於教授蠻夷裹腳,一旦他們的女子亦學會裹腳之後,美女如雲,他們自然不會再對中原美女想入非非了。

這位謀臣的奇談怪論說來是可笑了。但是用現代行為科學的學理來分析他,他也不過只是一位比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1856~1939)早生三百年的弗洛伊德主義者罷了。他的錯,不是錯在「性感救國論」;他的錯,是錯在「性感標準化」。因為用人為的加工辦法來增加性感,標準是非常主觀的——包括個人的主觀、時代的主觀、地域的主觀和民族的主觀。張三喜歡藍眼眶配假睫毛,李四說不定就感覺噁心。美國人喜歡「無上裝」再加個「血盆大口」;中國人則喜歡紅裳綠襖上面配著個「櫻桃小口」。漢族的臭男人都把老婆的三寸金蓮看成命根子,順治皇帝入關後便要「下詔放腳」,但是我們那批愛美重於愛國的祖先,則認為國可亡而腳不可放。終清朝之世,除極少數的「貳臣」,上書交心說「臣妻先放大腳」之外,其他市井小民,卻阿Q般地誓死抗命到底,說我們是「男降女不降」 !

這種由於主觀成分而影響到審美的客觀標準,不但困擾了我們在異族壓迫下的祖宗,它也困擾了那些在海外謀生的僑領和與僑領們一起雜居的華裔海外留學生,包括我自己。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