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魏武揮鞭】 第三回 能臣之路

曹操年輕的時候,曾經被預言為「治世之能臣,亂世之奸雄」,面臨著人生道路的選擇;而「亂世之奸雄」的評價,則幾乎成了他的蓋棺定論。實際上,曹操原本是想做「治世之能臣」的。那麼,是什麼原因使得他做不成「治世之能臣」;而當他做不成能臣的時候,他又是怎麼辦的呢?

漢靈帝熹平三年(公元一七四年),二十歲的曹操被舉為孝廉,擔任郎官。孝是孝子,廉是廉士。一個人如果被舉為孝廉,他就有了做官的資格,就像現在有了一個學歷,就可以去考公務員一樣。那麼擔任郎官是怎麼回事呢?漢代官制,皇帝要從親貴子弟當中挑選一些大家認為道德品質、思想表現和外部形象都比較好的年輕人做郎。郎這個字有兩個意思,一個是年輕人或者小夥子,還有一個意思就是侍衛。實際上到宮廷裡面去做郎,也就是做皇帝的侍衛。因為他要在皇宮的走廊裡站崗,所以稱之為郎,侍衛長就叫做郎中令。在皇帝的身邊做了郎,就參與了帝國的政治,耳濡目染可以得到鍛煉,所以做了郎官以後很快就可以擔任別的官職,這是漢代培養幹部的一種方式。但是後來就不那麼講究了,做郎官的不一定是親貴子弟,也不一定是在皇帝身邊做侍衛,不過是走向仕途的一個資格和閱歷,相當於現在的「第三梯隊」或「後備幹部」。按照規定,郎官任滿,就可以派出去當縣級幹部,或者縣令,或者縣丞,或者縣尉。不過到了東漢末年。所有考核程序大體上也都是走過場,主要看有沒有背景。曹操是朝中有人的。祖父曹騰,封費亭侯;父親曹嵩,位至三公。所以曹操為郎官不久,便被任命為洛陽北部尉。

尉,就是掌軍事或刑事的武官。《漢書.百官公卿表》的註說:「自上安下曰尉,武官悉以為尉」,所以縣有縣尉,郡有郡尉,朝廷有太尉、中尉、廷尉、衛尉。洛陽北部尉是縣尉。漢代官制,縣令以下,有丞有尉,丞理民事,尉管治安。不過洛陽是東漢的京都,是帝國最大的縣,縣尉就不只一個,有東西南北四個,俸祿則是四百石。所以,曹操擔任的這個洛陽北部尉,就是京都地區的一個副縣級的公安局長。

推薦曹操擔任洛陽北部尉的人,是司馬懿的父親司馬防,當時官居尚書右丞,相當於宮廷副秘書長。不過東漢時期的尚書,名義上是秘書處,實際上是宰相府。司馬防一推薦,曹操就被任命了。據說曹操當時並不願意,他的野心是想做洛陽令。但主管任命的「選部尚書」(相當於人事部長)梁鵠根本不考慮曹操的想法,曹操也就只好走馬上任。

這是曹操擔任的第一個官職,記憶是很深刻的。據《三國志.武帝紀》裴松之註引《曹瞞傳》,後來曹操被漢獻帝封為魏王,還特地把司馬防請到鄴城,盛情款待。酒過三巡,曹操問:司馬公,你看孤王今天還可以去當一個副縣級的公安局長嗎?司馬防說,當年老夫推薦大王的時候,大王當那個洛陽北部尉正合適呀!於是曹操「大笑」。

曹操的問話和大笑,倒並不完全是小人得志。得意洋洋的成分有沒有?有。曹操這個人,從來就不掩飾自己的情感。一旦得意,一定會把尾巴像旗杆一樣高高地翹起來。但這一回,卻不僅僅是因為當了魏王而自鳴得意,也不僅僅是對當年梁鵠的安排耿耿於懷,恐怕還因為想起了一段很值得回憶的往事。

這段往事和曹操擔任的這個職務有關。

我們知道,洛陽北部尉是不好當的。這個差使,官不大,權不多,責任卻很重大,麻煩也很不少。因為天子腳下,權貴甚多。這些權貴,沒有哪個是把王法放在眼裡的,沒有哪個是不惹是生非的,也沒有哪個是惹得起的。然而首都地面的治安又不能不維持,這就非得有一個既不信邪又有鬼點子的傢伙,去當那個副縣級的公安局長不可。曹操恰恰就是這樣一個「奸而雄者」。所以司馬防說的話,也不完全是為了自己打圓場,而是實事求是。

事實上曹操是很稱職的。他一到任,就把官署衙門修繕一新,又造五色大棒,每扇大門旁邊各掛十來根,「有犯禁者,不避豪強,皆棒殺之」。幾個月後,果然來了幾個找死的。靈帝寵信的宦官蹇碩的叔叔,倚仗姪子炙手可熱的權勢,不把曹操的禁令放在眼裡,公然違禁夜行。曹操也不含糊,立即將這傢伙用五色棒打死。這一下殺一儆百,從此「京師斂跡,莫敢犯者」,治安情況大有好轉,曹操也因此名震朝野。

曹操這一棍打得許多人暈頭轉向,不知道這個小夥子要幹什麼。我們知道,一個年輕人,剛剛踏入官場就得罪權貴,是不會有好下場的。這個道理,曹操不可能不懂。蹇碩權傾朝野不可一世,曹操也不是不知道。何況曹操的祖父也是太監。太監的孫子殺太監的叔叔,這事讓人想不通。不過,這件事是記載在對曹操並不太友好的《曹瞞傳》當中的,應該是事實。

也有種種猜測。一種猜測,是曹操要一鳴驚人。有沒有證據呢?有一點旁證。曹操在他的《讓縣自明本志令》(又名《述志令》)裡面說過這樣的話:「孤始舉孝廉,年少,自以本非巖穴知名之士,恐為海內人之所見凡愚」,因此「欲為一郡守,好作政教,以建立名譽,使世士明知之」。這段話什麼意思呢?就是曹操回憶說,他二十歲舉孝廉的時候,很清楚自己年紀太輕,又沒有什麼名氣,恐怕大家都認為是一個沒有用的人,所以我當時就想做一個好官,做一點驚天動地的事情,讓大家都知道我曹操還是滿能幹的。

的確,這個時候的曹操,年紀還輕,只有二十歲;出身不好,生長太監家庭;表現不佳,叫做「任俠放蕩」;名氣不大,叫做「世人未之奇也」。甚至就連形象,可能也不太好。我們去讀《三國志》,但凡形象好的,比方說周瑜啊,諸葛亮啊,都有記載;而對於曹操的容貌、長相,《三國志》是沒有一個字的。《三國志》是以魏為正統的,如果曹操的形象高大魁梧,英俊瀟灑,肯定大書特書。避而不談,恐怕因為實在不怎麼樣。

其他的史書倒是有描述。《魏氏春秋》說:「武王姿貌短小,而神明英發」;《世說新語》則說,曹操要見匈奴使節,「自以形陋,不足雄遠國」,便讓崔琰做替身,自己「捉刀立床頭」。崔琰當然是一表人才,史書上說他「聲姿高暢,眉目疏朗,鬚長四尺,甚有威重」,然而匈奴使節評價卻說:「魏王雅望非常,然床頭捉刀人,此乃英雄也。」結果曹操派人把這使節謀殺了。可見曹操雖然相貌一般,但氣度不凡,猜忌心也重。也可見人不可貌相。不過曹操剛出道時,是沒有什麼「氣度」可言的。總之這個時候的曹操,沒多少站得住腳的本錢。要想在江湖上揚名立萬,非得幹一件驚天動地的事不可。殺蹇碩的叔叔,就能收到這種效果。

第二種猜測,是曹操要建立法制。這也是有道理的。魯迅先生就說曹操政治的第一特色便是「尚刑名」,也就是主張嚴明法紀,執法如山,甚至使用嚴刑酷法。曹操的立法和執法確實很嚴,殺起人來也毫不手軟。這固然是形勢所迫,也是性格使然。曹操這個人,生活上是比較隨便的。他吃不講究,穿不講究,長期在外行軍打仗,對女人大約也只能將就,不能講究。有人便因此認為他輕浮。其實曹操並不輕浮,也不喜歡輕浮的人。他曾經給孔融寫信,說我雖然進不能施行教化移風易俗,退不能建立仁德團結同僚,但是我撫養戰士,殺身為國,打擊那些輕浮虛華又愛結黨營私的小人(浮華交會之徒),辦法還是很多的。可見曹操十分憎惡輕浮,他自己當然也不輕浮。他穿便衣,說笑話,作辭賦,聽音樂,只不過是他緊張工作之餘的一種放鬆,也是內心世界豐富的一種表現,沒準還是他麻痺敵人的煙幕彈。他行文、做事、用人的不拘一格,更不是輕浮,而是大氣。大法無法。對於曹操這樣的大手筆,根本就用不著那麼多的格式,那麼多的講究。造五色大棒,將不法之徒亂棍打死,就是這種性格和手筆的初試鋒芒。

當然,曹操殺蹇碩的叔叔,也可能事出偶然。畢竟,那時的曹操,還只是一個剛剛踏入官場的初生牛犢,不知深淺,也不知天高地厚。他只想到做官就要做個好官,做好官就得令行禁止,殺一儆百,沒想到蹇碩叔叔這隻大尾巴狼會撞到他的槍口上。這就沒辦法了。說出去的話,潑出去的水,也只好把他這隻雞殺了給猴子看。但即便如此,也不簡單。曹操的出道,可謂先聲奪人,出手不凡。

曹操此舉也頗受後世好評,一些歷史學家讚之曰「不畏強暴」、「執法如山」。這大約因為他之所殺,是宦官的家人,而且這個宦官還是權傾一時的人物。但我想,如果撞到他的槍口上的是別人呢?大約也是格殺勿論的。所以,這一棒,鐵面無私和心狠手辣是並存的。曹操後來殺了那麼多的人,而且殺起來毫不手軟,這件事應該算是開端。它既表現了曹操的善(對抗強權),也表現了曹操的惡(不惜殺人),還表現了曹操的鐵腕性格和霹靂手段,一朝權在手,便把令來行。我總覺得,這裡面是有「惡」的成分的。不過,曹操所處,乃是亂世及其前夜。亂世用重典。曹操想不做惡人,怕也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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