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禍起中原 二、「潘、楊、王」事件

路憲文說得對,信陽事件不是孤立的事件。在南陽,在許昌,在商丘以及其他地方,都發生了大量餓死人的情況。只不過信陽事件引起了中共中央的重視而已。河南問題不是某個地區的局部問題,而是全省的問題。有人說,沒有「潘、楊、王」事件,就沒有全省的大饑荒,也就沒有信陽事件。這種說法有一定的道理。

「潘、楊、王」事件是怎麼一回事呢?

在一九五八年,河南省出了一件震動全國重大政治事件,這就是揭批「潘、楊、王右傾反黨集團」。幾個月之間,十多萬人挨整,二十多萬人受株連,一百多人致死。兩年以後,又說搞錯了,為被整的人平了反。

多年來,人們對這個重大事件的情況不甚清楚。二○○一年三月到五月間,我三次訪問當事人楊玨。從林業部部長位置上退下來的楊玨住在王府井西邊不遠的晨光街十號五——十四號。這是一個高級幹部住宅區。他雖然已八十六歲,但思維清晰,他夫人冀雨不時插話補充。為了幫助我弄清歷史真相,楊玨還打電話給在山西的王庭棟(在省人大常委主任的職務上離休),王庭棟很快給我寄來了他寫的回憶材料。此外,我還查閱了有關的歷史資料,這個事件的來龍去脈才比較清楚。

「潘、楊、王」是指河南省委的三位領導人。潘是潘復生,河南省委第一書記兼省軍區政委;楊是楊玨,河南省委書記處書記;王是王庭棟,河南省委副秘書長。

他們三人原來是平原省的幹部,潘復生是平原省委第一書記兼軍區政委,楊玨是平原省委副秘書長兼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王庭棟是平原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兼辦公廳主任。一九五二年十二月,河南省委第一書記張璽調任國家計委副主任(後來當國務院總理的朱熔基這時給他當秘書)。當時正好撤消平原省(其地域劃歸河南、山東、河北),張璽推薦潘復生到河南接替他的職務。王庭棟隨同潘到河南省任副秘書長。一九五五年,楊玨調到河南任書記處書記。張璽任河南省委第一書記時,吳芝圃是第二書記,吳是河南人。在一般情況下,張璽調走了,吳芝圃很可能接任第一把手。潘復生來了,河南幹部中有怨言:「河南就找不出一個省委第一書記?」這是批判「潘、楊、王」的人事背景。

吳芝圃,一九○六年三月出生於河南杞縣一個農民家庭。一九二○年夏,考入杞縣縣立甲種農校。在這裡,他開始接受社會主義思想。一九二四年暑假,吳芝圃考入了開封省立第二中學高中班,一九二五年三月,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十二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一九二六年二月,他衩組織派遣去廣州農民運動講習所學習,聽了毛澤東主講的農民運動等課程,臨近畢業的時候,他跟隨毛澤東先後到曲江、海豐等地,參觀學習阮嘯仙、彭湃等領導的農民運動。革命戰爭年代,吳芝圃作為河南地方主要負責人之一,為革命做出了較大的貢獻。他對毛澤東崇拜有加。他也像毛澤東一樣,酷愛古書,下鄉時還帶上一竹箱線裝書隨時閱讀。楊玨說,在北京開會時,吳芝圃到琉璃廠花三百多元買了一本舊書,非常高興,一回到賓館就津津有味地吟誦。下基層時坐著小麵包車,還帶著一箱古書。路過試驗田,有人說:「你看這麥子長得多好,下去看看吧!」他們下去看了讚不絕口,到了地委,地委書記路憲文在匯報時說今年收成不好,吳芝圃反駁說:「你應當下去看看,今年的麥子長得多好!」

一,潘、楊、王對一些問題的不同看法

為什麼要批判這三個人?因為他們對當時的很多事情有不同的看法。分歧是從農業合作化問題上開始的。

在農業合作化的推進速度上,潘、楊、王等認為不能太急、太快,應當有步驟地分批進行,鞏固一批再發展一批。第一年實現三十%,第二年三十%,第三年完成。省委第二書記吳芝圃主張一年完成。三年完成本來是中央的意見,後來下面發展很快,有些地方一夜實現了合作化。毛澤東也很高興,出版了《中國農村的社會主義高潮》一書,批評主張慢一些的人是「小腳女人」。

在合作社規模上,潘、楊、王認為不能盲目提倡越大越好,太大了不易管理,而吳芝圃認為規模越大越好。在實際推行中,開始是百戶社,發展到千戶社,後來還有萬戶社。

吳芝圃主張合作社應將牲畜集中起來,實行大槽餵養。潘、楊、王下鄉看到集中餵養條件不具備,管理跟不上,牲畜長癬,掉毛,生病,死亡,為了降低牲畜死亡率,主張小槽餵養,以保護牲畜,保障農業生產。

實行合作化以後,要不要給農民一點小自由?吳芝圃主張讓農民全心全意地搞集體經濟,不能助長農民小生產者的傾向,把自留地收歸集體。潘、楊、王認為,收回自留地影響了農民的積極性,不讓農民利用業餘時間搞點家庭副業,影響農民收入。

由於合作化運動發展過快、過急,工作過粗,在工作中出現了強迫命令、違法亂紀的現象,使農民產生強烈的牴觸情緒。一九五六年下半年到一九五七年第一季度,河南省農村發生兩萬多人鬧事(年前主要是鬧社,年後主要是鬧糧)。臨汝縣一九五六年下半年三十一個農業社發生「鬧社」事件,參與「鬧社」的群眾近六千人。商丘地區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到一九五七年一月,一百三十個高級社中的二百四十二個生產隊和四十個初級社發生了群眾「鬧社」。在「鬧社」中,有些農民從集體大槽中牽回了原來屬於自己的牲畜,有的農民要求退社,個別地方農民還和搞強迫命令的幹部發生了衝突。在處理「鬧社」事件中,一些帶頭鬧事的人被逮捕判刑。一九五七年春節前後,全省開展了宣傳合作化優越性的教育運動。在這一運動中,僅商丘地區的民權、永城、夏邑三個縣就有一千三百九十七人被捆綁、吊打、罰跪、遊街、大會鬥爭、管制、扣押,因而致死者九人。

一九五四年七月,潘復生因病休養,由吳芝圃暫時主持工作。潘復生健康好轉後,主持了工作。他一上任,就著手糾正他認為工作中的偏差。他讓楊玨到許昌、南陽、平頂山考察,派王庭棟到安陽實地調查。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了《關於獎勵發展農業生產,爭取秋季大豐收的宣傳要點》。《宣傳要點》共八條四十多款,涉及到鞏固集體經濟、維護農民利益的方方面面,例如,推廣牲畜分槽餵養、養用合一;允許社員自養牲畜,以滿足家庭副業生產的需要,使用社員的牲畜要合理記分;留足社員的自留地,自留地產的糧食只交公糧(即農業稅),不計徵購任務(即向國家賣「餘糧」);農業合作社必須實行包工包產,超產獎勵;農民可以自己養雞、養豬;允許社員開墾間隙地、房前門後的小荒地,也可以搞點家庭副業;開放自由市場;合作社規模太大的,根據社員的要求,可以分小一些,等。《宣傳要點》經省委常委討論後於一九五七年六月二十五日公佈實行。接著,潘復生先後召開了縣委辦公室主任會議和地委書記會議,要求各地區向群眾深入宣傳這個《宣傳要點》,並切實推行這個《宣傳要點》。潘復生主持工作後,還主持制定了《關於開展整風運動,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指示》,根據這個文件,嚴肅查處了民權、夏邑、永城幹部在合作化中的強迫命令、違法亂紀行為,重新處理臨汝縣農民鬧社事件,釋放了部分被捕的人。

潘復生瞭解到伊川、臨汝農民吃觀音土,心裡很沉重。要求省裡立即解決,並報告中央,希望減少徵購指標,給農民多留一點。王庭棟當時在省裡分管糧食統購統銷工作。潘復生派他下去調查糧食徵購情況,他看到一些農民蹲在馬路邊看送公糧的馬車,有的低頭不語,有的淚流滿面。原來給農民留的口糧太少,留給農民的口糧多是鮮紅薯,一到春季就爛掉很多。他回來後向省委匯報了這一情況,並主張給農民一天留一斤口糧,人均三百八十斤以上的隊才徵購餘糧。紅薯由四斤折一斤糧改為五斤折一斤糧。這些意見使他們戴上了攻擊糧食統購統銷政策的罪狀。

一九五八年四月,河南省遂平縣出現了全國第一個人民公社。不久,很多地方一夜之間實現了人民公社化。修武縣提出四年實現共產主義,全縣一個經濟核算單位,農民都實行工資制,按月發工資(實行一個月就發不了)。各地還大搞一平二調,侵犯農民利益。對這些,潘、楊、王也有不同的看法。

當時公社食堂越辦越大,幾個村辦一個食堂,幾個村到一個地方吃飯,吃一頓飯要走幾里路。人太多,打飯排長隊。潘、楊、王主張食堂辦小一點。吳芝圃等認為大食堂有十大優越性。

二,潘復生在八大二次會議上被免職

一九五七年八月,中共河南省委召開的五次全會(擴大)第一次批判潘復生的「右傾錯誤」,認為《宣傳要點》是發展資本主義的綱領。全會決定停止宣傳和執行《宣傳要點》。這次會還批評河南省委一九五七年七月發的《關於不在縣級以下機關開展反右派鬥爭的指示》,認為這個文件對當前階級鬥爭形勢作了錯誤的估計,完全違背了黨中央和毛澤東主席的指示,違背了馬列主義的階級鬥爭學說。會議決定立即收回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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