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強迫命令和特殊化,本是極權制度的產物,又是對農民實行專制的具體表現。在大饑荒期間,除了飢餓死亡以外,被拷打、折磨致死的不計其數。在本書各省的章節中都有詳細的介紹,這裡不再一一贅述,只重點介紹一下在中國最大的城市也是文明程度最高的城市上海發生的「上海奉賢縣問題」。
一九五八年六、七月間,上海市奉賢縣在「掃除殘餘反革命」和「反擊富裕中農進攻」的口號下,就發生了亂關、亂鬥的現象。到一九五八年深耕深翻、興修水利中,又提出「苦戰三十晝夜」,「不完成任務拿頭來見」,「要用殺人之心去搞生產」等口號,因而在全縣範圍內普遍發生了捆綁、吊打、亂罰、亂鬥、亂關等現象。據調查,被活活打死的農民有四人,被逼得走投無路而自殺身死的有九十五人,晝夜連續勞動不準休息而累死的一百三十一人,生病不準請醫治而導致死亡的二百零五人,不準父母請假、使生病兒童失去護理而致死亡的四百一十一人,其他因嚴重強迫命令而造成死亡的一百一十四人。共計九百六十人。僅奉賢公社(縣委的重點社)一個社,被直接或間接逼死的群眾,就達三百六十四人。經初步調查,公社黨委副書記、正副社長以上的領導幹部,親自動手捆綁、吊、打、關過農民的就有五十五人,佔上述幹部總數的五十%,被他們親手捆綁、吊、打、關過的農民有三百二十九人,被他們直接逼死的農民有二十九人。
十月間,縣委領導人王文忠、李少峰等又提出「向富裕中農為代表的地、富、反、壞分子作鬥爭」的口號,普遍發生亂鬥中農亂撤幹部的現象。經縣委排隊準備鬥爭、撤職的幹部有一千八百多人(佔幹部總數近二十%),其中七百二十五人已被鬥爭後撤職。被戴上「富裕中農」帽子(實際上大部分是貧農和下中農)而鬥爭或勞改的農民,約四千人左右。
十月下旬,在縣委的統一部署下,各公社和生產營都普遍設立了所謂「勞改隊」,被勞改的農民就有二千四百多人,此外集訓了二千多人。有的「勞改隊」還定了各種「處罰條例」,動輒加以嚴刑拷打。縣公安局還舉辦了「兒童集訓班」,集訓了二百多名兒童。進入集訓班的兒童大都十歲左右,最小的僅六歲。「兒童集訓班」規定不準哭,不準笑,不準玩,不準講話,違者就受到吊打、腳踢、罰站、罰跪,用針刺手心、用手銬銬(小手小,雙手銬在一個圈裡),用手槍對準腦袋等種種摧殘手段進行折磨。
十一月間,該縣在消滅紅鈴蟲的工作中,認為放過棉花的房子都有紅鈴蟲,就將放過棉花的二千一百三十一間房子燒掉。此外,在「拆屋並村」時,又拆掉房屋二千一百四十六間。被拆房屋的群眾流離失所,無家可歸,有的淋雨受凍、氣憤發瘋,有的叫苦連天,碰頭打滾。在深耕秋播中,強迫群眾將已經成熟、即將收穫的棉花七萬八千八百九十一畝統統翻掉。在興修水利時,為了鋪設運土方的四輪車木軌道,將全縣九千多台織布機全部拆掉,連社員的門窗、地板、板壁等也被拆走,還挖出了墓地裡八千多具棺材。掘墓時既不徵得墓主的同意,對屍骨也不作善後處理。
奉賢縣的問題雖然很突出,但不是個別的。不管是地處中原的河南省、山東省,還是遠在大西南的雲南省瀘西和遠在大西北的甘肅省通渭,都出現過類似奉賢這樣的問題,有的情況比奉賢還要嚴重。但是,在處理這些違法亂紀的幹部時,又都追究這些幹部個人和其配偶的家庭出身。認為是他們是國民黨的殘餘分子,大搞「民主革命補課」,為農村開展「四清運動」埋下了伏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