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嶺南風雲 二、羅定事件

一九九八年,我的朋友、廣東人民出版社何天靜先生得知我在研究大饑荒,就對我說:廣東有個羅定事件,你要研究大饑荒,必須瞭解羅定的情況。何天靜是羅定人,發生羅定事件時他在上高中。當時他在鬱南縣看到一個法院的佈告,一個老太婆把孫子的屁股割下來煮了吃了被判死刑。何天靜的伯父到處找稻糠吃,吃進去拉不出來,幾天就死了。何天靜在從學校回家的路上看到,每隔一兩百米就有一兩個水腫病人趴在路邊等死。新東公社整個村子不見人,都死了。不過這些都是小村子,幾戶或十來戶人家。

何天靜說,羅定餓死人的情況引起了上面的重視。到一九六○年九月就開始採取措施。供應糧食,使食堂恢復起伙;對水腫病人以公社或大隊進行集中治療;孤兒以公社為單位集中起來,成立孤兒院。對羅定縣和有關公社的領導幹部時行了行政和刑事處分。何天靜說:在廣州的黃顯標比較瞭解情況,他建議我採訪黃顯標。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八日,經何天靜介紹,我採訪了黃顯標。黃顯標,羅定人。廣東省監察廳監察專員。他一見我就說:「我不想談這些了。學得文武藝,賣給帝王家。拿它的工資就不再揭它的短了。」我聽出他說的是牢騷話,他良知未泯,還是談了一些情況。

首先是反瞞產,逼著幹部多報產量。把幹部集中起來報產量,不說多不讓回家,逼著幹部說假話,虛報糧食產量。反瞞產和反右傾結合起來,不多報就是右傾。新惠縣委書記黨向明沒有多報產量受批判:「新惠是糧倉,單季不超千斤,別的地方怎麼辦?」虛報,浮誇,造成糧食多得不得了的假象。

接著是一九五八年大吃大喝,大煉鋼鐵。當時的口號:「鼓足幹勁搞生產,放開肚皮吃飽飯。」廣東省全省一天三頓乾飯吃了三個月,是在公共食堂吃的,連吃帶浪費。有人問這麼個吃法夠不夠,就要受批判。到一九五九年初就沒有糧食了。

一九五八年叫羅南縣(羅定和鬱南合併的),餓死人最多的是鬱南。其中四個公社最為嚴重:榃濱公社、千官公社、桂墟公社和平台公社。其中又以千官為最。山區餓死人最多。有的人皮包骨,不敢看,有的人浮腫。有的全家死光。走不動,一般都是死在家裡。有的趴在路邊等死。我們生產隊長全家都死光了。有的整個村子都死光了(南方村子小)。

發現死人後開始搶救。大人餓死了,留下不少孤兒,民政局收容的孤兒建立孤兒院有幾棟樓。對將死未死的人集中治療,調糧食吃稀飯。集中起來後,稀飯吃得太多了,又撐死了一批。

省委書記陶鑄下命令:非正常死亡的人不能超過一定的比例。這實際是讓下面在統計餓死人數字時要控制。

事後,羅南縣委書記傅正時被判死刑,但沒有執行。一九八○年代平反後當肇慶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榃濱公社黨委書記陳文被判無期徒刑。羅定事件後重新核實田畝,減輕負擔。周恩來給榃濱公社發了慰問電報。毛主席在七千人大會上提到了羅定。蔡廷楷是羅定人。據說是他最先向中央反映情況的,但《蔡廷楷傳》裡沒有記述。

黃顯標不願詳談,第二天從廣東省資料館裡看到不少關於羅定事件的歷史資料:

據中共江門地委書記張進齊一九六○年九月二十日向地委的報告,從一九六○年一月到八月二十日止,佔全縣一半左右的公社,約二十七萬人的地區,發生了極其嚴重的不正常的水腫、瘦弱死亡情況。據全縣一——八月統計,死亡達一萬七千多人,佔全縣總人口的二.六十二%,其中純水腫死亡的三千四百三十六人,水腫加其他疾病死亡的三千九百一十八人,其他病死亡的一萬零五十二人。在死亡人數中,勞動力六千二百二十三人,佔死亡人數的三十五.九%。最嚴重的地區是原鬱南縣桂圩、平台、建城、千官、榃濱、泗綸六個公社,共死亡八千五百六十六人,佔總人口的四.六%。桂圩公社死亡率達六.九十二%,建城公社為六.四十九%。另外還有因瘦弱不能勞動的有三萬多人,身體健康受到不同程度影響的有二十萬人左右。從發生時間上看,這六個公社一月死亡七百一十一人,二月死亡九百三十二人,三月死亡一千一百六十二人,四月死亡一千六百二十三人,五月死亡一千零二十七人,六月死亡八百八十四人,七月死亡六百零七人,八月一日到十五日死亡三百零一人。

桂圩公社是非正常死亡較多的一個公社,據地委調查組調查,這個公社一九六○年一月到八月死亡一千二百七十八人,其中勞動力五百八十九人,佔死亡人數的四十五%,佔勞動力總數的五.六%。在全公社的一百二十九個生產隊中,死亡人數佔總人口的百分比是:十五%以上一個,十二%以上九個,十%以上七個,八%以上十四個,六%以上二十六個,六%以下七十二個。另據三個大隊調查,全家死亡的有十戶,因父母死亡而留下孤兒的家庭六十五個。榃濱公社留下孤兒一百八十人無人照管,情況極慘,解決羅定問題的工作組來了以後,將這些孤兒集中撫養。

建城公社永高大隊社員曾北數臨死前兩天,躺在床上哭喊:「共產黨,給我一點糧食吧!」叫了兩天得不到一點糧食而死去,群眾談起來仍痛哭流涕,非常悲憤。棄兒一度極為嚴重。縣委、縣人委和各機關門口都發現被棄的小孩。半年以來,全縣先後發現宰小孩,吃死屍,吃人肉的事件七起。宰牛腿,割豬耳朵、割豬尾巴的現象也不少。偷竊和兇殺事件增多。

由於浮腫、瘦弱、餓死等現象發生,勞動力大量死亡,清明前下秧的只有種植面積的五十五%,大片田地丟荒。插下秧的田有四十%不中耕追肥,禾草不分。牲畜大量死亡,桂圩公社一九五七底有生豬一萬一千多頭,一九六○年八月只有一千多頭。

當時還有食品買賣,但價格高得出奇。桂圩是一個小圩鎮,每逢圩日,有一百多個扶著棍子來做小買賣的人,東西很少,價格之高是從來沒有過的,魚仔一斤達二.六元。一個雞蛋三角,一隻雞五元,連小蛇仔、蚱蜢、小蟲也有人捉來賣,有人生吃小蛇、螞蟻、蚱蜢。肚子餓,能吃的東西都吃。農民出賣傢俬、衣物現象也十分突出。桂圩公社桂圩大隊有四十四.七%的家庭出賣過傢俬衣物,其餘是無東西可賣的(本書作者註:和其他地方比起來,廣東還是比較開明的,在其他省是不允許做小買賣)。

在死亡發生的時候,縣委書記傅正時在電話會議上強調「清醒頭腦,科學分析,劃清界限,分清水腫,不要大驚小怪。」他的界限是,死前全部斷糧才叫因水腫而死。並說:「報多了水腫、死亡,你們(指公社黨委書記)也有責任,不是搬石頭打自己的腳嗎?」五月三日,在羅平召開的公社第一書記戰地會議上,各公社認為水腫、死人情況嚴重,根據傅在電話會議上提標準統計,有水腫病人八千九百四十七人,死亡九百一十五人(實際遠不止此數),但傅正時認為數字太大,叫各公社再「核實」,結果,將水腫病人壓縮到二千三百二十五人,死亡人數壓到六百零六人,其中與營養有關的僅十四人。事後總結教訓時有人說:「羅平會議是殺人不見血的罪惡會議。這個會議不是採取有力措施對飢餓進行搶救,反而千方百計地捂蓋子。」

誰要說真實情況,就說誰被扣上「個人主義」、「否定大躍進」、「看成績一團黑」、「居心不良,別有陰謀」、「想叫縣委坐牢」、「想搞垮我們,叫壞人上台」等帽子。縣監委書記崔德志到榃濱公社去檢查,發現有幾個食堂斷糧停伙,情況嚴重,回來向縣委匯報,傅正時不相信,反而批評崔德志「以後看問題要全面一些。」榃濱公社第一書記王淑宜於一九六○年二月十七日在一次會議上匯報了自己在羅圩大隊調查的情況:死二十四人,水腫八十六人。話還沒說完,傅正時就頂了回去,說:「王淑宜給高要七區事件嚇壞了。」並說「這是陰謀」,「這是否定前任書記的成績」。王淑宜是一九五五年高要七區死人事件受處分,一九六○年七月從高要七區調到榃濱公社當書記的。四月底,另一縣委書記肖軒風去榃濱公社,發現死亡一千三百七十人,其中直接與糧食有關一百零九人,向縣委匯報,又受到批評。與此同時縣民政科長把同樣的書面材料送給縣委書記楊樹槐,楊不僅不重視,反而說:「這是嚴重右傾,立場不穩,觀點不明。」還說:「全縣與糧食有關的死亡才二十個人,你榃濱公社怎麼會有一百零九人?」硬要公社黨委把一百零九人改為六人才接受這個報告。

傅正時在地委開會時得知省委尹書記、地委張書記要到羅定縣檢查工作,於七月三日打電話給縣農業辦公室主任劉德風交待,水腫人數、死亡人數、糧食數要上下一致,前後統一,按羅平會議的數字為準。縣農業辦公室按這個意思給各公社打電話,要求各公社按縣委的數字向省委匯報,並把數字一致落實到大隊、小隊。桂圩公社接到通知後,公社黨委開了四個會,按縣委分配的死亡四十七人非正常死亡七人(其實當時已死亡上千人)分配到各大隊。

令人不解的是,一邊大量餓死人,一邊大量的糧食放在倉庫裡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