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三國鼎立】 第二十八回 借刀殺人

荀彧之死和曹魏建國是一個不祥之兆,意味著曹操已徹底由亂世英雄變成了亂世奸雄,也意味著他將以更加殘酷的手段來對付反對派。實際上曹操一直就是兩面作戰的,既要對付公開的敵人,又要對付隱蔽的敵人。那麼,在此之前,他又是怎麼做的呢?

前面三回我們講到,曹操破馬、韓,征孫權,伐張魯,軍事上半途而廢;起先「如蕭何故事」,繼而封公爵建國家,最後晉爵魏王,政治上得寸進尺。這說明曹操的戰略重點已由軍事轉向政治,由戰場轉向官場,而且在背離自己初衷的道路上越走越遠。這當然是他野心膨脹的結果。於是,進退失據的荀彧只好去死,同樣退無可退的曹操則繼續殺人。

實際上曹操早就在殺人了。自從曹操進入朝廷,「奉天子以令不臣」或者「挾天子而令諸侯」以後,反對派就一直存在。這也並不奇怪。一個人,把持朝政,大起大落,為所欲為,居然沒人反對,那才是咄咄怪事。何況曹操是要兩面作戰的,朝廷內外的敵人都要對付。比如荀彧之死,當時就有人大做文章。孫權把這消息公開告知劉備,劉備馬上說:「老賊不死,禍未已。」可見當時曹操確實腹背受敵,內外交困,非心狠手辣不可。

問題在於,曹操並非聽不得不同意見的人。他清楚地知道多聽不同意見對自己有好處,因此鼓勵大家實話實說,多提意見。這有他的言行為證。所謂「言」,就是他在建安十年(公元二○五年)十月頒布的《求直言令》;所謂「行」,就是他在建安十二年(公元二○七年)重賞反對他征烏丸的人,這事我們前面講過。在《求直言令》中,曹操指出,作為下級,最不可取的,就是當面說是,背後說非;而重賞反對征烏丸的人,則是明確告訴大家,只要你是出於好意,又說得對,哪怕和我意見不同,也不會得罪,反倒還會受賞。

那麼,你怎麼區分「善意反對」和「惡毒攻擊」?你又怎麼在營造輕鬆環境、鼓勵正當批評的同時,防止有人利用輿論圖謀不軌?當你打擊那些敵對勢力時,會不會也弄得萬馬齊喑、人人自危、鴉雀無聲?這可是考水平的。

曹操的做法,是「三個區分」。一是區分「提意見」和「唱反調」;二是區分「鬧彆扭」和「搞陰謀」;三是區分「一個人」和「一夥人」。如果只是一個人,又不過是鬧彆扭,那麼,哪怕是故意唱反調,曹操也未必殺他,比如禰衡(禰音「迷」,舊音「你」)。

禰衡,字正平,平原郡般縣(今山東省樂陵市西南)人,《後漢書》將其傳列入《文苑》傳,並說他「少有才辯」,看來是個文人,也是個才子。文人兼才子多半有個通病,就是恃才傲物,目空一切,禰衡便正是這樣。所以,儘管他滿腹經綸,卻沒人用他,只有孔融深愛禰衡之才,上表朝廷,極力推薦,把禰衡說得簡直天下第一,後來,又多次向曹操舉薦。曹操自己也是愛才的人,便也想見一見這位名士。可是禰衡卻看不起曹操,自稱狂病,不肯前往,背地裡又大放厥詞,譏諷曹操。曹操哪裡受得了這個?但考慮到禰衡才氣大名氣大,也並不想殺他,只想殺殺他的威風。聽說禰衡善擊鼓,便召禰衡為鼓吏,並大會賓客,閱試音節。這回禰衡倒是來了,而且鼓擊得十分精彩漂亮,據說是「容態有異,聲節悲壯,聽者莫不慷慨」。禰衡又走到曹操面前,卻被負責禮儀的吏員呵住,說鼓吏應該換上專門的服裝,你怎麼就這樣走進來了?禰衡說:諾。於是當著曹操的面,不慌不忙地一件一件脫下自己的衣服,脫得赤身裸體一絲不掛,然後又慢慢吞吞換上制服,再奏鼓曲而去,臉上沒有半點羞愧的意思。這一來,曹操反倒弄得下不了台。不過曹操到底是曹操,便呵呵一笑對賓客說:我本來是想羞辱一下禰衡的,沒想到反而被他羞辱了。

這事連孔融也覺得太不像話,下來就責備了禰衡一番,並再三申說曹操的慕才之意。禰衡便答應見曹操。孔融十分高興,立即跑去對曹操說了。曹操聽了也很高興,吩咐門人,禰衡來了立即通報。誰知一直等到下午,禰衡才來,而且也不是來道歉,而是來罵人的。只見他身穿一件單布衣,頭戴一頂粗布巾,手上一根木棒,往大營門口一坐,開口就罵。一邊罵,還一邊用木棒擊地,罵得抑揚頓挫,有聲有色。曹操勃然大怒,回頭對孔融說:禰衡小子,算什麼東西!孤要殺他,不過殺一隻麻雀老鼠罷了!

禰衡這事做得確實不地道。至少是,他不該把孔融也賣了,弄得孔融裡外不是人,也讓曹操看不起。也許正是出於這種極度的蔑視,加上不願意背「不能容之」的惡名,曹操沒有處死他,而是把他打發到劉表那裡去。劉表素有寬和愛士的名聲,禰衡去了以後,如能改弦更張,和睦相處,倒不失為一個很好的解決辦法。可惜禰衡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最終與劉表鬧翻,又被劉表打發到黃祖那兒去。黃祖是個大老粗,哪裡吃禰衡這一套?一次宴會上,禰衡又出言不遜。黃祖呵斥他,他反以罵言相對。黃祖大怒,喝令拉出去打屁股,禰衡卻越罵越兇。黃祖再也忍無可忍,便下令殺人。正好黃祖的主簿平時就痛恨禰衡,就忙不迭地把他殺了,死的時候,才二十六歲。

禰衡的死,在後世博得了許多同情。同情的原因,也無非三個:第一,禰衡有傲骨;第二,禰衡罵曹操;第三,禰衡死得冤。死得冤也有兩層意思,一是他不該死,二是他死於曹操之手,是曹操借刀殺人。其實,這些說法都似是而非。不加分析,就會被表面現象所迷惑,做出錯誤的判斷。

我們不妨來分析一下。

第一個問題,禰衡有傲骨嗎?好像有。因為他所到之處,都要辱罵最高當局。在曹操那裡他罵曹操,在劉表那裡他罵劉表,在黃祖那裡他罵黃祖。有幾個人敢這樣做?沒有幾個。這就很讓一些人欽佩。但我們不能這樣簡單地看問題。罵當局,也未必就是錚錚傲骨。我們還要問:一,這個當局該不該罵?二,這個人為什麼要罵?三,他是不是從來就罵,從來就不和當局合作的?這樣一問,問題就出來了。

首先,禰衡並非「不合作主義者」,他其實很想和當局合作的。《後漢書.禰衡傳》說,禰衡原本是「避難荊州」的。當時在荊州避難的人很多,因為劉表創造了一個對士人來說相對比較寬鬆的環境。這個時候,禰衡如果真是高士,他可以有兩種選擇。一種是像諸葛亮說的那樣,苟全性命於亂世,不求聞達於諸侯;一種是像諸葛亮做的那樣,待機而動,擇時而出。但禰衡沒有這樣。他按捺不住表現自己的衝動,離開荊州,來遊許縣。據說,禰衡出來尋找發展機會時,曾「陰懷一刺」。刺,就是名片,也叫名帖。也就是說,禰衡的身上悄悄地揣上了張名片,準備投給他看中的老闆。這也沒有什麼不可以,當時許多人也都是這樣做的。問題是禰衡走來走去,竟然找不到一個可以讓他「高就」的地方(無所之適)。這就讓他非常失望,也就開始罵人。

史書所載禰衡的開罵,是在許縣,時間則是建安元年(公元一九六年)。據《三國志.荀彧傳》裴松之註引《典略》,那時曹操剛剛迎奉天子,許縣也剛剛建都,四方豪傑,雲集於此,可謂人才濟濟。於是有人就好心好意地建議禰衡與陳群、司馬朗交往,誰知他竟一臉的不屑,說我豈能和屠戶賣酒的人打交道!陳群字長文,祖父、父親、叔父都是當時的名士,他本人也和孔融是朋友,同朝為官,並不是屠戶。司馬朗字伯達,世家子弟,是司馬懿的長兄,當然也不是賣酒的。別人又問他,那麼荀文若、趙稚長怎麼樣呢?荀文若就是荀彧,是曹操的頭號謀士,一表人才;趙是當時的蕩寇將軍,飯量頗大。於是禰衡便嘴巴一撇說:荀某可以憑他的臉蛋去司儀弔喪,趙某憑他的肚皮可以去監廚請客。請大家看看,這都是什麼話!總之,禰衡誰都看不起,稍微看得順眼一點的也就是孔融和楊修。但禰衡對他倆也不客氣,常常對人說,也就大兒子孔文舉(孔融),小兒子楊德祖(楊修)還湊合,其他小子都提不起來。禰衡說這話時,自己不過二十齣頭,孔融已經四十歲了,竟被呼為「大兒」!這哪裡是什麼傲骨?分明是狂悖!

現在我們也弄不清楚禰衡是因為到處碰壁而破口大罵,還是因為喜歡罵人而到處碰壁。依我看多半是第二種情況,或者兼而有之,惡性循環。《後漢書》說他「少有才辯,而尚氣剛傲,好矯時慢物」,也就是非常意氣用事,非常剛愎狂傲,喜歡故意和時尚唱反調,故意和別人過不去,也不把別人放在眼裡的意思。《三國志.荀彧傳》裴松之註引《典略》則說他「恃才傲逸,臧否過差」。如果認為某個人不如自己,就懶得和他說話(見不如己者不與語),所有的人都因此而討厭他(人皆以是憎之)。

討厭他也是當然的。如此狂悖無禮的人,人際關係怎麼好得了?而禰衡似乎也不想搞好關係。《三國志.荀彧傳》裴松之註引《典略》說,禰衡被曹操驅逐出境,眾人來送他,相約說:「衡數不遜,今因其後到,以不起報之。」因此,禰衡來到時,眾人坐的坐,躺的躺,都不理他。禰衡卻一屁股坐下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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