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嶺南風雲 四、南雄之災

廣東省南雄縣始興公社也是一個餓死人較多的地方。地委工作組鄭群、成家英、張樂民一九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提供的《關於南雄縣始興公社嚴重違法違紀和大量死人事件的調查報告》,反映了當時的一些情況。

據地委工作組在黃所、石下、周所、南山、上升、寨頭、千家、東風、高留、豐村等十個大隊調查,並在其中六個大隊反覆查對後統計,一九五九年一月到一九六○年五月止,共死亡二千零一十六人佔原有人口二萬零八百一十九人的九.九%。一九五九年死亡率(死亡人數除以原有總人口數)是:周所大隊為九.九%,南山大隊為七.八%,黃所大隊六.五%,上升大隊五.五%;一九六○年死亡率是:黃所大隊六.九%,南山大隊五.二%,周所大隊五%。死亡時間大部分集中在一九五九年秋季到一九六○年上半年。其中一九五九年死亡佔死亡總數的五十三.七%,一九六○年死亡佔死亡總數的四十六.七%。黃所大隊僅一九五九年一月到一九六○年五月,共死亡四百四十人(其中一九五九年死亡二百一十七人,一九六○年死亡二百二十三人),佔原有總人口的十二%,其中全家死絕的有五戶,父母雙亡留下孤兒的九戶。羅坡小隊四十二戶人家死亡四十人,佔原有總人口二百二十九人的十七.五%其中全家死絕的二戶,父母雙亡留下孤兒的二戶。這十個大隊除了上述死亡以外,還有水腫病人五百七十人,婦女閉經四百九十五人,子宮下垂三百七十九人。

此外,未經地委工作組調查、而在六月二十六日始興片(原始興公社)總結三反整社會上揭發出來的死人情況也十分嚴重。全公社統計(上述十個大隊在內)一九五九年一月到一九六○年五月共死亡五千零七十人(一九五九年死亡三千零七十五人,一九六○年死亡二千零三十五人),佔全社原有人口八萬三千九百七十七人的五.九十一%。其中男二千五百九十一人,女二千四百七十九人。按階級成份分為:貧農三千一百五十四人,中農一千四百人,富農三百零五人,地主二百一十一人。從年齡結構看,一——十五歲一千三百九十四人,十六——四十歲六百六十八人,四十一——五十歲六百二十九人,五十一——六十歲九百零一人,六十歲以上一千四百七十八人。

死亡原因:據被調查的六個大隊死亡的一千五百八十人分析,被打成重傷死亡四十二人,被鬥、打罰而被迫死亡的十七人,水腫病死的五百五十三人,乾瘦死的一百二十九人,老弱死亡一百九十九人,嬰兒死亡三十二人,麻疹病死亡七十八人,心臟病死亡一百二十人,痢疾死亡四十人。

死亡時間:一九五九年一月一百四十,二月一百九十二人,三月三百二十八人,四月三百一十六人,五月二百五十七,六月二百四十五人,七月二百四十人,八月三百四十二人,九月二百四十人,十月二百二十四人,十一月二百三十七人,十二月二百七十四人;一九六○年一月三百一十八人,二月四百人,三月六百人,四月三百七十九人,五月三百三十八人。

由於飢餓,一九五九年很少出生人,一九六○年幾乎沒有出生。

始興公社幹部打罵刑罰群眾成風。上至公社黨委,下至包產隊,上級打下級,幹部打群眾,處罰的形式無奇不有,殘忍至極,如:捆綁、罰跪、罰立正、吊打、電刑、上雷公尖、削手指、灌屎尿、潑冷水、拔鬍子、扯眼皮、假槍斃、戴高帽遊街示眾、設勞改隊、罰勞役、罰款、沒收財產等。

據六月下旬南雄縣委召開的始興公社三級幹部會上揭發,犯有違法亂紀、打罵群眾的幹部,一九五九年有五百零八人,佔幹部總數的十七.六%。受捆綁吊打等惡刑折磨的群眾一千一百一十八人;一九六○年一——五月違法亂紀幹部有七百二十五人,佔幹部總數的二十五%,受捆綁吊打的群眾二千零三十八人,其中有名字登記當場打死的一人,被打傷後死的有五十三人,被迫死亡的二十人,被連續扣糧食指標而餓死的二十一人,共九十五人。其中貧農六十人,中農十九人,富農三人,地主十三人。

另據地委工作組對黃所、石下、周所、南山、上升、寨頭、千家、東風、高留、豐村等十個大隊調查,自一九五九年以來,這十個大隊毆打、捆綁過群眾的幹部有三百二十八人,佔幹部總數的四十三%,受摧殘的群眾一千零六十九人,佔這十個大隊社員總數一萬八千八百零三人的五.九%,其中當場被打死的一人,打成重傷後死亡的四十九人,被打罰被迫致死的二十人,共七十人。

地委工作組對南山、寨頭、周所、石下、黃所、上升六個大隊被打死、逼死的五十九人進行了分析,其中有五保戶、十歲小孩,也有七十多歲的老人。有的當場被打死,有的被捆綁丟入河中活活淹死,有的丈夫被打死妻子改嫁,有的父母或兒子被打死剩下孤老或孤兒無依無靠。一九六○年三月,上升打隊現役軍人家屬陳美倫因飢餓偷了一些青菜,被大隊總支副書記鄭某和隊長李某打成重傷後拖入黑屋鎖上,當晚死亡。這個大隊的東頭坪小隊貧農軍屬劉宏富因患水腫病要求隊長配點花生煲藥治療,隊長不準,他就去田裡挖了一點花生。被治保主任發現,捉去打成重傷吐血死亡。高昌大隊劉慶輝,七十多歲,隊長張某懷疑他偷雞,將他的鬍子拔了一半並且打成重傷,然後兩餐不給飯吃,又罰他挑塘泥,開夜工,兩天後自殺身亡。該隊社員林志弟夫婦被大隊長懷疑偷雞,打成重傷致死,留下一個十一歲小孩和八十一歲老母。東風大隊中農社員曾順霞,十九歲,因飢餓有點小偷行為,被大隊長曾某多次召開群眾會鬥爭、拷打,又扣口糧,被迫偷青菜。一九六○年三月一個晚上,曾某將曾順霞用繩子捆綁丟到河裡活活淹死。黃所大隊貧農小孩丘生俚,十二歲,因被扣口糧,被迫偷了一點花生芽,被包產隊長丘某嚴刑拷打,用木棍打斷左手,用石頭砸破十個手指,還用刀割去一個指頭,打成重傷後幾天內死亡。該大隊黃屋小隊隊長蘆某,全隊社員幾乎全被她打過,連她叔父也被她扭著耳朵讓其跪下,直接被她打成重傷致死的有四人。南山大隊隊長張某,自一九五九年以來,親手毆打群眾三十六人,其中被打成重傷而致死的四人,被迫致死一人。寨頭大隊女社員龔富園,一九六○年春天在隊裡插秧,因急著回家給孩子餵奶,收工時跑在前頭,在這個隊工作的供鎖社幹部林某說她遲到早歸,對她拳打腳踢,當場被打倒在地,滾下水圳,濕透全身,不久死亡,致使出生不到數月的小孩因沒奶吃不久也死了。良原大隊黨支部書記譚某僅一九六○年一——三月,就毆打群眾七十人,其中,打死一人,被迫致死一人。為什麼這個公社的幹部這麼殘酷地打人呢?公社黨委第一書記朱某說:「左是方法問題,右是立場問題。」他認為能打人的幹部立場穩,幹勁大。

毀民房,建新村

一九五九年十月,以朱某為首的公社黨委決定拆除縣城內的上圍街建新村。共拆民房一百零五戶、九百三十二間、糧倉一座、大祠堂十八座,總面積二萬平方米。上圍是過去地主集中地,是始興縣城最好的房子,大部分是火磚、石牆。朱某要求群眾一天搬完,四天拆完,沒搬完的封閉門戶不準再搬。他們用一百八十斤炸藥、三百六十個雷管爆炸堅固的圍牆。由於天氣寒冷,防寒烤火,焚燬了大量的木材,大量物品被毀。被拆掉住房的群眾,有的住牛欄,有的住糞寮,有的住爛屋。在建新村的過程中,規定每天評出下游隊。下游隊的人被罰做通宵,派民兵看守。評不出下游隊就由隊長頂替。不下班不準社員回家,不開工的不開飯,不積極的扣飯。病號不準請病假,只吃二兩米。吃飯只准五分鐘,吃不完的不準吃。對不積極的社員「抽三筋」:打瞌睡的抽眼筋,不賣力氣的抽腰筋,聽報告不站起來的抽腳筋。公社黨委書記鄧某公開號召:「懶婆懶漢,不積極不聽話的,可以罰跪,可以打,打死由我負責,打死他當掉了一片樹葉。」他親手打了十四人。

一九五九年下半年以來,多數大隊主要勞動力一餐吃二兩米,二、三等勞動力一餐吃二兩、一兩半米,少的只吃七——八錢米。很多食堂長期「鹽水掛帥」(飢餓無奈時喝淡鹽水),公社黨委會上有的委員提出請求縣委撥糧食,朱某說:「誰不要臉誰去縣委要糧食!」一九五九冬和一九六○春之間,糧食最緊張時,朱某擅自決定全公社停發口糧一個月,公社留下八萬擔糧食不下發,要社員自己解決。本來糧食和食油指標很低,又層層剋扣。一九五九年九月,縣委發給這個公社口糧一千擔,公社全部扣下作「工業用糧」。一九五九年十二月,全公社口糧四萬一千六百一十九擔,到十二月底只發下四萬一千二百擔,扣下四百一十九擔,一九六○年二月,縣裡發下糧食四萬三千三百三十七擔,公社又扣下三千六百四十六擔,先後扣下社員口糧五千零六十五擔。公社黨委還把一九五九年各大隊賣糧款六十多萬元全部扣下,一文不發,致使全公社一年沒有發工資,社員有病也沒錢治。

在南雄縣始興公社,社員餓死,幹部卻大吃大喝。上至公社黨委書記,下至小隊幹部,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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