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日美軍事對抗 一‧三 日本的國防方針

日俄戰爭後,我國陸軍以俄國為假想敵國,海軍以美國為假想敵國,這勢必加深陸海軍的對立,造成軍備擴充上的競爭。對此憂慮不安的山縣有朋元帥,於一九○六年十月上奏天皇,說明確立國防方針的必要性。明治天皇諮詢元帥府之後,命令參謀總長和海軍軍令部長負責制訂國防方針。

於是,兩位參謀長於一九○六年十二月二十日,開始協商制訂我國國防方針問題,第二年,一九○七年四月四日,上奏天皇,得到了批准。國防方針的內容如下:

「帝國國防方針

一、帝國國防方針之本義在於以自衛為宗旨,維護國家權益,貫徹開國進取之國策。

二、帝國國防方針依據帝國國防之本義,有鑒於國力,盡量增強初戰之威力,以速戰速決為原則。

三、帝國國防有鑒於帝國國防之本義,以俄、美、法為目標,建立能在東亞採取攻勢之軍備。

四、帝國國防所需兵力如下:

陸軍平時二十五個師團,戰時五十個師團。

海軍八八艦隊。」

這一國防方針的宗旨,在山縣元帥一九○六年一月上奏時,舉出第一假想敵國為俄國、第二是中國(清朝)、第三是俄國和中國(清朝)兩國,並認為俄法、俄德、俄法德結成同盟也有可能。由於我國有一九○二年簽訂的日英同盟條約,因此認為只考慮對付俄國即可。但是,與海軍討論後,議定以俄國,美國和法國為假想敵國。

根據國防方針闡明陸軍及海軍如何用兵的《用兵綱領》,其內容大致如下:

「帝國軍隊用兵綱領

一、帝國軍隊之作戰,依據國防方針,在陸海軍緊密協同下,一開始即採取攻勢。守勢作戰僅限於不得已時採用。為此,陸海軍應迅速擊潰敵野戰軍及主力艦隊,並佔領必要的區域。

二、陸軍之對俄作戰,首要之點在於經常佔有先機之利,以韓國為根據地,把主要戰場引向韓國的咸鏡道到中國吉林省東北部及俄國南部濱海區一帶。海軍作戰應迅速殲滅遠東之敵艦隊,控制遠東俄領沿海,同時確保陸軍之海上運輸,必要時,對台灣海峽及巴士海峽(台灣與菲律賓之間)進行警戎,保持待機態勢。

三、對美作戰,開戰之初應首先掃蕩敵在東太平洋之海上兵力,控制西太平洋,確保帝國之交通線,以守勢作戰在我近海擊潰渡洋來犯之敵艦隊,保持持久不敗之戰略態勢,以挫傷敵之戰意。」

根據這一用兵綱領,每年陸軍和海軍統帥部協商制訂《年度作戰計劃之起草方針》,接著,協商制訂以上述方針為依據的陸海軍《年度作戰計劃》。

這裡值得注意的是,美國早在一九○四年四月日俄開戰不久,就根據當時的陸軍參謀總長查菲將軍的提議,著手制訂對日作戰計劃——《橙色計劃》,美國陸海軍據此制訂了作戰計劃。日俄戰爭結束後第二年,一九○六年,西奧多‧羅斯福總統命令軍方研究如何盡快地把美國艦隊派往東太平洋。

一九○七年四月,日本海軍根據《國防方針》,把美國視為假想敵國,決定了在我近海截擊並殲滅來犯的美艦隊的《用兵綱領》。

由此看來,在進行日美戰爭的準備工作上,美國比日本大約早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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