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中國作家的本土性

前言

從世界文化任何一個角度來看,我們中華民族實在是個「愛好文學的民族」(a nation of literature lovers)。在19世紀以前,我們用漢文、漢語保留下的文學作品與文學史料,實非其他任何語言所可望其項背。

古人說「六經皆史」,但是在一個學現代比較史學的人看來,我們傳統中國,官私作品,實在是「百史皆文」。寫歷史、寫函札、寫公私文告,首先注重的便是修辭和文藻。上法堂打官司、到朝廷告御狀,往往只要你文字鏗鏘,官司也就打贏了一半。

這種風氣濫觴的結果,往往就以辭害義,在敘事的精確性上和在論理的邏輯性上,都受了影響。汽車兩三輛,朋友七八人,講起來多麼順口、好聽、有文學情調,管他是兩輛還是三輛、七個人還是八個人呢!

因此做「馬虎先生」也是我們生活方式中的「本土性」之一種吧。

子曰:「必也正名乎!」我們要談華裔海外作家的「本土性」,先得給「本土性」下個明確的定義。

「本土性」的定義

在這世界上,每一個特殊民族,都有其與眾不同的特殊文化傳統和與眾不同的生活方式,以及由這個特殊傳統、特殊生活方式所孕育出來的特有的民族心態——這一特殊民族心態,就是所謂「本土性」。這在英文辭彙里通俗地說來,中國人的本土性則是the eseness of the ese,沒有中國「本土性」的中國人,在70年代美國少數民族運動中,往往被激烈分子詛咒成「外黃內白的『香蕉』(banana)」。其實,近百年來的北美洲,乃至今後一百年的北美洲,也不會有百分之百的「香蕉」——既然「外黃」,內心亦不可能「全白」。話說到底,縱是「全白」,也並不是什麼「壞事」,因為「全黃」也不代表什麼「好事」。eseness不是個道德名詞,它只代表一種「民族心理狀態」(ethnitality),而這個狀態,也是或多或少永遠地流動著,它不是一成不變的。

歷史上沒有「沒有本土性的文學」

至於海外華裔作家是否保存有其「本土性」呢?回答這一問題,我們首先得把所謂「世界文學」搜搜根。三四千年來,我們在歷史上還未發現過一篇「沒有本土性的文學」。摩西、耶穌、穆罕默德承受「上帝」意旨,為全人類造福的《新約》《舊約》和《可蘭經》,應該是「太空性」、「宇宙性」而沒有其「本土性」了;朋友,你去讀讀這三部「經書」,試問世界上還有哪一部書比這三部聖書更有「本土性」?

四大皆空的釋迦牟尼應該是「工人無祖國」了。朋友,再讀讀《金剛經》看看,你就知道那位印度歐羅巴教主的本土性之重。等而下之,從古希臘的荷馬、古印度的吠陀和我國古代的《詩經》——《詩經》不但具有「中國」的本土性,「本土性」之內又可分出不同的「區域性」,所謂「國風」——他們的本土性之重還要說嗎?

歷史上更沒有「沒有本土性的作家」

這個世界上有很多國際性人物,每好以「國際性」自詡,排除「本土」,大搞其「國際」。近百年來,左翼的賢達們曾搞了四個「國際」。三個都垮了,還剩個不死不活的「第四國際」,現在還在敝大學的街頭地攤上拉客、賣書。

最誠心誠意丟掉國籍到海外荒島上去做「無國籍的公社」居民的,要算若干美國「嬉皮」了。

在70年代的初期,筆者自己所教的班上,這種雜色「嬉皮」便層出不窮。他(她)們都自吹無本土性,要做「世界人」(people of the world),到荒島上去住une。我就提醒一個青年,使他大徹大悟,終於退出公社——我的警語很簡單:「你是什麼鳥『世界人』,你只是個Ameri hippie!」「嬉皮」是60年代極端個人自由化的美國「本土性」的具體表現。他們跳不出這個「唯心」的牢籠,而自吹是得到「解放」,衝出了「地獄」,可憫亦可笑也。

文學這個東西,本來就是用來反映一種社會生活方式,和在這一「宏觀」的體察下之社會中,反映某一個體的心理狀態的一種工具。「我知故我在」,但是問題是「知」從何來——人非生而「知」之者。洪秀全認為他的「知」是來自「上帝爸爸」和「哥哥耶穌」,其實洪秀全本身該背了多少「本土性」?洋涇浜的上帝皮毛而已。

「本土性」連這個「天王」都擺脫不了,哼!你這個坐飛機逃出中國的小作家想擺脫嗎?

世界上也沒有「沒有本土性的語言」

不特此也,「語言」(language)本身就是個運載「本土性」的工具,它也是在「本土性」的熔爐里鍛鍊出來的產品。因此,任何語言都帶有該語言的本土性,任何使用此一語言的人也就被它傳染——污染或感染——而帶有該語言的本土性。

語言是表達使用這一語言的人群——尤其是作家們——內心思想的工具。這種人群內心的思想,也就鑄造出這一語言的特徵,例如組詞、造句、成語、文法……因而它所含蓄的「本土性」也特別的重。

舉例以明之。我們中國人一向認為「朋友」是「五倫之一」,有「通財之『義』」。因此,中國人合夥做生意往往不訂契約,大家結合只靠寧波佬所說的「一句閑話」——「然諾重千金」,「疏財仗『義』」。有這種「心態」,因此漢語中也有這個「詞」叫「義」,俗語叫做「義氣」。而這個「義」字,便是所謂「中國本土性」的具體表現之一種;「義」在其他文字中便找不到「同義詞」——英文中就沒有這個「詞」。例如,說「某人很義氣」,這句話在英文里簡直就無法翻譯。

所以「文字」實是含有「本土性」最強烈的一個「社會交流工具」。一個作家如果能純熟使用某種文字,他就必然會被某種文字的「本土性」所感染,是深是淺、是好是壞,那是另一問題。所謂「海外中國作家」都知道,用某種文字來「講」或「寫」,你也必須用同一種文字來「想」,這樣的「講」和「寫」,才能臻於嫻熟,達於化境。「講」和「想」用同一種「外國語」,是學習「外國語」的第一關。沒有這個「突破」(breakthrough),所謂「外語」,是不可能純熟運用的。用某種文字去「想」,你就不可避免地帶有某種文字的「心態」或「本土性」了。

因此,凡是用「漢語」(台灣叫「國語」,新加坡叫「華語」,大陸叫「普通話」)去「想」的「中國作家」,他們就必然有其大同小異的「中國心態」,也就是「中國的本土性」了——中國方言(如粵語、滬語、閩南語、客家話)也是漢語的一部分。說這種語言的人也都具有「中國心態」,不過今日海內外的「中國作家」(包括台灣或新加坡的「華語」作家)所使用的文字,仍然是所謂「國語」(普通話或華語)。用中國方言所寫的出名的文學作品,大概只有一部用蘇州語的《九尾龜》——其他則只限於用一些「方言」譯的《聖經》了。

所以,台海兩岸的中文作家們,隔離了三十多年之後,不管雙方有何種不同的「意蒂牢結」,不管被多大程度地西化、洋化、異化或赤化,他們都根本上具有相同的「中國本土性」——大同小異的「本土性」(漢語如一旦被全盤「拉丁化」了,那就又當別論了)。

能使用相同語言的人,就自然會具有大同小異的「本土性」;使用兩種完全不同語言的人,他們往往則是兩種「心態各異」的不同的動物,雖然他們體質上長得是一模一樣的——這一現象在新加坡和美國華僑小區都極其明顯。

在新加坡,那些專說「華語」和專說「英語」(著重個「專」字)的「新加坡人」,便是兩種不同的「新加坡人」,一望而知。在美國,則ABC(土生華僑)和CBA(移民華僑)也是截然不同的,雖然他們的區別不像在新加坡那樣明顯和尖銳——因為在新加坡,往往兩種人都是當地土生的。

至於寄居海外的「中文作家」們究竟保留了多少或怎樣的「中國本土性」,那就要牽涉文化外流和移植的基本問題了——文化外流的方式和過程、移植區內土壤的性質、移植區內其他文化的阻力和誘惑力,也就是「文化衝突」(cultural flict)的問題,這些對外流文化「本土性」之存亡、深淺,都有其決定性的關係。

「本土性」的保存與保守

大體說來,一個文化之外流,亦如江河之泛濫。水是向低處流的。先進文化如流向一個原始、落後、貧瘠的低洼地區,那這個文化整體(cultural entity),包括語言文字、風俗習慣,就要像黃河決口,淹沒一切。白人(Aryan People)文化之入侵古印度與現代非洲、美洲,就是個最大的例子。

今日所謂「非洲文學」(黑文學Black Literature)和南美洲的「拉丁文學」(或西班牙文學Hispanic Literat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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