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第三十章 斯堪的納維亞‧芬蘭

挪威半島——瑞典的鐵礦石——中立與挪威走廊水域——糾正了一個錯誤——德國的幕後情形——馮‧雷德爾海軍上將與羅森堡先生——維德孔‧吉斯林——一九三九年十二月十四日希特勒的決定——蘇聯反對波羅的海國家的活動——斯大林對芬蘭的要求——一九三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蘇聯對芬蘭宣戰——芬蘭的英勇抗戰——蘇聯的失敗和挫折——世界各國感到滿意——援助芬蘭與挪威和瑞典的中立——「在挪威水道」佈雷的論點——道義上的爭端。

從波羅的海海口至北極圈的這個半島,延續一千哩,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挪威的山脈趨向海洋,形成了一個由島嶼組成的連綿不斷的邊緣地帶。在這些島嶼與大陸之間,有一個走廊形狀的領海,德國可以通過這個領海,維持與外海的交通,因此,對我們的封鎖,造成了嚴重的損害。德國的戰爭工業,主要是依靠瑞典供應的鐵礦石。在夏季,礦石由瑞典在波的尼亞灣上部的呂勒歐港輸出,到了冬季,港口凍結,便由挪威西海岸的納爾維克港輸出。如果尊重這個走廊水域,就將聽任整個這種貿易在中立國的掩護下自由進行。我們雖有優勢的制海權,對它也無可奈何。海軍參謀部對於德國享有這種重要的便利,深為不安,因此,我盡早地抓住機會,在內閣中提出這個問題。

我回想起在上次大戰中,英、美政府對於在「水道」,即在這片受掩護的水域內佈雷,並沒有任何顧慮。一九一七至一九一八年間,從蘇格蘭直至挪威,橫越北海,曾經敷設大範圍的水雷封鎖錢。但只要德國的商船和潛艇繞著這個封鎖線的邊緣駛行,安然無恙地悄悄過去,則這個水雷封鎖線就不能發揮充分的效力。但我發現兩個協約國的艦隊,卻沒有在挪威的領海內布設任何水雷區。它們的海軍將領埋怨說,除非把走廊水域同時封鎖,否則花費了大量人力和金錢所完成的水雷封鎖線,不能發生任何作用,因此,所有的協約國的政府,便對挪威施加最大的壓力,促使它自行將走廊水域加以封鎖。敷設一個廣大的水雷封鎖線,需要很長的時間,等到它完成時,人們對於戰爭的結局,以及德國已經無力侵犯斯堪的納維亞半島的事實,已經沒有多大的懷疑了。然而,挪威政府直到一九一八年九月底,才被說服採取了行動。在他們實際完成佈雷計劃以前,戰爭已告結束。

一九四○年四月,當我最後把這個問題提交下院時,我說:

在上次的大戰中,當我們和美國並肩作戰時,德國的潛艇就特別利用這條被掩護的航道,出發去進行它們在海上劫掠的冒險活動,使協約國覺得深受其害。於是,英、法、美三國政府聯合向挪威人提出勸告,請他們(著手)在自己的領海內,橫斷這條被掩護的航道。因此,從這次戰爭開始以來,海軍部很自然地要提請英皇陛下政府注意這個先例,今昔的情形儘管不是完全相同,而確有一些差別,但它仍不失為一個現代的極可尊重的先例;同樣自然的,海軍部也竭力主張,應該准許我們在挪威的領海內,敷設我們自己的佈雷區,以迫使在這條航道上往來的德國貿易航運不得不移往公海。這樣,它就必須冒險,很有可能接受我們大小封鎖艦隊所施加的關於戰時禁運品的管制,或者被當作敵國戰利品,直接被捕獲。英皇陛下政府長期躊躇不決,不願受到即使是在技術上違反國際法的譴責,這也是很自然而恰當的。

他們確實長期遲延而不能作出一個決定。

最初,大家對我提出的理由,反應很好。我的所有同僚,對於上述流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是嚴格尊重小國的中立,是我們一致遵守的行為準則。

海軍大臣致第一海務大臣及其他人員

一九三九年九月十九日

今天早上,我提請內閣注意停止瑞典鐵礦石由挪威的納爾維克港啟運的重要性,說明只要波的尼亞灣一封凍,納爾維克的運輸即將開始。我指出在一九一八年,我們曾獲得美國的同意與合作,在橫越挪威領海三哩的限度以內,布設了一個水雷區。我提議我們應該在短時期內,重行採取這種措施。

〔這點正如上面所說的,並不是一個精確的說明,而且我不久就接到了關於實際情況的通知。〕內閣,包括外交大臣在內,似乎非常贊成採取這種行動。

因此,必須採取一切行動來進行準備。

(1)首先必須認真地同挪威人談判,租用他們的所有商船。

(2)因為我們絕對不希望同瑞典人發生糾紛,貿易部應該同瑞典進行協商,由我們承購有關的礦石。

(3)應該使外交部完全了解我們的提議;一九一八年英、美兩國採取聯合行動的全部事實,連同合理的解釋,應該慎重地提出來。

(4)佈雷計劃的本身,應該由海軍參謀部有關人員加以研究,並且在必要時通知經濟作戰司。

請隨時告我關於計劃的進展情況,這種計劃在打擊敵人戰爭工業方面,具有最大的重要性。

等到一切準備就緒,還需要內閣作出決定。

二十九日,我應同僚的要求,並且在海軍部詳盡地研究了整個問題以後,就這個主題,以及有關的租用中立國商船事,起草了一個報告提交內閣討論。

瑞典與挪威

海軍大臣的備忘錄

租用挪威的商船

一九三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1)挪威代表團即將到達,貿易大臣希望在幾天內和他們進行談判,準備租用他們所有的剩餘商船,其中大部分是油船。

海軍部認為租用這些商船極為重要,查特菲爾德勳爵曾提出書面意見,竭力主張採取這種行動。

從納爾維克起運供給德國的礦石

(2)到十一月底,波的尼亞灣通常就要凍結,因此,瑞典的鐵礦石只有通過波羅的海的奧克塞洛森德港,或挪威北部的納爾維克港才能運往德國。奧克塞洛森德港只能運輸德國所需瑞典礦石量的大約五分之一。到冬季,主要的貿易通常都從納爾維克港進行。從該港,商船可以順挪威西部海岸而下,直到斯卡格拉克海峽以內,前往德國的整個航程,始終都在挪威的領海以內。

應該理解,瑞典鐵礦石的充分供應,對德國來說,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如果能在從十月至四月的冬季期間,截斷或阻止這種從納爾維克起運的供應,可以大大削弱它的抵抗能力。在戰爭初起的三個星期內,由於船員不願航行以及其他非我們所能控制的原因,沒有任何運輸鐵礦石的船離開納爾維克。如果這種令人滿意的狀態能夠繼續下去,海軍部就不必要求採取特殊的行動。此外,與瑞典政府的談判,正在進行中,談判本身也許可以大大削減斯堪的納維亞半島對德國的礦石供應。

然而,如果由納爾維克起運的對德國的供應,重新開始進行,我們就需要採取更嚴峻的行動。

對瑞典的關係

(3)我們和瑞典的關係,需要慎重地考慮。德國對瑞典採取威脅的行動。我們的制海權,也使我們獲得了強大的武器,在必要時,我們必須用來對瑞典實行直接控制。然而,我們應該提議盡可能幫助瑞典人去解決他們的礦石問題,由我們以煤與他們進行交換,作為第(2)節中所述的政策的一部分內容;如果交換的煤尚嫌不足,至少一部分可以用其他方法給予賠償。這是第二個步驟。

關於所有可用的中立國船舶的租用和保險

(4)以上的各種考慮,引起了一個範圍更廣的提議。我們是否應該用租用或其他的方式,保證控制我們所能得到的所有中立國家的剩餘船隻,包括挪威在內,從而使盟國能夠管制世界上大部分的海上運輸,並且能用有利的條件,再轉租給那些照我們意見行事的國家?

我們是否應該把我們護航制度的有利條件,推廣到不受我們直接管制的中立國家的船舶?

皇家海軍截至目前為止,在抵禦潛艇襲擊方面所獲得的成就,按照海軍部的觀點,似乎足以證明應該採用後一途徑。

這將意味著,我們對於在我們航線上航行的所有國家的所有船舶,都應該提供安全的護航,條件是它們必須遵守我們管制禁運品的規則,並以外幣償付必要的酬金。因此,他們可以由於訂定合同而免除戰爭的風險,而隨著我們反潛艇戰的成功,我們可以希望獲得利潤,以補償反潛艇戰的浩大費用。

這樣,不僅我們擁有的,或受我們管制的船舶,而且還有獨立的中立國船舶,在公海上都將受到英國的保護,如遇意外事故,同樣可以獲得賠償,海軍部並不認為這是超乎我們力量所及的事。如果在上一次大戰開始時,對於中立國船舶的租用和保險,實行了某種類似的計劃,那麼無疑地早已證明這是一種非常有利的交易。在這次戰爭中,它很可能被證明是構成一個「自由航海國家聯盟」的基礎,而參加這個聯盟則是很有利的。

(5)因此就要提出要求:如果內閣原則上贊同上述四個主要目標,就應該將問題重新交給各個有關部門,以便擬定詳細的計劃,採取迅速的行動。

在把這個報告在內閣中傳閱並提出討論以前,我要求海軍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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