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編 軍訓八年 一、概論

法國拿破崙曾道:「戰術十年一變。」此種說法,今已不適用。蓋人類之進化,科學之發達,乃係加速度。自有史以來,以中國五千年歷史與近三百年史相較,則近三百年乃係突飛猛進,而非漸進。若再以近三百年科學之進步與近五十年相較,則又可知近五十年之科學亦為突飛猛進,而非漸進。拿破崙所謂:「十年一變。」若以為期四年之第一次世界大戰而論,則戰爭初期與戰爭末期已有變化,尚不到十年。至於第二次世界大戰,軍事進步更加迅速,可謂日新月異,推陳出新。世界一切事務時刻在變,有變便有新舊之分,新必勝舊,此為進步之原則,進步者必勝落後者,軍事上更復如此。倘用兵之目的在求勝,則必須講求進步,軍法上雖有不變之原則,惟實施之方法則恆常在變。

生產工具決定戰鬪工具,生產技術決定戰鬪技術。隨著軍事技術與一般科學之進展,戰術科學亦在不斷改變中,許多新兵器、新兵種之不斷加入軍中,使原有之兵器、兵種或為之廢弛,或為之減色。自第一次世界大戰至本次世界大戰,因技術之進步,而發生戰術之變革,誠罄竹難書。例如:電學與光學之進步,蒸汽機與內燃機之使用,核子彈與火箭之發明,使時間與空間縮短幾千幾百萬倍;兵器之威力與射程,使騎兵之效率為之減少,甚至歸於無用。築城技術與火力之配合,使輕裝之步兵難於奏效;戰車使小口徑之火器失效,空軍重量炸彈、原子彈與降落傘部隊,使要塞為之減色。

在戰術方面,拿破崙將以前之橫隊戰術改變為縱隊戰術,後因機槍與自動武器之發明,又進而演變為疏開隊型。再者,兩次世界大戰,由平面戰術演變為立體戰術,由立體戰術演變為閃電戰術,將來則可能演變為按鈕戰術。時代既為科學時代,戰爭自為科學戰爭,故軍隊幾乎全部科學化技術化。

在此科學化技術化時代,一般人對於軍事演進看法,發生一誤解。唯武器論者,以為武器可解決一切,因而專側重武器之發明,過份重視武器之效果。德國名將魯登道夫有言:「軍隊之組織,係人與武器。」無論武器如何進步,而其操作使用,仍須有人。人必須訓練,始能善用武器,始能發揮武器之威力;若無精確嚴密之訓練,則最好之武器,亦等於無用。

(以上第五十一次訪問,五十三年九月二日)

一、概論(精)

德國在第二次大戰期問,所以能橫掃歐洲,並不在於其所使用之武器如何嶄新,而是因其軍事教育有特殊之處。尤其德國裝甲部隊與要塞空軍之教育,以及普魯士之軍人精神,各國軍事學家皆有口皆碑。德國有軍官團之組織,藉以研究學術,增進情感,此亦有口皆碑。第一次大戰德國失敗後,凡爾賽條約限制德國國防軍不得超過十萬人,全國警察之訓練則不在此數;而德國實行超級訓練,兵士可充任軍官之用,警察可充警官之用,此種訓練亦有口皆碑。希特勒上臺後,以具有軍事鍛鍊性質之勞動服務代替全國徵兵制,較之徵兵尤為普遍。再者,德國有所謂民間工程學會,實為國防工程訓練機構,每人皆須接受軍事工程學識。此外,諸如鋼鐵廠、化學廠,莫不成為變相之兵工廠或學校之實驗室。

德國在各方面逐漸有基礎之後,希特勒便撕毀凡爾賽條約,首先干涉西班牙內戰,進而併吞奧地利、捷克,終於入侵波蘭,導致大戰之爆發。德國軍隊經常反覆演練,其裝甲部隊與空軍配合,組成閃電戰術,以演習姿態,突襲荷蘭、比利時,擊破馬其諾防線。德國之所以能席捲全歐,並非其有何新武器,而在其訓練、教育、編制各方面運用配合,故能發揮威力。

處於今日科學與技術時代,吾人固不能抹煞新技術之價值,然吾人實不敢苟同一切唯武器至上之唯武器論者。但有武器,尚須求高度之技術化,始能日新月異,以新克舊。就余個人意見,並非有好武器即可獲致勝仗。若八一三淞滬戰役,日本在虹口租界之守軍不過三、四千人,而我以十倍以上之兵力,配以飛機、坦克,惟始終無法攻下。第二戰例,敵在娘子關有一旅團遭孫連仲集團軍包圍,敵之一旅多者八千人,而我至少以五倍之兵力圍攻不下。再就戡亂剿匪而言,無論陸海空之兵力與裝備,我皆佔絕對優勢,不料卻遭失敗。由此證明,武器並非打勝仗之唯一因素。

戰爭之關鍵,不全在武器,而仍在人之因素。人必須加以嚴格之訓練,始可使用現代裝備,發揮威力;若訓練不精,裝備等於零,講戰術亦有如紙上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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