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大饑荒中的雲南 六、邊民外逃

在苛政、飢餓和幹部惡劣作風的壓迫下,邊疆的農民大量外逃。

一九五四年四月十四日《思茅地委、思茅軍分區對今春以來外逃外遷問題的指示》中說,「自年初以來,邊疆外逃外遷事件不斷繼續發生。與往年比,其主要特點是,面更廣,規模更大。截至三月底,共外逃六百四十四戶,二千四百三十三人。四月以來,不但沒有停止,並有新的發展。」

一九五八年四月十六日,思茅邊防司令部給軍區的電報有如下敘述:

一九五八年以來,我區外逃嚴重,已達三千多人。其中瀾滄一千六百人,孟連九百九十八人,猛混七十人,猛臘一百六十六人,江城十人。形勢仍在發展。外逃的特點是:一,普遍性。但瀾滄、孟連兩區最為嚴重;二,由二線以內繼續向縱深發展。開始是孟連、糯福區,現在深入到瀾滄、孟連內地;三,外逃人員六十五%是我基本群眾,並有骨幹積極分子、黨團員和政府幹部帶領,逃跑的地主富農只佔少數;四,整戶、整寨攜槍結隊,公開對抗,不聽勸阻。

思茅邊防司令部提供的外逃數字並不多,另一資料所披露的情況要嚴重得多。大躍進開始以後,外逃人員大量增加。僅西雙版納自自州所屬景洪縣,一九五八年九月到一九五九年初,全縣山壩區外流外遷就有七千多人,其中,猛龍區就有六千九百多人。一九五九年春,貫徹中央的一些鬆動政策以後,外逃人員大部分回來了。一九五九年秋天反右傾,重新實行左的政策以後,邊民又大量外逃。扣除迴流人員不計,從一九五八年九月到一九六○年十一月,全縣八個壩區總計外逃人員三千四百一十一人。

勸阻邊民外逃有時還會發生武裝衝突。麗江地委和軍分區一九五八年四月十六日二十二時《對碧江武裝部電話請示要派部隊幫助勸阻邊民外逃的批示》中透露了以下情況:

一九五八年四月十五日晚,碧江縣一區聯合鄉發現外逃三十五人。該縣得悉後,於十六日晨組織工作隊前往該村勸阻,但因路途太遠沒有追上。在返回中,又遇外逃者十八人。工作組當即喊話勸阻。對方不聽,一直朝工作隊方向走來。民兵當即朝天打了兩槍。外逃者向民兵射毒箭,傷民兵一人。上午九時發生衝突,至下午四時衝突結束。我消耗子彈二百多發,打傷對方七人,我犧牲一人,傷一人。

一九五八年十二月六日,中共德宏地委《關於少數民族外逃情況的檢查報告》中說:

從今年一月到十一月二十日止,已外逃五萬六千二百六十七人佔邊沿縣總人口的十四%。其中傣族和平土改區二萬七千六百二十六人,景頗族直接過渡區二萬四千八百八十六人。外逃者中,有國家供給幹部一百八十九人,工作幹部六十二人,小學教員四十六人,鄉幹部七十五人,州直機幹部三人,中央民族語言調查組三人。農村黨員外逃一百八十一人,佔黨員總數的十六.一%。

據瑞麗縣材料看,今年外逃有兩個高峰,一是四月,共外逃六千五百二十九人,佔外逃總人數二萬一千七百六十五人的三十%;二是九月末到十月初,外逃三千零六十五人,佔外逃總人數的十四.零八%。第一個高峰是大辦水利的時候;第二個高峰是大辦鋼鐵的時候。

一九六○年四月二十六日,《史懷璧同志電話匯報瀾滄等地糧食和人員外逃情況記錄》中說:「今年以來,瀾滄共外逃一千八百八十六人,主要是糯福、酒井、東回三個區。」他將外逃原因歸結為缺糧、大辦食堂和幹部作風。七、騷亂和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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