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編 抗日戰爭 後方勤務概要

前言

自古用兵,後勤為重。漢高帝業,仗蕭何轉運關中;光武中興,賴寇恂河內支援。足食足兵,古有名訓。拿破崙稱霸歐洲,攻俄之役,慘敗於莫斯科,因俄用「堅壁清野」政策,使拿翁補給中斷。抗戰中期,日軍第二、三次進攻長沙,因後勤為我截斷,補給不繼,勢須退卻,致為我軍所乘而追擊之,故遭慘敗。古今中外戰史類此者,不勝枚舉,足見後勤之重要。

古諺有云:「三軍未動,糧草先行。」軍事須重視後勤,於此可見。現代武器,裝備雖獲改良,而須後勤之支援,更勝往昔。

一、第一期抗戰之後勤設施概要

自抗戰起,軍政部為支援長期抗戰,充實軍食,於二十六年八月在陝、豫、鄂、粵、贛、川六省成立軍需局,並召集有關機關及專家研究副食品,攜帶口糧品種,管理屯購辦法,擬具有管理糧食大綱,明令頒布,繼奉軍委會頒發非常時期糧食調節辦法,此為我戰時糧食管理法案之首創。整理擴建各地備荒儲糧,頒行各部隊,設有採購委員會,集中採購糧秣。

二、第二期抗戰後勤設施概要

1、後方勤務部於二十八年一月上旬將兵站機構調整,在重慶設後勤總部辦公處,於桂林、天水二行營設置後勤辦事處,分別指揮江南江北各戰區之兵站業務。

2、各戰區集團軍總司令部之下,設置兵站分監部,指揮所屬兵站機構。

3、游擊部隊因行蹤不定,以不設置兵站為原則,但給予現金,以就地購糧。

4、二十八年五月,以江南江北各兵站業務愈趨繁重,原桂林、天水二行營辦事處組織簡單,不足以應付繁劇任務,遂改成兵站統監部,分別統轄並指導長江南北兵站機構業務。

5、統監部在組織上隸屬於行營,受行營直接指揮,在後勤系統上,仍受後勤總部監督指揮。

6、江南統監部指揮第三、四、七、九各戰區兵站業務,江北統監部指揮第一、二、五、八各戰區兵站業務。

7、統監部之職權,除指揮各戰區兵站總監部,辦理一切兵站業務外,於糧彈、油料、器材屯儲地點與數量之審核,及各戰區運輸力量之統籌支配與應用,並各戰區之緊急業務,均有權處理。

8、屯糧、購糧、徵實

A 屯糧——各戰區後方屯糧需三個月,後方總庫屯糧需半年,按作戰期間三百萬人口,一年之食糧計劃而屯儲。當時設有屯糧監理委員會,由內政、軍政、後勤各部,各派高級職員參加,以條勤部長為主任委員,經濟部長、農本局長為副主任委員。

B 購糧——以現金購買糧秣,各戰區各省區均照規定辦法組織購糧委員會,主辦屯糧、購糧。

c 徵實——所謂「徵實」,即征糧不以現金折抵,而以實物收取,此為防止通貨膨脹,所採用之徵收辦法。在抗戰期間,此為後勤重要措施之一,為防止通貨膨脹,用意固佳,亦有其效果,但因徵收辦法未臻理想,百性蒙遭損失,此亦不可諱言。

9、運輸之工具,視各區交通情況而定,有人力、獸力、車輛、船舶等,若無公路,只得以人力、獸力搬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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