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罷社

※本篇選自呂思勉著《論學集林.高廬札記》(第741—742頁)。

《三國志.王修傳》:「年七歲喪母,母以社日亡,來歲鄰里社,修感念母,哀甚。鄰里聞之,為之罷社。」案古人甚重社,安得罷之。所謂罷社者,蓋古人恆因社以作樂,哀其念母而罷之也。此猶得「鄰有喪,舂不相,里有殯,不巷歌」(《禮記.曲禮上》)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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