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千秋法治誰引領 最早反對祖宗之法的青年學者

看過有關宋朝、明朝或清朝政治題材的歷史劇,我們或多或少都聽過一句話,叫:「祖宗之法不可改!」這往往是守舊派為了反對改革者進行變法時,提出的最強論調,這與中國歷史上一個獨特的現象有關。

崇拜祖先那是老傳統啦

「祖宗之法」,也叫「祖宗家法」、「祖宗法」、「祖宗之制」、「祖宗法度」、「祖宗典制」、「祖宗故事」,等等。後世帝王對其開國祖宗,一般都持有祗畏敬奉的心態,也力圖總結並繼承他們的治道家法。在家國同構的封建政體下,家法族規作為「準法律規範」得到統治者的承認,形成家法補充國法、國法混同家法的獨有的歷史現象。

我國從原始氏族社會開始,就流行「祖先崇拜」,兩千多年的歷史長河中,這種思想留下了許多足跡:從春秋時期的孔子開始,他提出「克己復禮」,恢復的就是「周禮」,而孔子崇拜的,是著名的周公旦;到後來歷史上的不少變法,打的旗號就是「托古改制」,其實也是「祖先崇拜」的一種模式。

這種思想發展到極致,就成了「祖宗之法」,一個王朝的開國皇帝為了使自己制定的制度能夠長久維持下去,不讓子孫後代胡搞,就定下了一個大原則,叫「祖宗之法不可改」,把話先說絕,認為這樣他所建立的帝國就能長治久安了。

可是,「祖宗」已經作古,他制定的「成法」也經不住時間的打磨,世事變遷,滄海桑田,當初的「良法」過了幾十年說不定會變成「惡法」。但是,「祖宗們」不只說了這麼一句話,還制定了相應的法律,非議「祖宗之法」者,會受到嚴厲的懲罰。

即使有「祖宗之法不可改」的禁令,但也擋不住智者對於真理的追求。有一位年輕的學者,在兩千多年以前的漢朝初期,就提出了一種思想,堅持與時俱進,可謂是反對「祖宗之法」的第一人。

閃耀一時的政壇新星

這個人,我們在課本上曾學習過他的文章,文章名為《過秦論》,他就是賈誼。

賈誼,漢族,洛陽人,也就是今河南省洛陽市。西漢初年著名的政論家、文學家、法學家。

年輕的賈誼由他的老師河南郡守吳公推薦,二十餘歲被文帝召為博士。不到一年,被破格提為太中大夫。年輕的他一時成為政壇上最閃耀的明星,提出的一系列改革措施深得漢文帝的賞識。

但是,這些改革措施觸動了大批老臣們的利益,同時年輕就得居高位更是招致許多人的嫉妒,尤其是得罪了漢文帝的寵臣鄧通。於是,外有大臣攻擊,內有鄧通進讒,內外夾攻,使賈誼不但不能施展他的才能和抱負,連在西漢朝廷中立足之地也沒有了。其結果是,賈誼被貶出京師,到長沙國去當長沙王的太傅。

長沙國地處南方,離京師長安有數千里之遙。當時交通不發達,長途跋涉,歷盡千辛萬苦,自不必說。更使賈誼難受的,是心中的悲憤。他有滿肚子的學問,心中有遠大的抱負,本想輔佐文帝幹一番大事業。如今受讒被貶,受到這樣的挫折,使他深感孤獨和失望。

居安思危的「盛世」明白人

雖然賈誼所處的時代,正是後來史家稱頌的「文景之治」的輝煌時代。但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與繁榮,各種新的社會矛盾也正逐漸暴露出來並日益突出。

漢文帝時,諸侯王割據勢力同漢中央政權之間的矛盾,日趨尖銳。劉邦在世時,封了九個同姓王,這九個王封地面積的總和,超過了漢中央政府直接統治的地域,形成了尾大不掉的局面。

這些諸侯王都有徵集軍隊、徵收賦稅、鑄造錢幣、任免官吏的特權。他們是地方軍閥勢力在漢初政權中的代表,他們大都和高層貴族相勾結。他們利用封國的「合法」身份,招降納叛,培植黨羽,網羅孔孟之徒,無視中央權威,妄圖篡位奪權,嚴重地威脅著漢初的中央集權制。

賈誼敏銳地覺察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他用一個形象的比喻指出漢中央和諸侯王的關係,就像一個人得了手足腫脹病一樣,小腿腫得像腰粗,手指腫得像大腿,平坐著不能伸屈,一二個指頭抽搐,全身則跟著疼痛,若不抓緊解決,必為難治之症。

可惜的是,西漢當時一般的臣吏只是頌揚文帝的順治功德,忽視或有意忽略當時已出現的以上社會矛盾,最後賈誼只能抱著遺憾離開人世了。

時勢是在不斷變化的

賈誼面對當時貌似「和諧」的政治形勢,進行強烈的抨擊。首先就是反對由漢朝建國以來確立的「祖宗之法」——黃老之學。

他認為正是黃老之學長期過於放鬆的治國理念,導致地方權力做大,已成尾大不掉之勢,漢初統治者所採取的黃老「無為而治」思想進行的統治,此時已不能適應這種緊迫形勢。

為了論證他的思想,他提出了「變法因時」的思想。在總結秦王朝二世滅亡教訓的基礎上,得出了關於秦亡的重要結論:「仁義不施,攻守之勢異也。」

賈誼認為,奪天下是攻,需要暴力;治天下是守,需要非暴力。君主奪取天下以後,「進取之時去矣,併兼之勢過矣」,但秦王朝仍襲舊制,守著「祖宗之法」,沒有與時俱進,也就是說,秦王朝之所以滅亡,是因為它用打天下的方法來治天下。因此,秦不可能不走向傾覆。

賈誼在當時總結秦亡的教訓,其目的在於為西漢的統治者提供施政借鑑,不要再犯秦王朝曾犯過的悲劇性錯誤。

賈誼清楚地認識到法律制度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要適應時勢的變遷。黃老之學鑄就了漢帝國「文景之治」的輝煌,卻也埋下了地方割據的禍根,賈誼認為,不應該抱著「黃老之學」不放,而應創造出適合時代需要的法律制度。

與時俱進,才能開拓創新

雖然賈誼一直不認為自己是個法學家,但是我認為它卻貫徹了法家思想最精華的一部分。

法家思想的精髓是什麼呢?它不是「法治」,也不是「術勢」,而是商鞅的「不法古,不循今」,韓非的「事因於世而備適於事」,說得明白一點,也就是我們現在所熟知的「實事求是」和「與時俱進」。

《五蠹》還有一句話:「上古競於道德,中世逐於智謀,當今爭於氣力。」無論是上古施行仁義,還是中古追逐謀略,或是當今注重強力,這都是不錯的,因為這些措施都是適應了各自時代特點,都是符合當時時代的要求的。

在秦始皇統一六國的過程中和鞏固國家政權的建國初期,仍然堅持採用一些弱民、防民的嚴刑峻法措施也是必須的,但是畢竟「馬上得天下,安能馬上治天下」?而此時秦始皇仍然奉行嚴酷殘暴的統治,還死抱著自以為是的法家思想,而不知他已完全背離了法家思想的核心而變得頑固守舊了。

漢朝的情況同樣也是如此,長期自由放鬆的經濟政策的背後,是地方軍閥的崛起,時局的發展印證了賈誼的預言,後來漢武帝的諸多加強中央集權的政策,或多或少地運用了賈誼的思想,賈誼雖然活著沒有見到自己的思想成為治國方略,但我相信他九泉之下也是可以瞑目的。

治國方略「禮」為先

雖然秦朝滅亡了,但它依法治國的思想依然深深鐫刻在這片曾經統治的土地中。但是,法律畢竟是種剛性的統治秩序,許多領域法律無法涉足,比如道德,等等。只靠法律來治理國家,會產生很多問題。

賈誼認為,要解決這個問題,需要來自道德的力量,具體的形式,就是奉行儒家的學說。因此,他提出「禮」是治國之本,提倡德教化民,相比較起刑罰,用一種柔和的方式更容易讓民眾接受。

同時,「道德」的力量是可以在行為形成前就積極預防,實施治理的時空環境寬裕,工作可以全面設計、系統實施,不像刑罰那樣只能在行為形成、產生之後才開始運行,管控方很難主動、全面、系統實施因而十分被動。

並且德教化民是實施與行為發生之前,行為者個人、管控方、社會都不會受到這些不應當發生的行為的拖累、糾纏和耗費,比滯後實施的刑罰給個人、管控方、社會造成的危害要小得多。

除了行之以禮之外,賈誼也注重法,他認為禮與法各有不同的作用,「夫禮者禁於將然之前,而法者禁於已然之後」,意即「禮」的作用是在行為發生之前,把罪惡消滅在萌芽狀態,也就是阻止人們犯罪,「法」是在行為發生後給予懲罰,從而使人們畏法而不敢再犯。

軟硬兼施方為上

他認為,在某種意義上,法制權勢比禮義更為重要,「仁義恩厚,此人主之芒刃也;權勢法制,此人主之斤斧也。勢已定,權已足矣,乃以仁義恩厚而澤之,故德佈而天下有慕志。」只有掌握了「權勢法制」,才能談行仁義的問題。這就是說,權力是實行政策的前提,沒有權勢,仁義只能流於空談。

可見,賈誼很看重「法」的作用。賈誼的主張是,治國不是不要刑罰,但應約法省刑;刑法固然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要以禮義為主,即把「禮義」作為治國安民的主要手段,「禮」制約不住時再制之以「法」。

賈誼同時也說明了德教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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