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人民公社——大饑荒的組織基礎 二、從仙居事件到社會主義教育

從一九五五年到一九五七年,中國農村出現了農業集體化高潮。原來計劃一九六○年完成集體化的高級形式,毛澤東建議提前到一九五九年完成,後來到一九五七年就基本完成了。官方報紙對農業集體化的報導很多。從已有的報導中給人一個錯覺,好像集體化是農民的自願行動。其實不然。就農民的自身利益而言,特別是就那些生產和經營能力較強的農民的利益而言,合作化是對他們利益的侵害。相當多的人是不願意集體化的。因此,在集體化的過程中,一直伴隨著退社與反退社的鬥爭。一直伴隨著對農民的強制和迫害。

先說仙居事件。浙江是全國鬧退社最嚴重的省份之一。據當時趕往處置鬧退社潮的中央農工部二處處長霍泛回憶:「我們到蕭山縣和上虞縣的公路上,就遇到數百人的農民隊伍迎面而來。省裡同志說,這就是去鬧退社的,我們的車躲開點,免生麻煩,可見農村確實不夠穩定。到了上虞縣委,得知不久前縣領導機關受農民隊伍衝擊……全縣農業社的生產多數暫時處於渙散狀態。」仙居是鬧退社最嚴重的地區之一。

一九五五年下半年,毛主席作了關於合作化問題的報告,批評了堅決壓縮合作社的作法,合作化迅速發展。一九五五年十二月,浙江省仙居縣只有四個高級社,入社農戶佔總農戶五十五.八十六%都是初級社。到一九五六年六月,加入高級社的農戶佔總農戶的八十八.十五%,一九五七年春天達到九十一%。同時,社的規模過大。賬目混亂,生產上不聽群眾意見,盲目地將兩熟水稻改為三熟,造成減產,全縣全年減產二十二%。由於生產管理上問題很多,全縣一九五六年每個勞動日最高的七角四分,最低的只有九分錢,平均為三角三分錢。與此同時,農村幹部作風惡劣,在生產和分配等重大問題上命令行事,不與群眾商量,動不動就對社員戴政治「帽子」,扣工分、抄家、脫衣服受冷等辦法。合作化以來,在二百五十一個鄉幹部中,有七十四人吊打過人;二十三具鄉鎮一千一百一十七個黨員中,有貪污行為的四十八名,佔四.七%。幹部不參加勞動,而且多得工分。在這種情況下,要求退社的越來越多。此時,縣委不解決實際存在的問題,卻大批「富裕農民思想」,從而使矛盾激化。

一九五六年秋收後,這個縣個別地區就發生退社問題。一九五七年四月中旬到五月下旬,在全縣三十三個鎮中有二十九個鄉鎮先後發生了鬧事事件。鬧退社、分社,幹部不許,就毆打幹部,哄鬧政府。鬧事後,在全縣三百零二個合作社中,完全解體的有一百一十六個,部分垮臺的有五十五個。入社農戶由九十一%下降到一百九十五,被打幹部一百零七人,社員幹部家庭被搜查的有四百三十戶。

事件發生以後,縣政法部門、兵役局(他們有槍)、駐當地部隊、地區公安處組成聯合辦公室,對案件進行偵察。最後共捕了九人,拘留了四十二人。

對仙居事件,浙江省委和中共中央對楊心培的報告都作了批示。中共中央的批示中要求各地引以為戒,要及時解決社員的意見和要求,要加強社會主義政治思想教育,要理直氣壯地批判錯誤言論,對於地主、富農、反革命分子的破壞活動要堅決給予反擊。

無獨有偶。一九五七年一——四月,浙江上虞縣發生各種鬧事四十七起。其中,因合作化引起的有二十三起,因糧食問題引起的有十一起。到五月份又發生鬧事六十三起,涉及四具區,二十五個鄉,四十七個農業生產合作社。參加鬧事的人數共達一.三萬人。七月份,事態進一步發展,百官鎮和永徐鄉馬家村發生了大旗會(求菩薩的組織)鬧事,參加人數達二千多人。警察向天鳴槍警告,無濟於事,後來向鬧事者開槍射擊,當場打死二人,傷十二人,才驅散人群。事後逮捕了鬧事的首要人物和骨幹分子十四人,拘留了二十三人。

農民要求退社不僅發生在浙江,在其他地方也發生了類似情況。

一九五六年冬天以來,河南省臨汝、永城、夏邑、虞城、民權、商丘、寧陵、柘城、淮陽、睢縣、杞縣、中牟等十二個縣的部分地區部分農業社一度發生了鬧社退社現象。據不完全統計,這次鬧社退社涉及到二百七十八個高、初級社,七百多個生產隊。在鬧社退社中,有的社員到鄉、縣、專區、甚至到省告狀請願。有的社員私自拉走社內牲畜,有的社員私分了社內的糧食、種子、油料、農具和飼料。有的社員毆打幹部。據不完全統計,在這些鬧社退社的事件中,共毆打幹部六十六人,拉走牲畜四千九百四十六頭,私分糧食十二.五萬斤,種子二.四萬餘斤,油料三百九十多斤,農具二百多件,柴火五.二萬餘斤。鬧的方式先黑夜活動,後白天活動;先秘密醞釀,後公開開會;先婦女、老年鬧,後壯年參加;先幾個人、幾戶,後發展到一個生產隊、一個社或一個鄉。因為鬧社、退社,臨汝縣老連社,元月小麥才種四十%,虞縣寓賢鄉,元月冬耕地只完成十八.六%。民權縣渾子鄉,因鬧社停產一個月。中牟縣劉莊社鄭油磨村,在鬧社過程中,牲畜沒好餵,七天死了十一頭。

據不完全統計,到一九五七年八月,廣東省退社農戶已達七萬戶,約佔入社總農戶的一%左右。已垮掉的社共一百零二個,正在鬧退社而尚未退出的共十二.七萬戶,約佔入社總農戶的二%弱。個別地區曾經發展為群眾性退社的風潮。如佛山專區的順德、南海、中山三縣經濟作物區,受退社風波影響的就有六十五個鄉,二百一十多個社。僅中山縣永平、南興兩個區,十月下旬分別到省人委要求批准退社的就有十六個鄉,六百多人。他們有的要回原來的土地、耕牛,有的把已入社的小艇鎖上,不給社用。有的到社的魚塘桑基去撈魚、摘桑葉,有的將已入社的土地翻耕自行冬種。有的因鬧退社而包圍、毆打區鄉幹部、社主任的事件已發生多起。

遼寧省對昌圖、鳳城等九個縣的不完全統計,鬧退社的有一萬多戶,已退社的有四千多戶。退社的社員把入社的馬拉回去。

一九五七年春天以來,江蘇省各地農村發生了不少的群眾鬧事,泰縣鬧退社事件竟在幾個鄉的範圍內成片發生,有二千多人到縣裡請願。鬧退社員的社員中,中農佔六十%——七十%。他們絕大多數是因為收入減少,少數是因為耕牛、農具、果木折價不合理,或因為在社內不自由,受幹部歧視等。

一九五六年,農民退社的情況在全國各地都有發生。中共中央農村工作部報告:「今年秋收分配前後,在一部分農業合作社內,出現社員退社和要求退社的情況。退社戶一般佔社員戶數的一%,多的達五%;思想動盪想退社的戶,所佔的比例更大一些。」「鬧退社的戶主要是富裕中農,其次是勞動力少、人口多的戶和手工業者、小商販等。」退社原因:一是收入減少。全省一般地都有十%——二十%的社員戶減少了收入;二是對社員勞動時間控制過死。遼寧農民普遍反映:「農業社好是好,就是挨累、挨蹩(不自由)、受氣受不了,」「入了社,還不如勞改隊,勞改隊還有一個禮拜天」;三是幹部作不民主,社員肚裡有氣;四是對社員入社的生產資料處理不當,將社員的零星樹木、果樹也入了社;五,農村自由市場放開以後,有些社員,特別是一些富裕農民,認為是單幹賺錢的門路了,不願留在合作社裡。

在這些退社事件發生以後,中共中央要求各地向全體農村人口進行一次大規模的社會主義教育。教育的中心題目是:第一,合作社的優越性問題;第二,農產品統購統銷問題;第三,工農關係問題;第四,肅反和遵守法制問題。就上述問題開展大辯論,弄清大是大非。中央要求各地自上而下地派出工作組主持這種辯論,「以便有力地批判富裕中農的資本主義思想,反對一切不顧國家利益和集體利益的個人主義和本位主義」。

這次社會主義教育實際是一場政治運動。大辯論一到農村就成了大批判,大鬥爭。這一場政治運動和城市的反右派鬥爭互相呼應,是這場政治鬥爭的兩個方面,有的地方乾脆稱為農村反右派鬥爭教育。批判「合作化搞糟了」、「統購統銷搞糟了」、「反對共產黨的領導」,是城鄉的同一主題。在這場運動中,一些對合作化和統購統銷有牴觸情緒的人受到了懲治。據河北省保定地委報告,清苑縣自開展政治宣傳運動以來,有十一個鄉六個人被打,七人被拉,二人遊街,七人被鬥爭。徐水小東張鄉在遊行時,遊行隊伍走到生產不積極的社員門前喊「不生產是右派」,走到瞞產者門前喊「瞞產是右派」,有的單幹農民不願交公糧,遊行隊伍就喊「不交公糧是右派」,看到婦女套磨打牲口,就喊「打牲口的是右派」,一時右派帽子滿天飛。

不知道有多少「有資本主義傾向」的農民遭受打擊。僅廣東省「全省已鬥地主、富農、反革命分子以及其他犯罪分子其達一萬六千多人,其中已捕二千多人,重新戴上帽子的一千一百多人,管制一百三十五人。陝西咸陽縣鬥爭了一百五十八人,有七十九人捆綁吊打。雲南宜良縣鬥爭了六百四十三人,其中被打一百零二人,自殺十五人,逃跑八人。廣東惠來縣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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