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美國這個國家確實與眾不同。她不是先建國後制憲(奪取全國政權後制定和頒布憲法),而是先制憲後建國(先制定和批准憲法,然後依照憲法建立國家體制),至少也是建國同步,制憲過程即建國過程。在一七八七年費城會議上起草的《聯邦憲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的憲法,其中包含著一個精巧的設計。正是這個設計,創造了一種既民主又共和的體制,並充分地體現了憲政與法治的精神,從而使這個稚嫩的國家在草莽中崛起,迅速成為也許你不喜歡但卻不能輕視的超級大國。雖然當時的爭論之激烈,過程之艱難令人難以相信,但這樣一個精巧的設計,在二百多年前由一群蠻荒大陸上的鄉巴佬創造出來,實在是令人驚嘆不已,即使是美國人的底線很簡單,只不過「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這樣幾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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