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節 牛棚生活(一)

我們親手把牛棚建成了,我們被「請君入甕」了。牛棚裡面也是有生活的。有一些文學家不是宣傳過「到處有生活」嗎?

但是,現在要來談牛棚生活,卻還非常不容易,「一部十七史,不知從何處說起」。我考慮了好久,忽然靈機一動,我想學一學過去很長時間內在中國史學界最受歡迎,幾乎被認為是金科玉律的「以論帶史」的辦法,先講一點理論。但是我這一套理論,一無經可引,二無典可據,完全是我自己通過親身體驗,親眼觀察,又經過深思熟慮,從眾多的事實中抽繹出來的。難登大雅之堂,是可以肯定的。但我自己則深信不疑。現在我不敢自秘,公之於眾,這難免厚黑之誚,老王賣瓜之諷,也在所不顧了。

我的理論是什麼呢?一言以蔽之,可名之為「折磨論」。我覺得,「革命小將」在「文化大革命」中自始至終所搞的一切活動,不管他們表面上怎樣表白,忠於什麼什麼人呀,維護什麼什麼路線呀。這些都是鬼話。要提綱摯領的話,綱只有一條,那就是:折磨人。這一條綱貫徹始終,無所不在,無時不在,左右一切。至於這一條綱的心理基礎,思想基礎,我在上面幾個地方都有所涉及,這裡不再談了。從「打倒」抄家開始,一直到勞改,花樣繁多,令人目迷五色,但是其精華所在則是折磨人。在這方面,他們也有一個進化的過程。最初對於折磨人,雖有志於斯,但經驗很少,辦法不多。主要是從中國過去的小說雜書中學到了一點。我在本書開頭時講到的《玉曆至寶鈔》,就是一個例子。此時折磨人的方式比較簡單、原始、生硬、粗糙,並不精美、完整。比如打耳光,用腳踹之類,大概在原始社會就已有了。他們不學自通。但是,這一批年輕勤奮好學,接受力強,他們廣採博取,互相學習,互相促進。正如在戰爭中武器改良迅速,在「文化大革命」中,折磨人的方式也是時新日異,無時不在改進、豐富中。往往是一個學校發明了什麼折磨人的辦法,比電光還快,立即流佈全國,比如北大掛木牌的辦法,就應該申請專利。結果是,全國的「革命造反派」共同努力,各盡所能,又集中了群眾的智慧,由粗至精,由表及裡,由近及遠,由寡及眾,折磨人的辦法就成了體系,光被寰宇了。如果有機會下一次再使用時,那就方便多了。

我的「論」大體如此。

這個「論」「帶」出了什麼樣的「史」呢?

這個「史」頭緒繁多。上面其實已經講了一些。現在結合北大的「牛棚」再來分別談上一談。據我看,北大黑幫大院的創建就是理論聯繫實踐的結果。

下面分門別類來談。

【(一)正名】

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則言不順。」我們這一群被抄家被「打倒」的罪犯應該怎樣命名呢?這是「革命」的首要任務。我們曾被命名為「黑幫」。但是,這是老百姓的說法,其名不雅馴。我們曾被叫做「王八蛋」;但是,此名較之「黑幫」,更是「斯下矣」。我們曾被命名為「反革命分子」。這確實是一個「法律語言」;不知為什麼,也沒有被普遍採用。此外還有幾個名,也都沒有流行起來。看來這個正名的問題,一直沒有妥善地解決。現在黑幫大院已經建成了,算是正規化了,正名便成了當務之急。我們初搬進大院來的時候,每一間屋的牆上都貼著一則告示,名曰「勞改人員守則」。裡面詳細規定了我們必須遵守的規矩,具體而又嚴厲。樣子是出自一個很有水平的秀才之手。當時還沒有人敢提倡法治。我們的「革命」小將真正是得風氣之光,居然訂立出來了類似法律的條款,真不能不讓我們這些被這種條款管制的人肅然起敬了。

但是,俗話說:「智者千慮,必有一失」。我們這些小智者也有了「一失」,失就失在正名問題上。《勞改人員守則》貼出來大概只有一兩天就不見了,換成了《勞改罪犯守則》。把「人員」改為「罪犯」,只更換了兩個字,然而卻是點鐵成金。「罪犯」二字何等明確,又何等義正辭嚴!讓我們這些人一看到「罪犯」二字,就能明確自己的法律地位,明確自己已被打倒,等待我們的只是身上被踏上一千隻腳,永世不得翻身了。我們這一群從來也不敢造反的秀才們,從此以後,就戴著罪犯的帽子,小心翼翼,日日夜夜,都如臨深淵,如履薄冰,把我們全身,特別是腦袋裡的細胞,都萬分緊張地調動到最高水準,這樣來實行勞改。

我有四句歪詩:

大院建成,

乾坤底定。

言順名正,

天下太平。

【(二)我們的住處】

關於我們的住處,我在上面已經有所涉及。現在再簡略地談一談。

「罪犯們」被分配到三排平房中去住。

這些平房,建築十分潦草,大概當時是臨時性的建築,其規模比臨時搭起的棚子略勝一籌。學校教室緊張的時候,這裡曾用作臨時教室。現在全國大學都停課鬧革命已經快兩年了。北大連富麗堂皇的大教室都投閒置散,何況這簡陋的小屋?所以裡面塵土累積,蛛網密集,而且低矮潮濕,霉氣撲鼻。此地有老鼠、壁虎,大概也有蠍子。地上爬著多足之蟲,還有土鱉,以及其他許許多多的小動物,總之,低矮潮濕之處所有的動物,這裡應有盡有。實際上是無法住人的。但是我們此時已經被剝奪了「人」籍,我們是「罪犯」。讓我們在任何地方住,都是天恩高厚。我們還敢有什麼奢望!

最初幾天,我們就在濕磚地上鋪上蓆子,晚上睡在上面,蓆子下面薄薄一層草實在擋不住濕氣。白天蒼蠅成群,夜裡蚊子成堆。每個人都被咬得遍體鱗傷,奇癢難忍。後來,運來了木頭,蓆子可以鋪在木頭上了。夜裡每間房子裡還發給幾個蘸著敵敵畏的布條〔*〕,懸掛在屋內,據說可以防蚊。對於這一些「人道」措施,我們幾乎要感激涕零了。

這時候,比起太平莊來,勞動「罪犯」的隊伍大大地擴大了,至少擴大了一倍。其中原因我們不清楚,也不想清楚,這同我們有什麼關係呢?我觀察了一下,陸平等幾個「欽犯」,最初並沒有關在這裡,大概旁處還有「勞改小院」之類,這事我就更不清楚了。有一些新面孔,有的過去在某個批鬥會上見過面,有一些則從沒有見過面,大概是隨著「階級鬥爭」的深入發展,新「揪」出來的。事實上,從入院一直到大院解散,經常不斷地有新「罪犯」參加進來。我們這個大家庭在不斷擴大。

〔*敵敵畏。即DDVP,商品名,一種殺蟲劑。——本書責任編輯註〕

【(三)日常生活】

牛棚裡有了《勞改罪犯守則》,就等於有了憲法。以後雖然也時常有所補充,但大都是口頭的,沒有形諸文字。這裡沒有「勞改罪犯」大會,用不著什麼人通過。好在監改人員——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官方的稱呼?——出口成法,說什麼都是真理。

在「憲法」和口頭補充法律條文的約束下,我們的牛棚生活井然有序。早晨六點起床,早了晚了都不允許。一聲鈴響,穿衣出屋,第一件事情就是繞著院子跑步。監改人員站在院子正中,發號施令。在我的記憶中,他們很少手執長矛,大概是覺得此地安全了。跑步算不算體育鍛煉呢?按常理說,是的。但是實際上我們這一群「勞改罪犯」,每天除了幹體力活以外,誰也不允許看一點書,我們的體育鍛煉已經夠充分的了,何必再多此一舉?再說我們「這一群王八蛋」已經被警告過,我們是鐵案如山,誰也別想翻案。我們已經罪該萬死,死有餘辜,身體鍛煉不鍛煉完全是無所謂的。唯一的合理解釋就是我發現的「折磨論」。早晨跑步也是折磨「罪犯」的一種辦法。讓我們在整天體力勞動之前,先把體力消耗淨盡。

跑完步,到院子裡的自來水龍頭那裡去洗臉漱口。洗漱完,排隊到員二食堂去吃早飯。走在路上,一百多人的浩浩蕩蕩的隊伍,個個垂頭喪氣,如喪考妣。根據口頭法律,誰也不許抬頭走路,誰也不敢抬頭走路。有違反者,背上立刻就是一拳,或者踹上一腳。到了食堂,只許買窩頭和鹹菜,油餅一類的「奢侈品」,是絕對禁止買的。當時「勞動罪犯」的生活費是每月十六元五角,家屬十二元五角。即使讓我買,我能買得起嗎?靠這一點錢,我們又怎樣「生」,怎樣「活」呢?餐廳裡當然有桌有櫈;但那是為「人」準備的,我們無份。我們只能在樓外樹底下,台階上,或蹲在地上「進膳」。中午和晚上的肉菜更與我們無關,只能吃點鹽水拌黃瓜,清水煮青菜之類。整天劇烈的勞動,而肚子裡卻滴油沒有。我們只能同窩頭拚命,可是我們又哪裡去弄糧票呢?這是我繼在德國挨餓和所謂「三年困難時期」之後的第三次墮入饑餓地獄。但是,其間也有根本性的區別:前兩次我只是餓肚子而已,這次卻是在餓肚之外增加了勞動和隨時會有皮肉之苦。回思前兩次的挨餓宛如天堂樂園可望而不可即了。

早飯以後,回到牛棚,等候分配勞動任務。此時我們都成了牛馬。全校的工人沒有哪個再幹活了,他們都變成了監工和牢頭禁子。他們有了活,不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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