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一九五八年以來複雜的政治經濟情況,省委第一書記吳德及其同僚們小心翼翼地「踩鋼絲」:在貫徹落實中共中央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時,盡可能不過分地傷及農民利益;在解決農村困難、保持管區的社會穩定時,千方百計地維護「三面紅旗」。
一九五八年以來,吳德在各種場合的講話中一再表示,「人民公社是實現我國農村由集體所有制過渡到全民所有制和我國由社會主義過渡到共產主義的最好形式,這是我們黨運用馬列主義與中國革命實際相結合的偉大創造。如果對於這樣一個根本問題發生懷疑,那就是完全錯誤的,那就是右傾機會主義。」「同全國一樣,吉林省在一九五八年的工農業生產和其他各個戰線都出現了一個大躍進的形勢」。所以,吉林省在公社化、大辦鋼鐵、深翻土地、密植等諸多方面,都是很積極的。但是,在這些方面,吉林省沒有新的創造,在《人民日報》上報導吉林的新聞也不很突出。當「三面紅旗」的問題暴露以後,中共中央採取了一些糾偏措施,吉林省也積極跟著中共中央糾偏,但在糾偏的同時,吳德們還是小心地維護「三面紅旗」。
對中共中央一九五八年冬天到一九五九年春天的一系列糾正「五風」的措施,吉林省貫徹得比較認真。從一九五九年一月到七月(廬山會議之前),吉林省進行了整社工作。從一月到三月,主要是貫徹中共中央八屆六中全會《關於人民公社若干問題的決議》的精神。一九五九年三月到七月,省裡開了六級幹部會議、縣裡開了五級幹部會議,公社也開了社員代表大會,揭露批評了「五風」,落實了毛澤東關於人民公社所有制的「十四句話」(統一領導,隊為基礎;分級管理,權力下放;三級核算,各計盈虧.)、「包產落實」、「分配社員自留地,以利發展豬雞鴨鵝」等指示。對「一平二調」的財產,也進行了清算,並退賠了一部分。這些措施,落實了包產單位部分所有制問題,調整了生產和生活方面大集體和小私有的關係。在整社中也退回了農村幹部貪污和挪用公款的一小部分。
省委在糾正一九五八年錯誤時,特別注意維護「三面紅旗」。吳德在六級幹部會議的總結發言中強調:「我們在估計本省情況時,首先必須肯定一九五八年的巨大躍進,必須肯定人民公社的優越性,必須肯定廣大群眾和廣大幹部對於社會主義事業的高度熱情和高度積極性。如果有誰企圖否認這些,誰就是違背最明顯的事實,誰就是否認了全省人民和廣大幹部的努力,他就一定要遭到廣大群眾的堅決駁斥。」
在大辦食堂和實行供給制的問題上,對一九五八年的過激問題也有所糾正。一九五九年六月三十日,中共吉林省委發佈文件《關於調整農村人民公社工資制與供給制的比例和整頓公共食堂的指示》,對農村人民公社的供給制和公共食堂提出了比較寬鬆的政策。首先調整了供給制,提出一九五九年不搞供給制。文件認為,一九五八年秋收以後,吉林省絕大部分人民公社,都實行了工資制與供給制相結合的分配製度。有些公社由於供給制佔的比例過大,影響按勞分配原則的執行,因而影響社員的勞動積極性。到一九五九年六月,中共吉林省委認為,大多數公社供給制的部分仍然過大。一般的供給部分佔社員分配部分的六十%——七十%,少數公社佔八十%左右。因此,凡是供給部分所佔比重過大的地方,應當進一步調整。調整一九五八年工資部分和供給部分的比例:工資部分應佔六十%——七十%左右,供給部分佔三十%——四十%左右。在這個原則下,條件好的可以採取伙食供給制,條件差的可以不實行供給制。一九五九年秋收分配中,如果還要繼續實行供給制的,供給部分應不超過三十%左右。凡是實行供給制的地方,為了約束二流子、懶漢,經過社員民主討論,可以實行「定工吃飯,曠工繳飯錢」的辦法,或實行「基本伙食工分」的辦法。
這個文件對公共食堂的問題看得比較早,而且提出了更為寬鬆的辦法。按照中央「公共食堂必須積極辦好,自願參加」的原則,認真整頓公共食堂,必須真正達到節約勞動力的目的。就全省廣大社員群眾的要求來看,以辦勞動力食堂為最好,並且靈活著辦,春耕、夏鋤、秋收三大忙季可以辦,其他季節可以少辦或不辦。凡是家無輔助勞動力做飯要求在食堂吃飯的,一定要把食堂辦好;凡是有輔助勞動力做飯而要求退出食堂的,應允許退出。食堂規模過大的,可以適當縮小。
這個文件承認,辦「全民食堂」矛盾較多:一是社員家庭沒有泔水,養豬有困難;二是食堂只能按勞動力的情況做飯,很難照顧到老幼病人的需要。三是全家在食堂吃飯,使社員的伙食水平趨於平均了,吃細糧多了,收入少的社員顧不上穿;吃粗糧多了,收入多的社員有意見。四是在糧食困難的情況下,在家吃飯可以摻上一些菜吃,而且可以做到勞動的人吃乾飯,不勞動的人吃稀飯,在食堂就有困難。五是我省氣候較冷,一年四季都得燒炕,辦全民食堂也得燒「兩把火」。因此,全民食堂不宜勉強堅持。不論辦什麼食堂,口糧都應以人定量,分配到戶。願意到食堂吃飯的,再把糧食交給食堂。其他很多省強調口糧指標到戶,糧食到食堂。吉林把口糧分到戶,顯然對農民有利。
一九六○年春天,中共中央推廣了貴州省大辦公共食堂的經驗、強調必須堅決辦好公共食堂。此時,吉林省也同全國一樣,宣傳「公共食堂是農村兩條道路鬥爭的重要陣地,要不斷地鞏固、壯大」,同時還繼續強調:「我省冬季較長,氣候寒冷,農村居住分散,給辦常年的、全民的較大的食堂,帶來一定困難。為了適應客觀條件,照顧群眾習慣,目前,對全民食堂不宜要求過嚴,應採取靈活的方式,可以辦大一點的,也可辦小一點的;還可以平日集中辦,冬季分散辦(伙食小組)。」
到了一九六一年,吉林的公共食堂絕大多數是勞動力食堂,只有在農忙時勞動力在這裡吃飯,其他人不在食堂吃飯,全民食堂基本停辦了。吳德給毛澤東的信中說:「在現有條件下,全民食堂已經證明行不通,仍在堅持的極少。現有的食堂,許多辦得不合群眾的意願,存在的主要總是:管理不善,費柴、費人、費錢;『百斤糧不頂百斤吃』;有平均主義;影響社員家庭飼養業的發展;『吃飯不自由』。」但他在信中又說,我們調查了兩個山區的食堂,單身漢、沒有老幼拖累的年青夫婦、五保戶,這幾類戶九十%要求堅持辦常年食堂。「看來,由於情況不同,群眾要求不同,所以食堂辦不辦,怎麼辦,都應由當地群眾討論決定,不好『一刀齊』。」請注意,吳德這封信發在一九六一年五月十日,是在《中共中央文件》中發【六十一】三百二十三號文件之後。這個中央文件是四月二十六日發的,其內容是毛澤東批轉胡喬木的湖南調查,是準備解散公共食堂的。此時,有些省委書記也送上來自己的調查報告,相當多的省委書記主張解散公共食堂。吳德對是否解散公共食堂顯得有點曖昧。聰明的吳德知道,毛澤東從心底裡是愛公共食堂的,在解散食堂問題上曖昧一點,會給毛澤東一個好的感覺。這正是吳德踩鋼絲的技巧所在。
在貫徹落實「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方針中,吉林也比較徹底。和全國各地一樣,一九五八年以來,吉林省的職工人數和城鎮人口增長幅度過快。一九六○年八月,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的職工增加到一百七十萬人,比一九五七年增加了九十五.六萬人,增了一.二十八倍。另外還有城鄉公社辦的工業增加的職工十九.六萬人。由於農業勞動力大量進入工業,農村從事糧食生產的勞動力,一九五八年每人擔負耕地二十六.四畝,一九六○年擔負三十六.五畝。因此,根據中央精神和吉林的實際情況,吉林計劃精簡職工十五至十八萬人,從城市壓縮三十一萬到三十四萬職工回農村。在以後的兩年內,吉林繼續下放城鎮人口,總的下放指標是八十一.二萬人,實際下放九十八.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