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編 末日的開始 納粹在佔領區的恐怖統治

一九四一年十月二十二日,法國《燈塔報》刊登了下列通告:

「十月二十日上午,受英國和莫斯科僱用的懦怯的罪犯暗殺了南特的戰地司令。兇手至今尚未捕獲。

我已下令先槍決五十名人質,作為這個罪行的抵償——如果從現在起至十月二十三日午夜,兇手仍未捕獲歸案,將再槍決五十名人質。」

這一類通告常常出現在法國、比利時、荷蘭、挪威、波蘭、俄國的報紙上,或者寫成紅底黑框的海報張貼出來。德國人公然宣稱,償命的比率一律定為一百:一——每有一個德國人被槍殺,就槍決一百名人質。

雖然抓人當人質是古代的習慣,例如羅馬人就十分愛用這種辦法,但是到了近代,一般已不採用這種辦法了。只有德國人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時,英國人在印度和布林戰爭時在南非用過。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希特勒指揮下的德國陸軍卻大規模地抓人當人質。凱特爾元帥和一些身份比他低的司令官都曾簽署過逮捕人質和槍殺人質的密令,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曾提出許多這樣的密令文件。一九四一年十月一日,凱特爾下令說:「人質當中必須包括著名頭面人物或者他們的家屬,這一點至為重要」;一年以後,駐法德軍司令馮‧施圖爾納格爾將軍也強調指出,「被槍決的人質的名氣越大,對兇手所起的威懾作用也就越大」。

第二次大戰期間,德國人一共處決了二萬九千六百六十名人質,這個數字還不包括「瘐死」在法國監獄中的四萬人。波蘭是八千人,荷蘭是二千人。在丹麥,他們用一種所謂「肅清暗殺」制度來代替公開宣佈槍殺人質。希特勒明令,德國人在丹麥如遭殺害,要秘密採取「以五頂一」的報復辦法。由於德國人採取這種辦法,斯堪的納維亞半島的最孚眾望的人士之一、丹麥牧師、詩人兼劇作家卡伊‧門克被殘酷殺害了。他的屍體被拋棄在街頭,身上掛著一塊牌子,上面寫著:「豬玀,你還是為德國效了勞。」

凱特爾元帥在紐倫堡供稱,在他不得不遵照希特勒命令行事而犯下的所有戰爭罪行中,以根據Nacht und NebeI Erass——《夜霧命令》所犯的罪行「最為嚴重」。這項奇怪的命令是希特勒專門用來對付西歐佔領區的無辜居民於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七日親自頒布的。正如這項命令的奇怪名稱所顯示,它的目的在於逮捕「危及德國人安全」的人,逮捕以後並不立即槍決,而是絲毫不落痕跡地讓他們消失在德國的茫茫夜霧之中。他們的下落不通知其家屬,即使所謂下落常常只不過是他們在德國的埋葬地點。

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十二日,凱特爾發佈一個指令,對希特勒的命令作了解釋。「在原則上,」他說,「對德國犯有罪行的人應處死刑。」但是,

「如果對這些罪犯給以監禁的處分,即使同時還罰做終身苦役,也將被認為是軟弱的表現。只有對罪犯處以死刑,或者採用使罪犯家屬及當地居民不知其下落的辦法,才能收到極大的威嚇效果。」

一九四二年二月,凱特爾又對《夜霧命令》作了補充。如果一個人被捕後八天之內還沒有被判死刑的話,

「應將這些囚犯秘密送往德國——這些措施將起到威懾作用,因為

(一)這些囚犯將不留痕跡地消失,

(二)不說明他們的下落和命運。」

受命執行這個可怕任務的是黨衛隊保安處。在繳獲到的保安處檔案中充滿了有關「NN」(代表「夜霧」兩字)的各種指示,特別是關於要求對被害人埋葬地點嚴守秘密的指示。到底有多少西歐人士消失在「夜霧」之中,紐倫堡國際法庭根本無法確定這項數字,但是看來難得有人逃出虎口。

但是我們從黨衛隊保安處的檔案中,可以得到一些能說明問題的數字,這是關於他們在佔領區中用在俄國的另一種恐怖行動所殺害的人的數字。這種特別的恐怖行動是德國人稱做特別行動隊幹的。從其活動情形看,稱為滅絕隊更合適些。他們所殺害的人的頭一批整數是在紐倫堡偶然查清楚的。

有一天,在開審前不久,美國檢察官、年輕的海軍軍官惠特納‧R‧哈里斯少校向奧托‧奧侖道夫盤問他在戰時的活動情況,人們知道,這個看上去年紀頗輕(三十八歲)而又漂亮的德國知識份子當過希姆萊的德國中央保安局的第三處處長,但在戰爭的最後幾年的大部分時間中,他在經濟部任對外貿易專家。他告訴哈里斯少校,戰爭時期他一直在柏林任公務員,只有一年是例外。當被問到這一年離開柏林時幹了些什麼時,他回答說,「當特別行動隊D支隊隊長」。

哈里斯是律師出身,這時已是熟悉德國問題的有相當權威的情報專家,對特別行動隊的情況有不少瞭解。因此他立即追問下去:

「在你任特別行動隊D支隊隊長的那一年,你的那一隊一共殺害了多少男子、婦女和兒童?」

哈里斯事後回憶說,當時奧侖道夫聳了聳肩,稍微遲疑了一下回答道:「九萬!」

特別行動隊最初是希姆萊和海德里希於一九三九年組織起來的,其目的是跟隨德軍進駐波蘭,搜捕猶太人,把他們集中到猶太人隔離區。過了將近兩年,在進攻俄國的戰爭開始以後,特別行動隊才與德國陸軍取得協議,受命隨戰鬥部隊之後執行「最後解決」的一部分任務。為了執行這項任務,組成了四個特別行動隊:A支隊、B支隊、C支隊和D支隊。

奧侖道夫於一九四一年六月到一九四二年六月之間領導的便是D支隊,該支隊在烏克蘭南端地區活動,附屬於第十一軍團。約翰,哈蘭‧阿門上校在法庭上問奧侖道夫曾接受過什麼指示,他回答說:

「指示要求我們清算猶太人和蘇聯政治委員。」

「你所說的『清算』,是不是就是『殺死』的意思?」阿門問他。

「是的,就是殺死。」奧侖道夫回答道,並解釋說,殺掉的人中有男子,也有婦女和兒童。

「為什麼要屠殺兒童呢?」俄國法官I‧T‧尼基欽科將軍插口問道。

奧侖道夫:「命令是必須全部消滅猶太居民。」

法官:「也包括兒童在內?」

奧侖道夫:「是的。」

法官:「猶太兒童全部殺死了嗎?」

奧侖道夫:「是的。」

奧侖道夫在回答阿門提出的其它問題時以及在他的供狀中,敘述了一場典型的殺人情況。

「特別行動隊到了一個村莊或市鎮以後,就命令當地猶太人中的頭面人物把全體猶太人集合起來,說是要給他們『重新安置』。他們被勒令交出自己的貴重物品,並且在臨刑前脫下外衣。他們被裝上卡車押往刑場,刑場通常是在反坦克戰壕裡——往往當場能殺死多少便裝上多少。用這種辦法是想使被害人從知道死到臨頭至真正被處決的這段時間越短越好。

不一會兒,擺出一副戰鬥姿態的執刑隊人員就槍殺這些站著或跪著的人,然後把屍體扔到壕溝裡。我不許執刑的人單獨槍決人,而是叫他們幾個人放排槍,以避免個人直接承擔責任。別的支隊的領導人要求讓被害人平伏在地上,從後頸射進子彈。我不同意這種做法。」

「為什麼?」阿門問道。

「因為這樣做會使被害人和執刑的人心理上的負擔過重。」奧侖道夫回答說。

奧侖道夫又詳細談到他在一九四二年春天接到希姆萊的一項命令,要他們改變處決婦女和兒童的方法。此後,婦女、兒童就被送到兩家柏林公司專門為殺人建造的「毒氣車」上去。這個黨衛隊保安處的軍官向法庭供述了這種奇特的車輛怎樣進行工作的情況。

「從外表上看不出這種囚車的實際用途。它們看起來跟密閉的貨車差不多,但構造卻不一樣,車子一開動,就把(排出的)毒氣送到車廂裡,十分鐘到十五分鐘便使人致命了。」

「你們是怎樣把被害人引上囚車的?」阿門上校要他說明白。

「我們對他們說,要把他們送到另外一個地方。」奧侖道夫回答。

接著他訴說,埋葬毒氣囚車上的死難者是教特別行動隊人員「受罪的苦差使」。在紐倫堡法庭上提出的一份文件中,有一個叫貝克爾博士的人證實了這一點。據奧侖道夫證明,貝克爾就是製造毒氣囚車的人。他在給總部所寫的一封信中,反對由特別行動隊人員把毒氣熏死的婦孺屍體卸下來,他提請注意:

「該項工作可能對這些人員身心健康起危害作用,他們向我訴說,每次卸下屍體都要感到頭痛。」

貝克爾博士還向上級指出

「毒氣的使用方法往往不對頭。司機為了想儘快把工作辦完了事,把加速器扳到最大限度。被處決的人是被悶死而不是按照我們原來計畫昏睡而死的。」

貝克爾博士——在他自己的心目中——真是個人道主義者,他下令改進操作技術。

「我的指示現在證明,正確調整操縱器,結果死亡來得更快,而且犯人是安安靜靜地睡著了的。再也看不到以前常見到的惡形怪狀的死相和遺屎遺尿的現象了。」

但是據奧侖道夫證明,毒氣囚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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