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叱吒風雲法天下 春秋第一相管仲的法治創舉

春秋五霸,戰國七雄。這其中有太多的故事值得我們細細品味。在春秋戰國數不清的名相中,有一位相國的光輝穩壓群雄,毫無壓力地獲得「春秋第一相」的寶座,這個人就是管仲。

管仲是春秋時期齊國的名相,他輔佐齊桓公,以法治國,涵及治農、治政、治軍、治貪、治商工等方面,使齊國由弱變強,九合諸侯,一匡天下,成為春秋五霸之首。

管仲的身上有太多的光輝事跡,他的一生取得了太多的成就,鑄就了太多的史上第一。本文謹以他對中國法律方面的貢獻進行剖析,為大家展示管仲鮮為人知的法律方面的建樹。

齊國本就是一個文化底蘊深厚、重視法制建設的國家,管仲承襲了自齊太公以來一直保持的重農耕、重工商、尊賢尚功、寬厚愛民思想,在齊國頒布了一套新的法律措施,其中不少舉措堪稱中國史乃至人類史上的「第一」。

第一個公佈土地私有法

在管仲以前的數千年中,自從有國家這個概念以來,土地一直都屬於國家所有。自周朝以來實行的井田制的基礎,也是土地國有制。

這種制度雖然在一定時期內起到十分積極的作用,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不適應國家經濟發展的進一步需要。但井田製作為大周王朝的立國之基,即使在春秋這個「不把天子當皇帝」的年代,諸侯們再如何「禮崩樂壞」,也沒人敢做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歷史是不斷向前發展的,時代呼喚一位有大毅力、大氣魄的政治家站出來。於是,管仲迎難而上,在為相的期間,頒布了一項法令,是歷史上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確定了土地私有制,這項法令叫做「相地而衰徵」。

管仲「相地而衰徵」的法令並沒有明文規定承認土地私有的合法性,但他把土地分為「陸、阜、陵、謹、井、田、疇」幾個不同的等級,按照農民實際佔有土地的質量來確定其不同稅率的分別徵稅。這樣的法令實施的前提,就是土地的所有權是屬於私人的,只有私人的土地才能說是徵稅。這實際上是承認了私人佔有土地的社會現實。

它雖然並未宣佈廢除公田,但根據以上幾種土地等級的劃分,可以看出管仲已完全突破了井田制模式。此令一出,農民即可放心耕種私田,只要他們依法繳納稅賦,國家就不干預他們所佔有耕地的「公」與「私」,土地能掌握在自己手裡,這是多少代農民不敢奢求的夢想啊,幹起農活來別提多有勁了。

這個措施不僅穩定了人心,而且因差額稅率較合理地調劑了農民的財稅負擔,從而調動了他們的生產積極性,極大地促進了齊國農業生產的效率,為齊國經濟的騰飛奠定了基礎。

第一個制定農業保護法

農業是一個國家的立國之本,管仲十分重視農耕。中國古代的農民除了種地養活自己外,還要服徭役,就是為國家做義務勞動。但是,農業發展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就此勞動力使用上產生了矛盾,並由此引發了一系列問題。

管仲及時地發現了這個問題,運用立法的手段,以法律的形式保護農業和農民的利益。他除將全國農村劃分為「五屬」供農民定居及實行「相地而衰徵」的政策外,還規定了「無奪民時」的農業保護法,即不許各級官府、富人在農忙季節徵用勞役,以保護農業生產適時順利地進行。同時,也發佈了「犧牲不略」的法令,即不準富人掠奪平民的牛羊牲畜,以保護耕牛的繁殖和牧業的發展。對無法維持生活的窮人,政府要實行「遂滋民、與無財」的救濟措施。

第一個制定貿易法免除關稅

管仲在重視農業的同時,也不忽視商業的發展。齊國的商業一直十分發達,齊國的貨物流轉天下,但是自管仲之前,隨著市局的混亂,齊國的貿易額持續下滑,經濟一直呈萎縮狀態,導致了市場的低迷。

面對這一困境,管仲的舉措體現出了他超越常人的大氣魄。管仲不僅在國內發展商業,而且還開關通市,廣招天下客商入齊貿易。為此,他制定了優惠的貿易法,即「關市譏而不征」,對國外客商只進行必要的盤查,而免除其關稅。

列國通商竟然還免稅,有這樣的好事當然使天下商賈雲集齊國,齊國因此得到了本國所缺乏的物資,又將多餘物資賣出國門,這當然對齊國經濟極為有利,促進了市場的繁榮。

第一個確立了法定的貨幣

在我國歷史上,雖然「國家」的概念出現得早,但一直沒有確立由國家正式頒布發行的貨幣,貨幣尚無統一形式,用作貨幣的有貝、布、金(銅)、帛、皮、幣(過去由官方或民間所鑄的不規範金屬幣等),這些貨幣混亂地流通於市場,對經濟的發展造成了嚴重的阻礙。

管仲修齊太公「九府圜法」,在齊國設立了專管貨幣的機構——「輕重九府」。齊國由政府統一鑄造貨幣,這種規範的貨幣呈刀形,名為「齊法化」或「節墨法化」,俗稱「齊刀」。

作為法幣的齊刀,其價值是固定的,可按一定比例與上述貨幣兌換,如齊刀一枚值二十朋貝,一朋貝為兩串,每串四五個。

像齊刀這樣國家保值的法定貨幣出現後,既使交換整齊,又使國家成為掌握交換的總樞紐,有能力調劑物價、控制市場,極大地提高了市場交易的效率。

齊刀是人類史上第一次出現的法幣,它不僅在法制史上,而且在經濟思想史上都是一個劃時代的創舉。

第一個制定環境保護法

在環境污染日益嚴重的今天,無法想像世界上第一部環境保護法竟然誕生在兩千六百年前的中國。

人類經濟的發展是建立在改造客觀世界的基礎上,在齊國經濟迅速發展的同時,也一定程度影響到了生態的平衡。對環境的過度開發,不僅破壞了環境,同時也限制了經濟的長期發展。

管仲面對當時「竭澤而漁」的經濟開發,為了有效利用齊國的林木和漁業資源,制定了一條「山澤各致其時」的法令。這就是歷史上最早的自然環境保護法,即禁止人們為了眼前利益而濫伐濫捕,以保護樹木和魚類的正常生長、免遭破壞。伐木和捕獵只准在適當的季節進行。

維持生態平衡、保護人類生存環境乃是現代人在接受了無數慘痛教訓後才產生的意識,而管仲在兩千六百多年前就開始走「可持續發展」的戰略,合理利用自然資源,與自然和諧共處,其睿智和遠見不能不令人歎服。

第一個確立法定的國有資產,打造史上第一「國資委」

在國內自由經濟蓬勃發展的同時,管仲並沒有放鬆警惕。因為他知道,市場必須掌握在政府手中,政府必須對市場擁有強有力的干涉力度,才能保持整個國家經濟秩序的穩定。

政府要有控制市場的能力,就必須擁有無與倫比的經濟實力,而這些經濟實力來源於國家的重要產業。在當時,鹽和鐵作為生活的必需品,其中蘊涵的暴利無法想像,同時也為了擴大財政收入的需要,管仲首創了一項名為「官山海」的法令。

「官山海」,是中國古代理財家關於由國家設置官員、機構控制山林川澤等自然資源的經濟政策。說白了,「官山海」中的「山海」,意是「山海之藏」、「山海之業」、「山澤之利」,主要指藏於大海中的食鹽和藏於山嶺中的鐵礦兩項重要資源。所以說「官山海」就是實施製鹽業和冶鐵業的國家壟斷性經營,實施食鹽和鐵器的國家專賣。

這項法令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國家對鹽鐵實行專賣的合法性,保證了國家的壟斷地位,民間商人不得經營。專賣的盈利,作為政府的財政收入以充實國庫。這種極具特色的財稅政策,被後世統治者所繼承,他所設立的管理國有資產的部門,可謂歷史上第一個「國資委」了。

第一個被儒家和法家共同讚賞的人物

管仲的眾多政策歷來為人所稱道,他的著作,收入《國語.齊語》和《漢書.藝文志》。《管子》共二十四卷,八十五篇,今存七十六篇,內容極豐,包含道、名、法等家的思想以及天文、輿地、經濟和農業等方面的知識,其中《輕重》等篇,是古代典籍中不多見的經濟文作,對生產、分配、交易、消費、財政等均有論述,是研究我國先秦農業和經濟的珍貴資料。管仲的傳記,載於《史記.管晏列傳》。

儒家和法家,作為兩個背道而馳的學派在很多方面都意見不合,但是關於對管仲的評價上,卻少有地達成了共識。管仲不僅重視法律的作用,也重視道德教化的作用,這使後世的法家和儒家都視管仲為先賢。

法家自然不必多說,很多法家的思想就是來源於他的著作,可謂是法家思想萌芽的園丁,很多人認為管仲是法家最早的創始人。

孔子曾稱讚管仲說「微管仲,吾其被發左衽矣。」意思是:要是沒有管仲,我們都會披散頭髮,左開衣襟,成為蠻人統治下的老百姓了。

歷史興亡,管子一歎

管仲有句著名的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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