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編 抗日戰爭 抗日戰爭之總檢討乙、國軍

一、國軍對日抗戰採消耗戰略

自來戰略必須與政略配合,我國政略對內為團結內部,收攪人心,對外為廣結外援,爭取友邦,締結反侵略同盟,爭取民主集團之共同勝利。依據政略而後策定對日戰略,在七七盧溝橋事變前,我為配合「攘外必先安內」之政略,對日軍之侵略,作有計劃之抵抗,以爭取時間,削平共匪。自抗戰開始,我因國力未充,裝備太劣,乃採消耗戰略。並以游擊戰配合正規戰,進而發展為全面總體戰,以打破敵「速戰速決」之戰略。在作戰指導上,爭取主動,見機而進,知難而退,積小勝為大勝,以空間換取時間,不計點線之得失,而在全面之控制,使敵侷促於點線狹隘之領域,使我游擊部隊與地方團隊在敵後發展,擾襲敵人,控制廣大地域,變敵後方為前方,使敵陷於泥潭而不能自拔。

二、與盟軍並肩作戰

一九四一年(民國三十年)十二月八日,日軍偷襲珍珠港,大平洋戰事爆發,美國正式對日宣戰,至此我單獨抗戰四年,進而與盟軍並肩作戰。

當時我為協同盟軍作戰,以打通滇緬路,爭取外援,故不顧中國戰區兵力之減少,而抽調七個精銳軍與駐印遠征軍兩個軍,在滇西與緬北戰場作戰。迨滇緬路打通後,我獲得二十九個師之美械裝備,反攻戰力大為增強,故於滇緬戰場及湘西、反攻桂柳諸戰役,均能克敵奏凱,此證配合盟軍戰略之正確。

三、游擊戰配合正規戰之重要性

武漢會議時,蔣委員長曾宣稱:「游擊戰重於正規戰」。因我對日作戰,乃被迫應戰,而非自動求戰。當時國內雖甫告統一,而西北匪患未平,軍隊編制不一,武器裝備陳舊,軍隊訓練未精,戶口調查未清,故不能實行普遍徵兵;且財力薄弱,軍用物資匱乏,種種缺點不一而足,以此情況應付現代化裝備之敵,故於戰爭中犧牲重大,備感艱苦。敵本其一貫之北進政策,先蠶食東北,繼使華北特殊化,進而減亡全中國,我迫不得已起而應戰,故於戰略上,一者採取消耗戰,一者以游擊戰配合正規戰,此為我抗戰所以能持久之重大關鍵。

四、抗戰中我中央對共匪忽視之錯誤

1、二十六年八一三淞滬戰爭開始,亦即對日全面戰爭之開始。當時中共曾通電一致抗日,於軍事上取消紅軍組織,歸軍委會統轄指揮,服從最高統帥蔣委員長之命令,於政治上取消蘇維埃組織,歸國民政府管轄。中央為團結國內各黨派,一致抗日,本與人為善之意,故接納其請求,在軍事上委其為第十八集團軍,在政治上委其為陝甘寧邊區政府,表面看來,中央此舉純出於好意,而實不免有忽視共匪之嫌。

2、第十八集團軍編入第二戰區戰鬥序列,歸閻長官指揮,對日作戰。按理,閻長官應付予其任務,責其執行,不應放縱,聽其發展組織,收繳民槍。待其勢力龐大,即不打敵人,專襲擊國軍,二戰區長官部事前既未加以約束,事後亦未加制裁,有一時期甚至利用共黨薄一波編練新軍三十餘團,終受薄煽動,大部叛變,佔據山西廣大地面,幸當時國軍在山西兵力雄厚,且閻長官坐鎮山西歷史甚久,否則山西為共匪所佔,恐在冀察、魯蘇戰區之前。

3、敵後冀察魯蘇二戰區對共匪之放縱——武漢會議時,為加強敵後游擊,故增設冀察、魯蘇二游擊戰區。就冀察戰區而言,鹿鍾麟總司令兼任河北省主席,除指揮石友三、孫良誠、朱懷冰等西北軍外,尚有河北民軍總指揮張蔭梧及游擊支隊司令呂正操等,勢力發展甚快。其後朱德見機而進,派遣聶榮臻、徐向前等由山西越太行山而入河北,初與國軍互不侵犯,國軍見其收繳民槍,發展組織,竟置之不顧,待其勢力壯大,控制全面,而為時已晚,故冀察戰區轉落匪手。

五、抗戰勝利後應先剿匪而後整軍

1、抗戰開始,我為增加戰力,全國悉索敝賦以赴,以人力補助裝備之不足,故隊伍番號特多,當二十六年時,全國有步兵師一八二個,獨立步兵旅四十六個,騎兵師九個,獨立騎兵旅六個,砲兵四旅,二十四個獨立團,其他工兵通訊兵在外。三十三年全國隊伍擴大為一二○個軍,三五四個師,三十六個獨立旅,一一二團,十五營。至三十四年年底,整編為八十九個軍,兩個騎兵軍,二五○個步兵師,共裁三十四個軍,一一○個師,二十一個旅,八十三個團,十個營,

所餘之團編入步兵師。三十五年,經國共美三人小組擬定之統編共軍為國軍基木方案,全國軍隊編為二十個軍,六十個師,分二期整編,國軍依此方案實行,而共黨不僅不遵行,反而擴大叛亂,到處流竄。

2、自整編以來,至三十四年十月十五日止,全國編餘軍官送軍官隊者有一六一、六六○員,士兵第一、二兩期共五三、一二五名。士兵經各部隊送補給區與供應局者共有三二、○九一名,由各機關直接送復員站者有四、七一六名,至復員站遣送回家者有二七八七名,其餘皆陸續復員完畢。

3、本人完全贊成整軍,但以時機不對,故主張先剿匪而後整軍。當國軍實行整編時,軍訓部有令將特種兵集中處理,各部隊即紛紛電詢,是否還須剿匪。當時我亦乘飛機至西安謁見蔣委員長,面陳此意,蔣先生遂下令停止。

(以上第四十九次訪問,五十三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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