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過去在哪裡?

大有為的臺電要在立霧溪建水壩,很多人反對。桃園神社差點被拆了,報紙輿論喧騰了一陣。高雄市的古牆被怪手毀了一段,社會上議論紛紛。這兩年來,保護自然、維護古蹟似乎成為最新的流行:前年人人穿洞洞裝,去年個個穿牛仔裙,今年大家都來談「文明」。而臺灣為什麼要維護古蹟呢?報紙說,是為了保持「國際形象」,不能讓西方人覺得中國人沒有文化。你看,中國大陸派駐北極的所謂「科學家」(其實據說是些沒有什麼教育水準的軍人)居然把胖嘟嘟的企鵝煮了下酒,引起鄰近西德探測家的公憤,西方雜誌引為笑談。臺灣自稱是中華文化重鎮,怎麼可以不努力製造一個文明的「國際形象」?

動不動就搬出「國際形象」來作為自我督促的標準,洩漏了臺灣目前一種缺乏自信的心態:我這樣做,別人(西方人)會怎麼想?於是一面揣測西方國家的思考模式,一面小心翼翼的決定自己該怎麼做。西方人講究人權,所以我們處理政治案件要特別慎重,西方人愛護野生動物,所以我們要節制吃老虎鯨魚的慾望;西方人珍惜古蹟,所以我們也得有一兩樣,不能太落後。一切一切的努力,都為了一個大目的:避免別人輕視我們,在國際舞臺上不丟人現眼。

這種心態有時候還真有點好處。譬如說,有國際的矚目,我們的司法單位與情治機構在政治人物的處理上就格外求公正合法,使國民人權獲得保障,這是意外的收穫。可是如果我們有自剖的勇氣,我們就不得不承認這種向國際求好的心態其實可悲可嘆:講人權難道不是為了我們自己言論、思想的自由?生態保護難道不是為了我們自己的子孫幸福?維護古蹟難道不是為了我們自己文化上的需求?在「國際形象」的大旗下,好像人權、自然、古蹟等等都只是西方人的標準,而我們只是應付應付,做出一副「文明」的樣子來對國際做一種交代。

臺灣的英文報紙曾經刊出一封在臺外籍人士的讀者投書,呼籲我們趕緊保護自然、維護僅存的古蹟。這封信馬上就得到一個中國讀者的反應,他說,西方人要臺灣保持自然與古蹟是別有用心的,他們自己工業發達,現在要落後國家「存真」其實在防止我們邁入開發國家之林,所以我們不要上當。所謂自然與古蹟都是西方人的口味,臺灣需要的是開發!開發!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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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暫且只說古蹟。古蹟真的只是西方人的需求嗎?我們自己究竟有沒有需要?如果沒有,就是為了「國際形象」這個外殼,它值得我們努力嗎?你去街頭問問那個賣青草茶的老頭:桃園神社跟他有什麼關係?或者去問樹下那個正在嚼檳榔的少年郎:高雄古牆拆了怎麼樣?或者,停下片刻,誠實的問問自己:多一棟、少一棟所謂古蹟,究竟與我何干?

賣茶的老頭大概會說「嗯宰樣啦!」嚼檳榔的少年大概會坦率的說:沒關係啦!而受過教育、思想複雜的你,沉吟片刻,大概會說些「國際形象」、「文化遺產」、「慎終追遠」等等有學問的話來。

可是「國際形象」、「文化遺產」、「慎終追遠」又怎麼樣?你刷牙時要「國際形象」嗎?上廁所時帶著「文化遺產」?摩托車在烈陽下拋錨時你「慎終追遠」嗎?如果把這些冠冕堂皇其實空洞而模糊的字眼除掉,我們究竟有沒有什麼迫切的、真實的理由要保護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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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弗瑞是個德國人,今年八十歲。他帶我去看他的故鄉小鎮。

「這棟房子三樓第二個窗,是我出生的房間。」他指著那棟紅瓦白牆的建築,「我的母親也在同一個房間出生的。」沿著窄窄的石板路就來到古修道院的門牆,厚厚一層青苔柔軟的覆在顏色斑駁的石牆上,嫩嫩的青草從牆縫裏長出來。

「牆裏頭埋著一個十二世紀的詩人,以歌頌花鳥出名,還是咱們本家呢!」

阿弗瑞要我走到轉角,摸摸看第二排石塊是否有個小小的凹孔。

「大概三、四歲的時候,父親每天清晨牽著我的手沿著石板路到修道院散步。每次到這個轉角,他就會蹲下來對我說:那邊第二排石塊有個小小的凹孔,摸摸看裡面有什麼!我興沖沖的跑去伸手一摸,凹洞裏真有一顆花生米或巧克力糖,又是驚奇又是快樂。一直到五、六歲了,才突然開竅,大概不是聖誕老人偷偷放的……我的孫子卻還以為花生是洞裏長出來的——」

我伸手摸摸,青苔有點濕潤,那個凹孔依舊在,淺淺的一點。這個駝著背、拄著拐杖的老人正瞇著眼睛懷想他的父親。石板路再轉個彎,就到了他家的墓園;石碑上刻著他父親、母親的名字,空白的石碑留給阿弗瑞自己;幾叢玫瑰隨著風搖盪,飄著若有若無的香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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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曾經回到我生長的小鎮上,可是找不到一條走過的路、住過的庭院,爬過的老牆、認識的墳墓,更看不到一叢似曾相識的玫瑰。可是你說,懷舊也只是流行病,沒有「過去」又怎麼樣?廿年後的某一天,在枯乾的花瓣不經心的掉下來的那一刻,你對人生與愛情會沒有特別的感悟嗎?枯乾的花瓣就是古蹟。沒有過去,我們就無從體認現在,創造未來。賣青草茶的老頭的子孫如果有機會撫摸先人賣茶的木製推車,與青草茶的「過去」比較,他才能了解屬於他的「現在」有什麼樣的意義,也才能決定他所追求的是怎麼樣的一種未來。盛青草茶的陶甕與木車就是古蹟。

我嫉妒八十歲的阿弗瑞,因為我也希望能牽著幼兒的手,走下一條青青石板路,告訴他第三株廟柱的雕龍嘴裡有一顆陳皮梅。我也渴望能站在斑駁的墳頭看鮮紅的玫瑰花怒長,癡迷的回想當年的母親如何牽著我的手走下一條青青石板路。沒有過去,現在就沒有意義,未來就沒有方向。古蹟,對我而言,不是一個模糊的概念、流行的裝飾;古蹟,是我切身的、不可置疑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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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南成市長拿怪手把高雄的古牆給毀了。他說,如果處處保存古蹟,我們豈不是走著碰著的都是古人東西!這是閉眼說瞎話。臺灣幾十年來所作的是恨不得把整個土地翻過一次,消滅過去所有的痕跡,古蹟根本難得,蘇市長居然耽心太多。至於說,這麼長的城牆,只去了一點點,不值得大驚小怪——這是無知。因為你用這個理由切掉這一寸,下一任市長可以用另一個理由切掉那一寸;一堵牆能禁得起幾次的切割?蘇市長又說,毀牆沒錯,錯在執行小組技巧不當。這樣說,就是市長無能,督導不當,也不是什麼可以原諒的藉口。更重要的是:蘇市長罔顧法律,因為那堵牆已是內政部選定的「古物」。

蘇市長過去的政績告訴我們他是一個敢作敢當,不怕惡勢力的公僕。在我們這個鄉愿島國上,這樣的人才實在太難得,我們一定要特別珍惜。可是珍惜並不表示我們就該姑息他的錯誤。在這次古蹟事件中蘇市長所表露的無知無能,就應該受到指責與糾正,內政部說要「淡化」處理,是是非不明、不負責任的態度,蘇市長以他直率的一向作風,更應該承認錯誤,從錯誤中學習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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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蹟,不是西方人的專利,不是文明的裝飾,更不是爭取國際形象的手段。古蹟,是一面鏡子,一個指標,把我們的過去,現在與未來連繫起來;沒有古蹟——沒有書頁裏的花瓣、青草茶的陶甕、桃園的神社、高雄的古牆,我們便只是一群無知妄大的盲人。

可是,為什麼一個中國人需要寫這樣的文章呢?歷史悠久的中國人?

原載一九八五年八月六日中國時報「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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