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二十七日晚上,德國四個最有權勢的人分聚在柏林兩處晚宴席上。在伏斯街的外人不得進入的貴族俱樂部裡,副總理馮‧巴本在款待總統馮‧興登堡。在郊外戈培爾的家中,總理希特勒來吃便飯。據戈培爾的記載,他們當時沒有談公事,只是聽聽音樂,聊聊天。「突然,」他後來在日記中說,「漢夫施丹格爾博士來了電話:『國會起火了!』我想他一定是說假話,所以連提也沒有向元首提起。」
但是在貴族俱樂部進餐的人距離國會卻只有一個拐角。
「突然(後來巴本寫道)我們看到窗外有一道紅光,並且聽到街上有人在喊叫。有一個僕人匆匆到我身邊低聲說:『國會起火了!』,我馬上轉告總統。他站了起來。我們從視窗可以看到國會的圓尖頂,彷彿被探照燈照亮了一般。隔一會就冒出一道火舌和一團濃煙,使你瞧不清輪廓。」
副總理用自己的汽車把老總統送回家以後就匆匆趕到起火的國會。與此同時,戈培爾(根據他的日記)對普茨‧漢夫施丹格爾的「假話」又想了一想,覺得有點不妙,打了幾個電話以後知道,國會的確起火了。在幾秒鐘之內,他和元首就「以一小時六十英里的速度從夏洛登堡公路馳赴犯罪地點」。
他們一到火災地點就馬上宣稱,這是一件罪行,這是一件共產黨犯的罪行。
戈林比他們早到了那裡,頭上冒汗,嘴裡喘氣,興奮得有點失常。據巴本後來說,戈林還賭咒發誓他說「這是共產黨反對新政府的罪行」。戈林對新任的秘密警察頭子魯道夫‧狄爾斯大聲說:「共產黨的革命開始了!我們一分鐘也不能坐待。我們要毫不留情地對付他們。共產黨幹部一經查獲,當場格殺勿論。今天晚上就把共產黨議員統統弔死。」
國會縱火案的全部真相究竟如何,也許永遠不能見諸天日了。凡是知道真相的人,今天幾乎都已死絕了,大多數是在事後幾個月中被希特勒害死的。甚至在紐倫堡審訊的時候,這個案件的真相也不能完全大白,雖然有足夠的證據可以相當沒有疑問地確定,佈置縱火以圖達到自己政治目的的,正是納粹黨人自己。
在戈林的國會議長府下面,有一條地下暖氣管通道,通到國會大廈。一個以前在旅館中擔任過侍者的柏林衝鋒隊長卡爾‧恩斯特在二月二十七日晚上帶領一小隊衝鋒隊員經過這條地下通道到國會大廈,在那裡灑了汽油和易燃化學品,然後很快地沿著原路回到議長府。與此同時,一個對縱火有特殊癖好的頭腦愚鈍的荷蘭共產黨人馬里努斯‧範‧德‧盧勃也偷偷地潛入了這所黑黝黝的陌生的大廈,放了幾把火。這個沒有頭腦的縱火狂真是上帝給納粹黨人送來的。他是在幾天以前為衝鋒隊所發現的,他們聽到他在一家酒館裡吹牛,說是曾經在好幾所政府大廈中放過火,下一個打算要燒國會了。
納粹黨人居然發現了有一個神經錯亂的共產黨縱火犯決心要幹他們自己決定要幹的勾當,這樣的巧合似乎是令人難以置信的,但是卻有事實為證。放火這個念頭,最初肯定是戈培爾和戈林想出來的。當時在普魯士內政部供職的漢斯‧吉斯維烏斯在紐倫堡作證說:「最初想到放火燒國會的是戈培爾。」秘密警察頭子魯道夫‧狄爾斯在供詞中還說,「戈林事先完全知道火是怎樣起的」,因此命令他「在起火之前就準備好在起火後馬上要加以逮捕的一批人的名單」。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初期擔任德軍參謀總長的弗朗茲,哈爾德在紐倫堡追述,有一次,戈林曾經吹噓過他的業蹟。
在一九四二年元首生日的午宴席上,談話的話題轉到了國會大廈的建築及其藝術價值。我親耳聽到戈林打斷大家的話,大聲地說:「真正瞭解國會大廈的,只有我一個人,因為是我放火把它燒了!」說完,他還用他的手掌拍著大腿。
看來很清楚,範‧德‧盧勃是受納粹黨人利用的。他們鼓勵他去國會大廈放火。但是主要的工作是由衝鋒隊員幹的,當然他完全被蒙在鼓裡。事實上,後來在萊比錫舉行審訊時就確定,這個荷蘭傻瓜並沒有足夠的引火物可以在這麼快的時間內把這座這麼大的建築物燒掉。在他潛入大廈以後二分半鐘,中央大廳就劇烈地燃燒起來了。而他只有自己的襯衫當作引火物。根據專家們在審訊時提供的證詞,幾處大火都是大量化學品和汽油所引起的。顯然,這些東西不可能由一個人帶進大廈,這一個人也不可能在這麼短促的時間內分身到這麼多的地方,放起這麼多處的火來。
范‧德‧盧勃當場被逮,據戈林後來在法庭上說,他當時想立即把範‧德‧盧勃絞死。第二天,共產黨議會黨團領袖恩斯特‧托格勒聽說戈林把他株連在內,就自行向警察局投案,幾天以後,後來擔任了保加利亞總理的一個保加利亞共產黨人格奧爾基‧季米特洛夫和另外兩個保加利亞共產黨人波波夫和泰涅夫被警察局拘押起來。他們後來在萊比錫最高法院受審,結果使得納粹黨人狼狽不堪,特別使戈林狼狽不堪,季米特洛夫自任辯護律師,在一連串的鋒利的反詰中,很輕易地使戈林窘相畢露。根據法庭記錄,戈林有一次大聲向這個保加利亞人咆哮:「滾出去,你這個混蛋!」
法官(向警官):「把他帶下去。」
季米特洛夫(被警官帶下去):「你害怕我的問題嗎,總理先生?」
戈林:「等我們在法庭外面抓到你,給你點顏色看看,你這個混蛋!」
托格勒和這三個保加利亞人被判無罪釋放,但是這個德國共產黨領袖卻立即被加以「保護性拘留」,終於在第二次大戰時瘐死獄中。范‧德‧盧勃被判有罪,當即處決。
儘管法庭屈從於納粹當局,但是這次審訊使戈林和納粹黨人受到了很大的懷疑,只是為時已晚,起不了什麼實際作用了。因為希特勒絲毫沒有錯過時機,已經充分利用了國會縱火案。
在起火後的次日(二月二十八日),他使興登堡總統簽署了一項「保護人民和國家」法令,這項法令暫時停止執行憲法中保障個人和公民自由的七項條款。這項法令自稱是「防止共產黨危害國家的暴力行為的預防措施」,它規定:
「得在相反規定的法律限度以外,限制個人自由,限制表達意見的自由,包括出版自由;限制結社和集會自由;對郵件、電報、電話進行檢查;對搜查住宅發給許可證件;發出沒收以及限制財產的命令。」
此外,這項法令還授權全國政府在必要時接管各邦的全部權力,對某些罪行,包括持有武器的人的「嚴重擾亂治安的行為」判處死刑。
這樣一來,希特勒不僅能夠合法地任意箝制和逮捕他的反對者,而且由於他捏造的共產黨威脅得到「公認」,也能夠使千百萬德國中產階級和農民陷於恐懼之中,生怕如果他們在一星期後的選舉中不投國家社會黨的票,布爾什維克就可能掌握政權。大約有四千名共產黨幹部和許多社會民主黨的及自由主義的領袖遭到了逮捕,其中包括一些國會議員,而根據法律,後者有豁免權,是不能逮捕的。這是德國人第一次嚐到在政府支持下的納粹恐怖的滋味。滿車滿車的衝鋒隊員在德國各個城市的街道中隆隆駛過,未經許可,破門而入,進行搜查,把受害者帶去,投入衝鋒隊營房中,嚴刑拷打。共產黨報紙和政治集會固然遭到了取締,社會民主黨報紙和許多自由主義報刊也被勒令停刊,民主黨派的集會也不是遭到禁止就是遭到破壞。只有納粹黨人和他們的民族黨盟友可以毫無阻攔地進行競選。
納粹黨人現在手頭掌握了全國政府和普魯士政府的一切力量,財庫裡有著大企業方面來的充分經費,因此他們這次競選宣傳是德國歷史上空前未有的。國營電臺第一次把希特勒、戈林和戈培爾的聲音傳送到全國每一角落。裝飾著「萬」字旗的街道上,衝鋒隊員列隊而過的皮靴聲不絕於耳。還有數不盡的群眾大會,火炬遊行,廣場裡的擴音器。看板上盡是納粹黨的觸目的招貼,入晚山頂上燃起了髯火。對選民威脅利誘,雙管齊下,一會兒以德國天堂來引誘,一會兒又以街頭的褐色恐怖來威脅,一會兒又以「揭露」共產黨「革命」來恐嚇。在國會起火後第二天,普魯士政府發表了一項長篇聲明,宣稱它搜獲的共產黨「檔案」證明:
「要焚毀政府大廈、博物館、宅哪、重要工廠——要把婦女兒童送到恐怖團體面前處死——焚毀國會是流血暴動和內戰的信號——已經確定,今天要在德國全國對個人,對私有財產,對和平居民的生活採取恐怖行動,發生全面內戰。」
它保證發表「證明共產黨陰謀的檔案」,但是這個諾言從來沒有兌現過。不過,普魯士政府既然保證這種檔案確實存在,這一點已經足夠使許多德國人深信不疑了。
如果再不相信的話,戈林的威脅也許起了作用。他在三月三日即選舉的前夕在法蘭克福大聲叫嚷說:
「德國同胞們,任何司法上的考慮,都不能妨礙我的行動——我不必擔心法律,我的任務就是斬草除根,別無其它!——當然,我要充分利用國家和警察的力量,因此,親愛的共產黨朋友,不要得出任何錯誤的結論。而且要明白,我要同台下這些人——褐衫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