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天府饑魂 七、吃青、刑罰、扣飯

飢餓難耐的農民,出於生物的本能,見到可吃的東西難免要吃。當時可以吃的東西無非是還沒有成熟的莊稼,如青麥穗、青稻穗、青玉米等。但是,這種「吃青」行為一旦被幹部看見,輕則罰款、扣飯,重則用各種殘酷的刑罰折磨致死。而更常見的情況是,農民沒有偷吃,卻被幹部誣為偷吃而受到懲罰。

榮縣五一公社新進大隊二隊社員朱玉發一九六一年春天拿了地裡的胡豆二.五斤,被罰款一百二十元(相當於科級幹部四個月的工資),除了把他家裡的衣服、被子、蓆子、紅苕及口糧供應證全部沒收外,還將他身上衣服脫光,進行批鬥。朱玉發每天還要付給向他「追贓」的人糧食每人一.五斤,工分十個。地委向縣裡下達了「追贓」任務一百二十萬元,縣委又將這一任務下達到各區,各區又加碼下達到公社。各公社、大隊為了完成任務,採取了「人跟人、腳跟腳」的「追贓」活動。有的公社規定「傾家蕩產,賣巾巾片片,賣兒賣女,都要繳清贓款」。因此,在樂道、成佳、龍潭、唐山等區的農村,「追贓」的幹部見雞捉雞、見鴨捉鴨,見什麼拿什麼,社員的衣服、棉被等都被拿走。有的「追贓」幹部藉機大發橫財。社員童光前趁給食堂打柴之便,拿了一點柴回家,公社令其賠款二百七十元,童無錢賠,公社將他家老人的兩具黑漆棺材當即抬走,生產隊裡還拉走了他的一隻大母羊,抓走了一隻雞和一隻鴨。有的公社用評議的辦法確定偷盜的數字,富南公社三大隊在二百五十五戶中就評議出偷盜戶二百五十四戶。

一九六○年春,古藺縣的公共食堂已經斷糧多日,能吃上漂湯(湯內有少量菜葉)就算改善生活。人口大批死亡。龍美公社金坪管理區去冬今春死亡人口佔原有人口的二十四.七%。沒死的人很多患有腫病,邊幹活邊呻吟。飢餓的社員被迫偷吃糧食。彰德公社二管區一隊八十四戶,偷盜和私拿糧食的就有七十七戶。幹部對吃青、私拿的處理也十分嚴厲。潭廟公社一社員偷了二斤紅苕,支部書記計算:這二斤紅苕下種後可產三千斤紅苕,其價值三十元,當即罰偷苕的社員三十七元。除了高額罰款以外,扣飯、罰跪、捆綁、吊、打、勞改、搜查、沒收財物。扣飯是比較普遍的現象,敘永縣長江公社六一管理區第六生產隊全隊七十戶人家,就有六十四戶被扣過飯。社員說,這個隊有「三扣」:不按吃飯時間到食堂要扣,不能下田的病人要扣,不向食堂交野菜的要扣;還有「三不扣」:幹部不扣,幹部家屬不扣,幹部親戚不扣。這個六一管理區在一九六○年一到六月,就有二十九人被捆綁吊打,其中有四人致死。有的公社規定,社員不請假外出、不出工、不參加會、不交野菜、不交青飼料,一律扣飯。古藺縣飛龍、彰德、玉田三個公社生產隊長以上的幹部一百四十四人中,有三分之一打過社員,被他們捆綁吊打的社員有一百二十四人,其中被直接吊打致死的和逼死的有三十三人,致殘六人,重傷七人。據對古藺縣德躍、摩尼、太平、白沙等六個區二十二個公社調查,一九六○年一到六月,幹部打社員造成嚴重後果的有七十六起,因吊打致死的十六人,致殘的六人,重傷七人,扣飯餓死七人,自殺多起。新建公社白沙管理區一月至三月,受到種種不同程度肉體懲罰的社員一百一十九人,其中,吊打逼迫十九人,打殘一人。聖燈公社第九管理區第五生產隊隊長張某常吃雙份飯,一九六○年三月二十三日,社員黃文先沒有出早工,張隊長當即扣黃的早飯。黃說:「為什麼要扣我的飯?有人還吃雙份飯呢?」張隊長認為黃傷了他的面子,命令社員毛學友拿些大糞,將黃按倒在地向黃的嘴裡灌,弄得黃滿頭滿嘴都是大糞。

省委整風整社溫江工作團在上報省委和地委的一分報告中寫道:

一九五九年底到一九六○年初,在全縣大抓生產、生活和繼續開展反右傾鬥爭中,罰款、扣飯和算損失賬等違法亂紀現象普遍發生。在一九六○年二、三、四月,全縣大搞「突擊落後」,合併大管區、大食堂等運動中,罰款、扣飯、捆綁、吊打社員群眾,以及「洗毛芋頭」、「留學」、「開富裕中農座談會」(即白天監督勞動,晚上輪流批鬥)、亂捕、亂扣、亂撤幹部的情況愈來愈嚴重、普遍。逼死人的事件不斷發生。直到六、七月「新三反」期間,這股風勢稍有緩轉,但在八月至十一月的糧食核產工作中,在縣委部分主要負責幹部分別主持的淮口等地的生產隊長以上的幹部會上,又發生了打人、「洗毛芋頭」、罰跪等行為,直到這次會議期間仍然沒有剎住。

「洗毛芋頭」在河南、甘肅稱為「炒豆子」,這個報告介紹,一九六○年十二月十三日晚上,龍王公社四管區社員曾本春到食堂請人給小孩看病,被武裝隊長羅某與支部書記吳某碰上,被他們誣為「偷東西」,當即遭到毒打,並搜查其家,曾取刀刎頸自殺,經急救未死。十二月十四日,民校教師賀某發現竹篙公社聯盟管區社員羅龍利偷雞,賀將羅龍利及其母捆送隊上,狠打了三次,又將其父家中搜刮一空,逼得羅龍利跳井自殺未遂,其父於十五日上弔死亡。

這個報告介紹說,僅竹篙區一九六○年二月到十一月,在少數公社、管區、生產隊幹部的主持下,活活打死社員六人,被他們「洗毛芋子」、吊打之後自殺的八十三人,被扣飯餓死一人。據竹篙公社初步統計,從一九六○年一月到十二月,就有二百四十一個社員遭受幹部吊打和「洗毛芋子」,二百六十五人被扣飯,二百三十戶被搜查,九十九人被罰苦工,六十八人被罰款,二十七人被送「土勞改隊」勞改或「留學」。其中被整死者達十七人,致殘者三人。

「洗毛芋子」又稱「打肉皮球」。長江流域的農民洗毛芋是將毛芋放在木桶裡,裝上一些水,再用一根帶把的木棒在桶裡來回推動,使毛芋相互磨擦而去掉表皮。這裡說的是:將被懲罰的若干人圍在中間,四周的人將他們推來推去。這種刑罰和北方稱為「炒豆子」的刑罰相似(本書甘肅章、河南章、山東章都提到這種刑罰)。

這份報告介紹,龍王公社人和管區有三被人整死,二人被整殘。貧農社員龔明通因出工不積極,被分支書記罰扣飯十五天,他飢餓無奈,挖了一些紅苕,被「洗毛芋子」而成重傷,送回家後上吊自殺。大明管區分支書記廖某,強令有病的社員肖有根從公社背米回管區,肖走得慢一些,就以「磨洋工」的罪名,輪流三次給肖「洗毛芋子」,第二天,肖上吊自殺。肖父因氣憤不已而死,其妻精神失常,幼子無人照看也很快死亡。一九六○年八月,土橋管區雙流公社就有五個社員被幹部迫害致死。該社總支委員兼前進管區支部書記吳某,在一九六○年一年內就逼死社員兩名,「洗毛芋子」十多人,扣飯三百多人,罰款罰苦工二十多人。又新公社社員周玉明因得腫病,管區主任周某強迫其出工,昏倒在地,而主任反而誣陷他偷吃紅苕,當即毒打,拖回辦公室,第二天即死。據不完全統計,土橋區從一九六○年一月到十一月,由於幹部扣飯餓死八人,因佔小便宜被幹部組織鬥爭、「洗毛芋子」而後自殺二十六人,被幹部活活打死二人。

據不完全統計,長寧縣桃坪公社總支書記、委員、支書與鄉幹部十五人當中,關過社員的就有九人,佔六十%。全社伙食團長以上的幹部四百四十一人當中,扣過社員飯的二百一十二人,打過人的十九人,捆過人的四十八人,虐待病人造成死亡的有三十一人。被他們扣過飯的社員不計其數。他們私設勞改隊,私設監獄,不準病人吃飯,強迫病人勞動。碾坎生產隊羅大娘母子四人病在床上,十天不給飯吃,死了三人。中壩管理區的勞改隊中有一個叫陳玉秀的十一歲女孩,她被迫幹了五天五夜的活,疲勞過度,口鼻流血而死。大同管理區社員李友成怕扣飯,帶病出工,病倒田間,被抬回後,隊長說他裝病,踢他幾腳,回家即死。

一九六○年二、三月份,合川縣南屏公社由於飢餓,群眾「吃青」現象比較普遍。公社黨委第一書記譚某在作業組長以上的幹部中佈置:凡是有偷竊行為的人,抓住後就吊、打、罰款。譚還在中南、白鹿兩個管理區先後開會毒打六人以示範。還在會上公開說:「勞動力多得很,整死幾個沒關係,打死十個算五雙,砍成幾塊好肥南瓜窩窩。」「整這些人要有鬥爭性,不執行就反右傾。」並規定偷一棵胡豆或一個包穀罰一元,偷一個紅苕罰五元。從此,這個公社打人、扣飯、罰款、抄家成風。據統計,全社一百五十九名生產隊長以上的幹部中,捆綁吊打過社員的就有八十九人,佔五十六%。被打的社員五百六十五人,被罰的四百七十八人,被抄家的五百八十八戶。對社員施的刑罰有:「吊半邊豬」、「鴨兒浮水」、「猴子搬疙瘩」等。據檢查團調查,有四十四人在吊打和扣飯後致死,有十九人打成殘疾。另據樊執中一九六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對南屏的報告:一,該公社傷亡四百九十六人中,弔死、逼死、活埋的有四十二人,打傷、打殘的六十二人,因病還強迫勞動或扣飯而致死的有三百九十二人;二,被罰款的有三百八十七戶,罰款額為一萬二千四百元。白鹿管理區社員張紹榮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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