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 第二十八章 為【下篇:綜合專題】
在短短三四年時間內,非正常死亡三四千萬人,是不可抗拒的客觀原因,還是領導集團的主觀過錯?若干年來,中國共產黨都歸罪於客觀原因。
一九五九年,各地都把大批人因飢餓而死說成是瘟疫流行。四川省還煞有介事地在全省開展「愛國衛生運動」來防止「瘟疫」。這個說法很快不攻自破,後又歸罪於自然災害。一九六○年十月一日《人民日報》的國慶社論說:過去兩年來,全國大部分地區連續遭受了嚴重的自然災害。一九六一年一月,中共中央八屆九中全會公報更加強調自然災害的影響:「在一九五九年嚴重自然災害之後,一九六○年又遇到了百年不遇的自然災害」。隨著,官方文件、領導人講話和新聞媒體,眾口一詞地宣傳「自然災害」。但是,在一九六一年五月三十一日的中央工作會議上,劉少奇說「天災在大多數地方不是主要原因,我們工作中的缺點錯誤是主要原因。」
在一九六二年一月的「七千人大會」上,劉少奇進一步提出了「三分天災,七分人禍」的說法。
毛澤東很不喜歡這個說法,在一九六二年九月的八屆十中全會上,他批評了對形勢估計「一團漆黑」的看法,把三年經濟困難的原因完全歸罪於「自然災害」。「三年自然災害」的說法一直延續到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初。一九八一年六月二十七日通過的《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中的提法是:「主要由於『大躍進』和『反右傾』的錯誤,加上當時的自然災害和蘇聯政府背信棄義地撕毀合同,我國國民經濟在一九五九年到一九六一年發生嚴重困難,國家和人民遭到重大損失。」
這裡把大饑荒的原因歸結為三點:政策錯誤;自然災害;蘇聯撕毀合同。但強調「主要是『大躍進』和『反右傾』的錯誤」。這實際是「三分天災、七分人禍」的具體化,但加上了蘇聯撕毀合同的因素。歷史的真實情況是怎麼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