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幕

南韓,漢城,一九八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我坐在沉悶灰暗的被告候審室裏,心情抑鬱地等待著宣布對我的判決。外面,通向法庭的大堂裏,憤怒的人群湧向門口,好像要把門推倒。他們的怒吼聲一陣高過一陣,整幢大樓像是要在這詛咒聲中倒塌。

「殺人犯,殺人犯,殺人犯……」

我握緊拳頭,渾身顫抖不已。他們的叫喊詛咒都是衝著我來的。

不!簡直就是衝著我在吼叫。

聽著他們的怒吼聲,我不禁聯想起韓國從日本人手中獲得解放時,人民法庭公審叛國者的情形,那是我上學時知道的。此時我才體會到當年那些受審者有著多麼可怕的感受。

這房間裏雖然還有其他人——醫生、護士和三個特務,在過去的一年裏,除了睡覺以外,他們與我朝夕相處——但我仍然感到從未有過的孤單。不管他們與我多親近,或是我與他們多親近;但我很清楚:等候宣判的是我,而不是他們。此時此刻,我多麼羨慕他們的清白,羨慕他們的未來,心中不由得湧起一陣莫名的悲哀。

我默默誦讀著那些慰藉心靈的聖經詩句,那是牧師前幾天寫給我的。可我的心曲卻被打斷了。四個身著筆挺制服、佩著閃亮肩章的警察把門打開,押送我上法庭。他們把我圍在中間,護著我,從憤怒地湧過來的人群中擠出一條路來,把我帶到法庭裏去。旁聽席上的人立都吼叫起來。這是我第一次在大庭廣眾面前亮相。人們是不允許在審訊室裏旁聽的,只有在宣判時才可以。此刻,人們像餓瘋了的野獸一樣吼叫著、辱罵著、詛咒著。如果允許,他們準要把我撕成碎片才能解恨。

「臭婊子,」一個老婦人在旁聽席上咬牙切齒地罵道。「你殺害了我唯一的兒子。現在誰來給我養老送終?」

我朝被告席上走去,像是永遠也走不到盡頭;當我終於能坐下時,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我的心在狂跳,渾身直打哆嗦,不由得哭了起來,心裡一遍又一遍地念叨著一個詞:「媽媽」。

她也許對女兒的命運有過許多幻想,可她絕對想不到會是今天這樣。她用無限的愛心和全部的心血把我撫養大;而我現在已使她大失所望。我還能回憶起當初她是怎樣精心地幫我打扮,把她做的花邊鑲在我的校服上,並親手給我穿上的情景。如果她見到我今天這副模樣,定會肝腸寸斷。

更糟糕的是:我不僅使她失望,同樣也使我的國家失望。我向南韓當局的坦白招供將被我的政府看成是罪大惡極的叛國行為。由於我的失敗、我的恥辱,我的家人無疑將會被北韓政府趕出家門,隱姓埋名地送到某個可怕的勞改集中營,也許就在那裏度過餘生。我不僅毀了自己的一生,同時也無可挽回地毀了他們的一生。

沉悶的法庭訴訟程序開始了,可我根本無法集中精神去聽。對我來說結局早已定了——死刑。我毀掉了一架南韓八五八客機,要對一百一十五人的死亡負責。奇怪的是,直到走進了這個擠滿聽眾的法庭,我才真正認識到我的行動產生的後果及恐怖可怕的影響。雖然我在飛機上藏匿了炸彈,但我既沒見到飛機被炸時的情景,也沒見過出事現場,直到剛才我還有一種想推脫罪行的感覺,好像它不曾發生過,或者說並不真正是我的過錯。可當我面對著法庭裏悲傷欲絕的死難者的家人時,我對自己犯下的滔天罪行突然有了一種深深的、真正的恐懼感。我無顏面對旁聽席上的人們。他們每一個家庭中都有被我殺害的人。我感到太虛弱,沒有勇氣面對他們。

最使我痛苦的是人群中有幾個老婦仍然痴痴地希望整樁事件是場騙局,以為他們的親人只是被南韓政府藏到了某處,現在仍然活著。

我哭得更傷心了。我想伸出手去抱住她們,告訴她們我是多麼地悔恨。大約兩年前我接受任務時,他們告訴我這是在為祖國作出最崇高的貢獻。我毫不懷疑地相信了我們的偉大領袖——大救星——金日成。可現在我才明白:我竟相信了那些話,說明我是多麼無知。我並沒有像金的爪牙說的那樣帶來韓國的統一。我也沒有像他們承諾的那樣成為民族英雄。事實上,我成了一個不齒於人類的惡魔;一錢不值,受人鄙視的惡魔。

突然間我意識到自己手中還拿著牧師寫給我的聖經詩句,我無法在流淚時看著它讀,只能在心裡背著:

不要害怕,我與你在一起;

不要灰心,我是你的上帝。

我會使你堅強,我會幫助你;

我用扶正去邪的手來支持你。

背誦這些詩句也未能使我平靜下來。我相信,任何神靈,無論祂多麼慈悲為懷,也決不會對我所犯的罪予以寬恕。

在我被拘留的漫長的日子裡,我唯一的安慰是能讓我早日死去,我已經騙過了一次死神;當我的同謀金順一和我在巴林機場被捕時,我們兩人,按照上司的命令都吞下了放在香煙中的毒劑,試圖自殺。金先生成功了,他當場死去。可我卻活過來了,從死神手中活過來了。我孤獨一人、月復一月地忍受犯罪後產生的懊悔與痛苦,忍受它所造成的悲傷。我,由於年紀輕得多,活得長久一點來受此煎熬也許是更合情合理吧。

突然耳邊傳來叫我站起的聲音,我知道要宣布對我的判決了。法官問我在他宣布前可有甚麼要說明的。我努力使自己鎮定,結結巴巴地說:

「我終於認識到我的罪過之大,終於有機會弄清事實真相並將這些公諸於世。這令我非常感激。我現在只剩下對金日成的仇恨。我感到自己無顏向死難者的家人道歉。」我停下來,想鼓足勇氣請求寬恕。儘管我知道我該判死刑,而且幾個月來一直在盼望它的到來,可見到死期如此逼近,如此確切,心裡又開始顫抖不已。可是我再也說不出一句話,只有把話嚥進肚裡,默不作聲,心裡暗自思忖:真是生不如死。請求寬恕只會更下賤、更丟臉。可是某種本能又不斷在心底下翻騰,促使我說我還有事情要做,要履行我的職責,要去贖罪。我還要活下去,我要……

可法官把我的沉默看作是最後的表示,接著進入了下一個程序。我聽到他在低沉而單調地宣讀著判決書:「由於該犯接受了金正日——金日成的兒子下達的炸毀大韓八五八航班的命令,並付諸實行,致使一百一十五名無辜百姓死於非命……對此行為必須嚴加懲處,因此判處該犯死刑。」

人群中一陣歡呼。雖然這是我預料之中的判決,我還是突然感到一陣頭暈,五臟六腑像要炸裂開來。我全身冰涼,血彷彿凝固了,人也僵住了,眼淚奪眶而出。

別了,媽媽、爸爸、賢玉、賢洙,永別了。

我被帶離法庭,渾身直打哆嗦,憤怒的人們在後面對我發出的吼叫與辱罵,我也聽不清了。在囚車上我瘋狂而由衷地盼望我能在臨死之前與家人見上一面,儘管知道這希望是徒勞的。我想到了淘氣的弟弟和美麗的妹妹,我祈求著他們能好好保重,不要落得我這個下場。我也想到北韓政府會怎樣殘忍地對待他們。儘管我的家人完全不知道我的使命(他們實實在在連我是個間諜都並不知道),但他們也會因我的坦白交代、我對國家的背叛而被迫付出可怕的代價。

我痛苦萬分,我唯一可做的事是開始扳著指頭過日子,是的,一直數到我被處死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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