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底有沒有罪?

◎一九六八年 三十歲 女 T市兒童醫院醫生

⊙一九六六年八月二十六日紅衛兵大抄家高潮——整整三天經受非人虐待——用水果刀切斷父親頸動脈——被判「抗拒運動殺人罪」無期徒刑——十二年半的監獄生活——一九七九年三月二日被宣佈為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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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親手殺死我爹的。這你是知道了。

前兩天我預備跟你談,我抑制不住要談,誰知昨天一夜沒睡著覺,原打算今天不談了。就是啊,一想那事,我爹我媽那天那樣,一切好像都在眼前。回憶一次等於脫層皮呀。我血壓高,怕自己受不住。想把今天這事推了,可一見到你,我又非談不可。就是啊,談出來未必不好。

我的傷痕是無法治癒的。二十年了,到今兒也弄不明白我殺死我爹對還是不對?當初判我無期徒刑,粉碎「四人幫」又判我無罪釋放。我到底有沒有罪?家裡人,哥哥嫂子都說能理解我,可畢竟是我把他弄死的。如果不是我,他身子棒棒的準能活到今天啊。當初我是救了他還是害了他?為什麼我一會兒覺得冤枉,一會兒又悔恨自己呢?那時我像是神經錯亂了,真有神經錯亂那種感覺。弄不清楚,反正亂七八糟全亂了。

一九六六年八月二十六號早晨。不不,事情是出在八月二十八號早晨,二十六號是我家開始被抄那天。也正是在大抄家高潮時候。忽然砸開門進來一撥中學紅衛兵,說我爹是資本家。其實他根本不是資本家,只是祖上留下一所房子,樓下一間住不了的租出去。頂多夠上個房產主吧。可那時出租就算剝削,不勞而獲。稀里嘩啦就全砸了。一家人都趕到過堂上跪著去。我家都是老實人,沒見過這市面,全嚇懵了。我爹是畫畫的,解放前一張畫送到美國展覽過。紅衛兵拿著展覽證書看。好呵,你們跟帝國主義有聯繫,裡通外國,特務什麼的。我們簡直嚇死了。現在想想,紅衛兵,那麼點兒的小孩兒怎麼就把你們嚇成那樣。可那是「文化大革命」呀!我們一條衚衕差不多人家都被抄啊砸啊打啊。說弄死你就弄死你,真嚇死人呀!又不是一砸了事。一會兒來一撥紅衛兵,一會兒又來一撥紅衛兵,一會兒再來一撥,亂抄東西,抄走一撥就貼上一張封條。書呀畫呀全弄出來堆成堆兒燒。樓裡樓外地冒煙。打二十六號到二十八號,天一亮到天黑,我和爹媽三口就給關在屋裡拿皮腰帶抽,頭髮全鉸了,還一次次架到衚衕口跪在地上批鬥。不讓你有一點閒著,來回來去地折騰,人不是人啦。如果有個地方躲躲就好啦,可躲到哪去?全市都在鬧抄家,到處敲鑼遊街批鬥啊,緊張死了,緊張到極點了,所以我們才不想活了。

剛才說神經錯亂,就是呀,我們當時並沒有想跳樓,可我跟我媽不知怎麼都從樓上跳下來了。事先根本想都沒想,沒路可走,逼到那兒一急,眼前那麼一黑,跳下來了。

我大哥二哥住樓下。我爹媽住樓上。我是醫學院畢業的,在兒童醫院當醫生。我是團員,幹活拚命,還被評做先進工作者什麼的。後來隨醫療隊下農村累病了,肝炎。回家養病就和爹媽住在一塊兒。正好趕上「文化大革命」家裡邊這場禍事。那天紅衛兵進來大棒子一掄,特厲害啊,好像睡了一夜覺,就變成敵人啦。我們一家人跪在那兒,真不知犯了嘛罪。

到了八月二十八號,整整三天我和爹媽根本沒吃嘛東西,碗都砸了。就是趁紅衛兵去吃飯的時候,拿鍋給哥哥的孩子們煮點掛麵湯。那天夜裡,我和爹媽在樓上,心想一夜過去,天一亮紅衛兵又要來了。又得挨鬥遊街沒完沒了地折騰,心裡緊張,又怕,真是沒路了,死吧!我們三人商量好一塊死。當時樓裡電線全切斷,大概怕我們觸電尋死,黑糊糊。我們三人坐在樓上過堂地板上,商量怎麼死法。那天下雨,已經後半夜了。天快亮了,再不能等天亮了,快死吧。我忽然發現地上有個削蘋果的小刀,跟鑰匙掛在一起,是抄東西時漏掉的。這好像是唯一能救命的工具。我是學醫的,懂得要是拿它切斷頸動脈,空氣一鑽進血管就栓塞,馬上就死,這是最快的一條路啦。我爹問我行嗎?我說行,蠻有把握。我媽說,多虧咱閨女學醫,有這法兒。我們就商量好,先切斷他倆的,最後我自己結束自己的生命。可我沒想到,並沒達到這目的。

臨死前,我三人誰也捨不得誰呀,手拉著手,不知坐了多少時候。我打小和爹媽的感情最深。爹媽打算,他倆死,叫我留下來。我說不行啊,把你們弄死,我就是死罪,也活不成。當時那樣子,想也不敢想,一閉眼就像能看見。時候不等人,天要亮了,爹媽搶著叫我下手。任何時候我根本不會殺人,更何況殺自己爹媽。可是那時,那種情況,我會做,也只能這麼做。我爹說,你幹的是好事,你是給咱們解除痛苦。一會他們再來,我們怎麼受啊。那緊張勁兒逼著我下手。

我打地上摸著個蠟筆頭,抓著兩塊紙,摸黑寫了兩條遺書。為了家裡人和我哥哥他們,是這麼寫的……

我們是人民公敵,為了不讓周圍的人受毒,堅決從社會上除掉,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萬歲!

×××(我原先的丈夫,在外地工作)和姓穆的兩家(這是指我哥和二哥兩家,我不能叫哥哥,免得跟我們再牽連上)你們堅決走革命的道路,是我們害了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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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爹叫我媽先死,我媽叫我爹先死。誰先死誰就先逃命了。謙讓半天。我爹說,聽你們最後一次吧!他先死。

我摸著我爹怦怦跳的頸動脈,一刺,就覺血熱乎乎冒出來了。我爹還說,摸摸我還有脈嗎?我說醫學上講用不了一分鐘就結束。我爹說恨不得快點沒脈。我媽說我們死了,你要幹不成自己怎麼辦?她也明白我必需一塊完,不能留。我說您結束了,我馬上也完啦。我媽就像接受治療那樣等著我給她做。當時我們任嘛聲音沒有,也沒有聲張,不知我二哥怎麼忽然闖進屋大喊一嗓子,像是紅衛兵來了。二哥的聲音簡直不像人聲音。他上來一把抱住我,我見做不成了,三口沒法死一塊啦,我快急昏了。猛勁掙開他,上了三樓平台一竄跳下去。根本沒想到我媽怎麼辦,更沒想到跳樓,要是腦袋朝下也就完了。耳朵裡轟一響,嘛也不知道了。迷迷糊糊過來時,印象是紅衛兵聲音。是不是,也不知道。再睜眼,已經在醫院裡。就見我爹躺在旁邊,我媽也在旁邊躺著。其實那是幻視,閉上眼不敢看哪。心裡還尋思,壞事啦,我爸爸要救活了怎麼辦呢。隱隱約約淨是批鬥的聲音。拿腦袋再想,這是女病房,我爹怎麼可能在裡頭。不相信眼裡看的是真的。只好閉眼忍著,耳朵那個亂哪,現在想,這大概就是錯亂吧。我盡量張嘴叫,可不知為嘛沒聲音。

後來再醒過來,就有人來問案,說的嘛記不清了。

我完全清醒過來時,聽說我媽媽也跳樓了。她是跟在我後邊,我一下去,她就下去啦。後來法院問案時告訴我過程,說你爸爸當場死啦,你媽媽呢,給我們救啦。我一聽就哭了,哭我爹死了,也哭我媽。我都摔成這樣,她那麼大年紀會摔成嘛樣,救活也殘廢啦。等到「文化大革命」完啦,我打監獄給放回來時,嫂子告訴我,我媽摔下來當時沒死,抬到醫院根本不給治。你知道那時出身不好的不能住院。醫院還組織出身好的病人批鬥出身不好的病人。我呢,要負法律責任才給治的。我媽給弄回家,沒幾天就死了。我爹確是當場就死了。一個禮拜後火化的。

我嫂子說當時把我和我媽都抬到醫院,醫院一看沒我媽媽的事,就把我留下來,硬叫家裡人把我媽媽抬走。

醫院不能給我這種人治病,很快把我轉到監獄的「新生醫院」。我是兩腿骨折,左邊小腿脛骨骨折,右邊大腿骨橫斷骨折,整個全斷。就這條腿,打這一斷,兩截骨頭叉在一塊兒,馬上變成這麼短,醫院拿二十斤沙袋牽引拉開了。可把我送到監獄時,醫院非要把牽引的東西留下來,又給我的骨頭放回去,好比重新骨折一遍那樣。不就是二十多斤沙袋子嗎,起碼先給我放著呀,不行,硬是放下來的骨頭又叉回去了。醫院對我真是夠那個的。那醫生啊,現在也不知他在哪兒,但願他不再當醫生了,唉。當時所謂給我治療,因為我要負法律責任。也奇怪,斷骨頭這麼拉來拉去,我一點也不覺得疼,一直也不覺得疼。眼淚也沒有,就跟死了差不多。

到監獄時看錶是十一點。下午兩點監獄醫院人上班,才拿著東西給牽回去,牽引得拿大鋼針穿進再拉,一會兒放,一會兒拉。拿我真不當人了。牽引又牽錯了位,到今兒也這麼長著。兩截骨頭只連著五分之一。關節一挨就疼。這就甭提了,殘了唄。

十天後我被逮捕,拷上拷子。這是一九六六年九月七號。到了一九六八年軍管,定我為「抗拒運動殺人罪」,殺人是刑事罪,抗拒運動是政治罪,更重,所以判我「無期徒刑」。當時我想,死刑倒痛快,這不讓我活受嗎?這是我的《判決書》,你看……

查被告×××出身於資產階級家庭,解放後未得到改造。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竟膽敢積極出謀劃策,以自殺來抗拒運動,並親自動手將×××殺死,後又畏罪自殺,自絕於人民,甘願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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