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大戰略

本書所討論的主題,是軍事戰略,而不是大戰略,或者換句話說,不是軍事政策。為了充分闡述這個內容廣泛的課題,需要單獨寫一本篇幅宏大的專門巨著,因為大戰略雖然是指導軍事戰略的,但是它的某些原則又經常與軍事戰略所推行的原則相抵觸。正是由於這個原因,我希望在這裡說幾句話,談談自己研究大戰略所得出來的一些結論。

戰爭的目的是要獲得一個較好的和平,這當然是從你自己一方的願望來說的。因此,在進行戰爭的時候,你必須經常記住在戰後所要追求的目的。戰爭是「政治通過另一種手段的繼續」——這是克勞塞維茨關於戰爭定義的基礎,也就是說,在整個戰爭時期,甚至在和平時期,戰爭都是這一政治的繼續。對於這個真理,永遠也不應該忘記。一個國家,如果它把自己的力量消耗殆盡,那它也就不會有能力繼續推行自己的政治,因而必然使其前途不堪設想。

如果你把全部力量都集中起來,不顧一切地用去追求勝利,而不考慮戰爭的後果,那麼你必然會使自己過分地精疲力竭,並在以後的和平中得不到好處。而且,這樣在戰後建立起來的和平,必然是極不穩定的,甚至馬上又蘊育著新戰爭的胚胎。這是歷史經驗所一再證實了的情況。

假使這個戰爭是由幾個國家聯合起來打的,那麼它帶來的危險性還將更大。在這種戰爭中,取得的勝利愈大,則確定公正而明智的和平的問題,也就愈複雜。到那時,勝利者們的胃口很大,由於沒有敵對力量來加以限制,加上觀點和利益上的不同,那些過去的同盟者必然要產生矛盾。這種分歧的發展,勢將愈來愈尖銳化,因為危險時期所必要的友誼,在危險消除以後可能轉化為敵意,上一次戰爭中的盟友很容易在下一次戰爭中變成敵人。

這樣又引出了一個更為深刻廣泛的問題。在同盟者之間,特別是當他們的力量並不平衡的時候,通常都會出現摩擦。在漫長的歷史中,正是這種摩擦導致了無數次武力兼併的嘗試,比較強的國家總想吃掉比較弱的國家。可是,歷史告訴我們,這種兼併實際上導致一個國家爭奪另一個國家的統治權力。把小的集團合併到一個大的集團裡面去,這是一種自然的傾向。然而,在使用武力加速這一過程時,最常見的結果則是那種建立廣泛政治同盟的計畫遭到破產。

此外,歷史經驗並沒有提供足夠的證據,來說明只有幾個國家聯合起來,才能最可靠地保障獲得真正的進步和自由。這對於理想家們來說,可能是要感到惋惜的事情。實際上,要是幾個國家的聯合達到了思想上的統一,那這種統一通常都會導致觀念的規格化,從而有害於新思想的發展。如果這種統一是採取耍手腕或強力的辦法實行的,那麼,我要不客氣他說,這種成員之間意見並不統一的「聯合」,其崩潰將是必不可免的。

生活是在矛盾當中發展的。這些矛盾處在相互容忍並存的時候,可以激起真正的進步。它們所以能夠容忍並存,是因為彼此都看到,如果不是相互遷就,和平共處,而企圖一個壓倒一個,那麼其結果很快就會變壞。正是由於這個原因,對於能夠激起進步的和平來說,最好的保障就是維持一種在力量平衡條件下構成的相互制約關係。無論在國內政治方面,還是國際關係方面,其原理看來都是一樣的。

從國內政治方面來說,英國的兩黨制度,儘管在理論上似乎比其他各國政府制度的缺點要多,可是在實際上,它憑著悠久的歷史即已表明了自己的優越性。從國際關係方面來說,只要「力量平衡」仍然存在,則一個較好的局面就能夠得到維持。不過,對歐洲來說,「力量平衡」的局面總是容易遭到破壞的,因而常常導致戰爭。於是,產生了一種迫切的要求,希望找到一種能夠鞏固和平的正確方法:或者實行合併,或者實現聯盟。聯盟是一種較有希望的方法,因為在合作當中可能出現生氣勃勃的情景。幾個國家的合併,則容易產生權力的壟斷局面,使政權落到某一個政治集團的手裡。歷史表明,任何的權力壟斷,誠如艾登勳爵那句名言所指出的:「任何的權力都是可以賄買的,絕對的權力更可以絕對地被賣掉。」由於具有這種危險性,聯盟的本身也就很難保證不出意外。因此,必須特別關注的是,要保持相互制約和力量平衡的關係,以便維護有限的統一。

以整個歷史為背景來對大戰略加以研究,可以得出另外一個結論:從實際來看,一般戰略理論必須適應國家總的政治性質。應該看到,侵略性國家和非侵略性國家所追求的目的是各不相同的,因而它們在推行自己的政治時,所採取的手段(方法)也不會一樣。

如果注意到了這種差別,那麼很容易發現,上面第十九章所概略地闡述的純粹戰略理論,比較地適合於一個以征服為目的的國家。對於只求保全自己的國界,而且主要是保障自己的安全和維護自己的生活方式的民族來說,他們要想推行這種戰略理論,就必須加以相應的修改。侵略性國家的特點是不滿足於現有的境況,它們總想以勝利來達到自己的目的,因而不惜冒巨大的危險去求戰。非侵略性國家的情況則完全不同,它們只要設法遏制侵略者,迫使其放棄征服意圖,讓對方相信「使槍弄劍是沒有好處的」,這樣也就達到了自己的目的。它們的勝利,實際上就是打破侵略性國家的求勝計畫。由於貪欲過度,侵略性國家往往會自討苦吃,有時會把自己的力量用個乾淨,以致終於抵擋不住其他的敵人,或者由於過度的擴大和緊張,以致無法克服內部的危機。在戰爭中,因為自己弄得精疲力竭而失敗的國家,其數量要比遭受外來攻擊而失敗的國家多得多。

通過上述因素的分析和衡量,馬上就能明白,對於非侵略性國家來說,它所需要的戰略,只是一種適應自己有限目的的戰略。它可以採取最經濟的辦法,保障自己在現在和將來都能夠抵禦外來的侵略。從第一眼看來,防禦是進行戰爭的最經濟的辦法。於是,就有可能導致一種長期進行陣地防禦的思想,而歷史的經驗卻警告我們,專門依靠這種方法則是十分危險的。節約兵力和求取勝利的最好方法,是結合使用防禦行動和進攻行動,這種以高度機動性為基礎的攻防行動,可以保障迅速實施強有力的反擊。

東羅馬帝國可以作為一個例證。那時,它採取的是一種積極防禦的戰略。這種戰略是經過深思熟慮才制訂出來的,是它的軍事政策的基礎。東羅馬的壽命能夠延續那麼長的時間,採取這樣一種戰略恐怕是一個可以說明問題的事實。英國也是一個例證。從十六世紀以來,一直到整個十九世紀,它在各次戰爭中都是採取一種以海上實力為基礎的戰略,而且是本能多於理智的。在這個時期的戰爭中,英國的實力是隨著國力的增長而不斷提高的,而它的敵國卻因為迫切希望奪得勝利,結果在戰爭中自己消耗了國力,因而一個一個地遭到了失敗。僅憑這個事實,也足以證明這種戰略的價值。

經過長期的破壞性戰爭,特別是三十年戰爭以後,交戰各國因為相互消耗國力,最後都弄到了筋疲力竭的地步。於是,到了十八世紀,政治家們終於認識到,他們想要通過戰爭來達到目的的野心和慾望,不能不有所克制。由於有了這種認識,便產生了一種採取有限軍事行動的趨勢,也就是說,力圖避免過多的損失,以免對戰後的前途產生不利的影響。另一方面,如果交戰雙方都感到勝利渺茫,也就易於接受和平談判。雙方政治家們的野心和慾望,常常驅使他們背離目標而走得很遠,等到和約締結以後,他們不免會發現,自己的國家不僅沒有比戰前增強,反而遭到了削弱。不過,這些政治家總是知道懸崖勒馬的,他們不會把國家弄到完全衰竭的地步。所以,最滿意的和平解決,即使是對於較強的一方來說,都是通過和平談判得來的,而不是採取決定性軍事行動的結果。

這種對於戰爭規模有限的認識,一直都在不斷發展,但是後來受到了法國大革命的阻擋。革命使一些新人物掌握著政權,他們在管理國家方面都是生手。法國的督政府和執政府,以及其繼承人拿破崙,在連續二十年的時間內,為了追逐一個持久的和平,竟一個接著一個地不斷進行著戰爭。他們這種瘋狂的追逐,不僅沒有達到自己的目的,反而把法國的實力完全消耗光了,以致最後終不免於全面崩潰。

拿破崙帝國的崩潰,重新證明了原來教訓的正確性。但由於拿破崙神話的迴光返照,這個教訓仍然籠罩著一層煙霧,以致模糊不清。這個教訓後來又被人們忘記了,所以在一九一四至一九一八年的戰爭中又重複犯了錯誤。然而,即使經受了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痛苦教訓,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的政治家們,也並沒有變得聰明一些。

戰爭是一種違反理性的行為,是在談判不能取得滿意結果時使用武力解決問題的一種手段。儘管如此,戰爭的實行還是要用理智來控制,只有這樣,戰爭的目的才有可能達到。其所以如此,有以下幾條理由:

一、戰鬥雖然是一種物理性的行為,可是其指導卻是一種心理上的活動。你的戰略愈高明,則取勝的機會愈多,所花的代價也就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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