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糧食問題 二、統購統銷以後農民基本沒吃飽過

面對糧食短缺的尖銳矛盾,毛澤東讓中央財經委員會拿出辦法。中財委負責人陳雲因病在外地休息,由薄一波主持工作。此時,各城市糧食進一步緊張,此時陳雲顧不得養病,急忙趕回北京。中財委開始提出八種方案,最後選定統購統銷的方案。陳雲一九八一年回憶說:

「我下決心搞統購統銷,鑽了兩個禮拜。那時候許多同志不贊成……到了十月一號,在天安門城樓上,我跟毛主席講,不搞這個我們沒有出路。」所謂統購統銷就是藉助政權的強力,把全部糧食都置於政府控制之下。農民生產的糧食全部賣給國家,所需要的糧食全部由國家供應。農民自己食用的數量也得由國家批准後才能留下。全國城鎮五千多萬個家庭每家一個糧本,憑糧本供應糧食。在市面上沒有國家的糧票買不到一口吃的。這種作法當然會引起農民的強烈不滿。一九五三年十月十日,在全國糧食會議上陳雲說:「我現在是挑著一擔『炸藥』,前面是『黑色炸藥』,後面是『黃色炸藥』。如果搞不到糧食,整個市場就要波動;如果採取徵購辦法,農民又可能反對。兩個中間要選一個,都是危險傢伙。」

在專制制度下,剝奪和保障是並存的。中央政權剝奪了老百姓的勞動成果,但給老百姓以最低生活保障。從陳雲肩擔兩個「炸藥包」的體驗可以看到,一個政權想為其被統治者提供必要的保障是非常困難的。;政權不是萬能的,「一家包天下,天下靠一家」是很難很難的。所有的國家主義者都輕視了這種困難。

一九五三年十月二日晚,毛澤東主持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聽取了陳雲的匯報,採納了陳雲的建議。除國家以外,任何人都不得做糧食買賣。農民的糧食只能賣給國家,不能賣給他人。《中共中央關於糧食統購統銷的決議》中規定,「所有收購量和供應量,收購標準和供應標準,收購價格和供應價格等,都必須由中央統一規定或經中央批准」。統購統銷不僅是解決城市糧食問題的手段,也是計劃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

還需要指出的是,當時全國自耕農戶有一億萬幾千萬戶。國家直接向一家一戶收購糧食遇到了技術上的困難。於是,把分散的農戶組成合作社就成為必要。農業集體化,不僅是社會主義理想的需要,也是糧食統購統銷的需要,即國家控制糧食資源的需要。

在統購統銷中,國家規定了城鎮人口每月的糧食定量。各省為了使自己有一定的餘地,在國務院規定的定量中又扣除一部分,使居民的糧食定量略低於國家的定量。

表二十二——三:一九五六年每人每月的糧食定量(單位:市斤)

居民類型:特殊重體力勞動者

十五個城市的標準:五十一.七十二

國務院規定標準:五十五.

居民類型:重體力勞動者

十五個城市的標準:四十一.四十九

國務院規定標準:四十四.

居民類型:輕體力勞動者

十五個城市的標準:三十二.五十七

國務院規定標準:三十五.

居民類型:大中學生

十五個城市的標準:三十二.七十五

國務院規定標準:三十五.

居民類型:一般居民及十週歲以下兒童

十五個城市的標準:二十六.十五

國務院規定標準:二十七.五十

居民類型:六至十歲兒童

十五個城市的標準:二十.五十六

國務院規定標準:二十二.

居民類型:三至六歲兒童

十五個城市的標準:八.八十五

國務院規定標準:九.

居民類型:三週歲以下兒童

十五個城市的標準:七.八十九

國務院規定標準:八.

十五個城市的標準平均數:二十六.零七

國務院規定標準平均數:二十七.七十

資料來源:糧食部計劃司統計資料

今天看來,城鎮這個定量並不低。但當年副食供應很少,吃不上油,吃不上肉,糧食是人們熱量的主要來源。雖然城鎮居民總是感到飢腸轆轆,但對農民來說,這種有保證的糧食定量是一種求之不得的特權。

統購統銷是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實行的。在農村的口號是,把餘糧賣給國家。實際上,地方官員為了超額完成徵購任務以顯示自己的政績,農民賣掉的不是餘糧,而是被強制性地把口糧、飼料和種子也賣掉了。

一九五四年九月,糧食部長章乃器在上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關於糧食問題的發言中說,一九五三年七月——一九五四年六月糧食年度,糧食收購數比上一年度增加了七十七.七十八%,一九五四年六月底以前的庫存比去年同期增加了五十一%。這僅是統購統銷實行半年的成果。

章乃器部長說糧食庫存比上一年同期增加了五十一%,這是事實的一面。但是,還有事實的另一面,即由於糧食需求增加,使庫存逐日減少。當時,糧食部和中央財經辦公室提供了一九五四年全國糧食庫存減少的數據:

四月六日庫存為四百七十七.九十三億斤;

四月九日庫存為四百六十九.六十一億斤;

四月十二日庫存為四百六十五.七十九億斤;

四月十五日庫存為四百五十六.五十二億斤;

四月十九日庫存為四百四十六.四十二億斤;

四月二十三日庫存為四百三十四.五十億斤;

四月二十八日庫存為四百二十二.八十一億斤;

四月三十日庫存為四百一十六.五十六億斤;

五月六日庫存為四百.五十四億斤;

五月十日庫存為三百八十九.四十三億斤;

五月十三日庫存為三百七十八.九十六億斤;

五月十七日庫存為三百七十.二十億斤;

五月二十日庫存為三百六十.七十七億斤;

五月二十四日庫存為三百五十二.八十四億斤;

五月二十七日庫存為三百四十六.零二億斤;

六月十日庫存為三百一十七.三十八億斤;

六月二十二日庫存為三百零一.九十八億斤;

六月三十日庫存為二百九十八.九十二億斤。

中央財經辦公室和糧食部緊鑼密鼓地向中央提出這樣一組數字,有如一次次警報,可見當時主管糧食的幹部們心情之急。國家領導人眼看著全國糧食庫存從四百七十七.九十三億斤逐日降到二百九十八.九十二億斤,心裡也一定無比焦急。這種焦急的心情將轉化為加強對糧食的統購力度,轉化為統購指標的提高。

第二年,統購任務進一步提高,一九五四年六月十五日,中央人民政府國家計劃委員會給糧食部的計劃是:徵收三百零九.八億斤,收購五百六十九.七十三億斤(指標分配到各大區)。二者合計八百七十九.五十三億斤,比上一年度增加了二十一.九十八%,而一九五四年是百年不遇的大水災。

我至今還清楚地記得,在湖北省浠水縣農村,那時由於打場後糧食全部被強迫賣給國家了,秋收後一個多月,農民就沒有吃的。這時鄉政府不得不再開供應糧食的條子,農民拿著條子去買糧食。每到星期天,我們這些小學生都到三里以外的鄉政府去排長隊開條子,每次只開五斤到十斤。我們拿著這寶貴的條子再到五里以外的糧庫去排隊買糧食。

和有些地方比起來,我的家鄉還算幸運的。為了完成過高的徵購任務,有的地方,對沒有完成徵購任務的農民隨便扣上種種「帽子」進行鬥爭。封門、搜查、捆綁、吊打的情況在不少地方均有發生。有關文獻記載:「廣東省新會縣蓮溪鄉黨支部在縣委負責同志指示下捆綁農民,全鄉捆綁了八九個人,鄉幹部拿著秤挨家挨戶收糧食,不賣的當場綁起來。將一名用糧食餵鴨子的中農進行鬥爭。甚至沒收了不賣餘糧的農民的土地證。高要縣第九區在購糧中捆打了五十三人搜屋三十六戶。湖南全省因購糧問題被迫自殺者一百一十一人。」

據糧食部統計,一九五四年統購中死亡七百一十人,其中自殺五百六十六人,自殺未逐三十五人,送糧而死的七十四人。主要是被迫自殺。其中湖北一百五十人,河北一百三十人,河南一百零八人。顯然,這個數字是不完全的。

中共中央華南分局一九五五年二月二日《華南分局關於目前農村緊張情況與措施的報告》反映實行糧食統購以後,農村的緊張情況:一,在購糧運動後期(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下旬),各地都普遍發生農民大量殺豬殺鴨的情況。二,在中山、新會、南海等部分地區,發生農民退田,甚至交土地證,認為這些土地產量低,負擔不起購糧任務;三,農民吃不飽,生產積極性不高,出勤率大大降低;四,農民對糧食問題顧慮很大,中山縣港口鎮附近的農民在晚間偷偷去看糧倉中的糧食是否運走,農民看到調運糧食的船開走後站在河邊哭泣。沒有領到購糧證的缺糧戶到幹部家中哭哭啼啼;四,對黨和政府普遍流露出一種不滿情緒。「辛苦一年沒得吃」,「共產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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