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烏特族一定要滾!」

「陸軍征服了蘇族人,你們可以到處命令他們。可是我們烏特族從來沒擾亂過你們白人呀。所以你們一定要等一等,直到我們用你們的辦法辦事情為止。」

——烏特族「利箭誇瑞」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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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訴那位軍官,這可是件非常非常壞的事情,局長下了這麼一條命令,真是太糟了。我說這很壞;我們不應該打仗嘛,彼此都是兄弟呀。那位軍官說了,那並沒有什麼關係,美國人哪怕是一個娘生的也要打。」

——烏特族白河部落的尼卡格特(傑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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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特族是落磯山印第安人,一代以來,他們眼睜睜望著侵入的白人,像無窮無盡一群群一批批的蝗蟲般,進入他們的科羅拉多地區。也見到白人在科羅拉多大平原上,攆走了他們的世仇——賽安族。有些烏特族人加入了「拋繩」卡遜的軍隊,參加白人大兵攻打納維和族的作戰。在那一段時候,烏特族認為白人是他們的盟友,他們樂於到丹佛市去,用野牛皮去交換商店裡五花八門的貨品。可是,這些東部來的陌生人,每一年越來越多,竟侵入了烏特族的山區,來挖掘黃晶晶的和白亮亮的金屬。

一八六三年,「科羅拉多地方」總督(伊凡斯)和一些官官兒,到聖胡安山的可奈奧斯村,同烏特族的「利箭誇瑞」和其他九位酋長會晤,在那裡簽訂了一項條約,把落磯山頂(美國大陸的分水嶺)以東,所有科羅拉多的土地都給了白人,剩下分水嶺以西的土地,則歸烏特族所有。烏特族為了換取十萬塊大洋的貨物,和十年分期、價值十萬塊大洋的糧食,同意放棄他們領土所有各處的礦權,同時還答應,任何美國公民到他們山區裡來挖挖掘掘,不會加以妨害。

五年以後,科羅拉多的白人斷定,他們留給烏特族的土地太多了,便使用政治壓力說動理蕃局,烏特族是一種經常不斷的妨害民族——到處晃晃蕩蕩啦,到鎮市裡去啦,往礦區裡來啦,偷居民的牲口啦。他們說,要把烏特族安置在一片界限分明的保留區裡,可是他們真正打算要的,卻是烏特族的更多土地。在一八六八年初,理蕃局用了一大片的好話,邀請「利箭誇瑞」、尼卡格特(傑克)和八名酋長訪問華府。「拋繩」卡遜以他們最信任的朋友兼顧問,隨同前往。他們在華府,住在一家很好的大酒店裡,供的是上等佳餚,還送了他們大量的菸草、糖果和勳章。

等到簽約的時間一到,官員們堅持這些來訪問的酋長中,一定要負起所代表七個部落的全部責任。「利箭誇瑞」自是所有烏特族毫無異議的酋長。他的血統一半是阿帕奇族,一半是烏特族恩寇巴格里部落,團團的臉,十分英俊,兩眼炯炯有神,他的英語和西班牙語,說得和他懂的兩種印第安語般流利。當那些渴望土地的政客想使他採取守勢時,「利箭誇瑞」卻非常老練,把烏特族這一案提給各報記者知道。「一個印第安人同意美國的一項條約」,他說道:「就像是一隻周身中箭的野牛,同意獵牠的人一般,他所能做得到的,就是躺下來、屈服。」

官官兒用顏色鮮豔的地圖和油腔滑調的措辭,在邊界線上可騙不了誇瑞。他並沒有接受西部科羅拉多的一個小角落,反而提出西部的山林和草原,那一片廣達六百五十一萬公頃的土地,比他族人以前所有的土地小得多了,但卻比科羅拉多的政客們要他們接受的為多。要成立兩個族站管理所,一個在洛斯比納斯山,負責恩寇巴格里部落和其他南部部落,另一個在北河,負責北部各部落。誇瑞也要求在新條約中,包括一些保護的條款,文字中規定使掘礦人與移民不得在烏特族保留區裡。根據這份條約,在指定給烏特族的領土中,非經許可,沒有一名白人,「能准予通過、停息、或者居留。」

不理會這種限制,挖礦的人繼續通行,其中就有一個新英格蘭州的北佬兒皮德京,他冒險進入聖胡安山區,開挖銀礦,很快發了一筆大財。一八七二年,皮德京成了發財的礦主利益人士中,一位帶頭的鼓吹人物,他們要把聖胡安地區——烏特族保留區四分之一——加入「科羅拉多地方」。理蕃局順從了礦主們的願望,派了布魯諾特率領一個特別小組,來同烏特族人談判轉讓這片土地。

一八七三年九月,在洛斯比納斯管理所,布魯諾特這個小組同誇瑞,以及烏特族七個部落的代表會晤。他告訴這幾位酋長,「大家長」要他前來,同他們談判放棄一些他們保留區的土地。他要他們放心,並不是他自己要這些地,也不是到這兒來告訴他們做些什麼,而是要聽取他們對這件事的意見。布魯諾特勸告他們:「有時候,假如想到為了我們子子孫孫的最大好處,我們現在做點並不使我們高興的事要好些。」

酋長們倒是想要知道知道,如果他們放棄土地,怎麼還會對子子孫孫有好處?布魯諾特解釋說,政府會為烏特族人所讓出的這片土地,而撥出一大筆錢,每天把利息發給他們。

「對於同意書中的利息部分,本人並不喜歡,」誇瑞宣佈道:「本人寧可有錢存放在銀行裡。」然後他就大發牢騷,因為政府並沒有遵行條約中的諾言,把那些發現經過烏特族保留區的白人趕走。

布魯諾特回答得很坦白,如果政府想把開礦人攆走,這就會引起一場戰爭,烏特族會為這件事分文無著,還要喪失土地。「我們能做得到的最好事情,」他說道:「假如你們肯放過這些山,便是把它們賣掉,每一年還有些錢的收入。」

「挖礦的人對政府並不在乎,也不服從法律,」誇瑞同意道:「他們說才不理睬政府呢,這裡離美國有好大一截路;他們又說來執行條約的人也會離開美國,他們要怎麼幹就會怎麼幹。」

「假如你們把山賣了,」布魯諾特繼續說道:「又假如山裡沒有金子,那時對你們就有了好處啦,得到了賣山的錢,而美國人又會離得遠遠的。但是如果山裡有了金礦,那就擋不住麻煩了,我們沒法兒使老百姓離開。」

「為什麼你們沒法兒阻止他們?」誇瑞倒要問個明白:「難道是政府的力量不夠強大得維持我們的協定嗎?」

「我會去阻止他們,」布魯諾特說道:「可是誇瑞曉得,這麼做很困難。」

誇瑞說他很願意把山賣掉,但是不能賣山四周所有良好的獵區。「白人可以去拿金子,又再出來,我們只不要他們在那裡建房屋。」

布魯諾特答道,他並不相信這件事會辦得到,開金礦的人一到了烏特族的地帶,在那裡開採起金礦來,就沒有辦法逼迫他們離開。「我會請求『大家長』把開礦人趕走,」他答應道:「不過會有一千個人告訴他,讓那些開礦人去吧,也許他會照我的話做,也許不做。」

經過七天的討論後,酋長們同意接受政府提的價錢,以兩萬五千塊大洋一年,換取有金銀的一百六十二萬公頃。誇瑞以領獎金的方式,在十年內,每年領一千塊大洋的薪水,「或者,只要他當烏特族的大酋長,同美國保持和平的期間,領薪期要多久就多久。」因此,誇瑞也就成了當權派的一分子,有了保存現狀的動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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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特族人生活在一片樂園裡,有廣大的草原和森林,有豐富的漿果、硬果,充足的野獸,他們能自立自足,可以不要洛斯比納斯管理所,和白河管理所管理員所分發的配給品而完全生存。一八七五年,洛斯比納斯管理員龐得,上級要求對他所區內的烏特族人實施人口普查,他答覆道:「要計數是相當不可能的事,倒不如去試試數數正在飛的一群群蜜蜂吧。他們在這片地區中到處行動,就像他們所獵的鹿群一般。」白河管理所的管理員鄧弗斯估計,大約有九百名烏特族人,以他的管理所作總部,但卻承認自己沒有運氣能勸誘他們在管理所四周的河谷裡安居下來。在這兩處地點,烏特族人迎合管理員,養了小小一批牛群,種上幾畦玉米、馬鈴薯和蕪菁,但是他們對這些工作,並沒有真正的需要。

他們在本身保留區裡的自由,在一八七八年春天開始結束,白河管理所來了位新管理員走馬上任。此公大名是米克爾,從前是詩人、小說家、報紙記者和地區土地合作社的發起人,他的大部分事業都失敗了,但還是找到了管理員這個職位,為的是他需要錢。他具有傳教的熱情,真心真意相信,自己身為優越民族的一分子,「提攜、教化」烏特族人,是他的責任所在。據他的說法,決心要把這批紅蕃從野蠻的畜牧階段提升,終於進入「有教養的、科學的和宗教的階段。」米克爾很有信心,他可以在「五年、十年、或者二十年」裡,把這一切達成。

米克爾以他毫無諧趣感和威壓的方法,有系統地著手把烏特族人所珍愛的事情,一件件加以摧毀,要使他們改造成他的形象,就像他所相信的,自己是以上帝的形像所造成。他頭一件最不得人心的行動,就是把管理所搬到白河下游二十四公里的地方去,那一帶是很好的農地,宜於耕種。他計畫在那裡為烏特族印第安人成立一處土地合作社;可是他忽略了一件事實,很久以來,烏特族都以那一帶地區作為獵場和養馬場。而他所選定建造的所址,更是在一條傳統的賽馬跑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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